公安機關通報四起“涉疫”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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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我市公安機關通報四起“涉疫”違法案件。公安機關决定對王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處罰。公安機關决定對李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日前,我市公安機關通報四起“涉疫”違法案件。對各類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暴力阻礙防疫工作人員和公安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堅決依法嚴肅查處。

案例一:13日,一男子駕車在津南區防疫管控區域內,拒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並駕車闖卡。隨後,被警察津南分局抓獲。經查,該男子王某某(26歲)對阻礙執行職務的事實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决定對王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二:16日,一女子駕車駛入京秦高速薊州區許家臺收費站時,拒不遵守防疫規定,駕車强行衝撞收費站閘杆,將一名執勤交警腿部撞傷。警察薊州分局以涉嫌襲警罪决定對劉某某(50歲)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案例三:16日,津南區一男子拒不執行封控區防疫措施,擅自離家外出,並無視勸返指令,辱駡抓傷執勤警察,被警察當場控制。警察津南分局决定對該男子竇某某(35歲)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四:16日,警察河東分局查獲一起違規帶他人開具離津證明的案件。據違法嫌疑人李某(女,46歲)交代,其為天津站附近某快捷飯店經營者,為非法牟利,多次為未住店外地人員違規開具入住酒店證明,並帶領相關人員持入住酒店證明前往社區開具離津證明。公安機關决定對李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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