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十一年十二月廿九日(西元1142年1月27日),宋高宗趙構下令,“嶽飛特賜死”!
紹興十一年(西元1141年)十月十三日,就被投入大理寺監獄的嶽飛。在含冤入獄兩個多月,受盡了嚴刑拷打之後,留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字的絕筆,在大理寺的監獄中慘遭殺害(宋代史料並無“風波亭”的記載),年僅39歲。嶽飛的死訊傳出,南宋百姓們都為之哭泣。金國大臣們為此酌酒慶賀,並說:“和議自此堅矣”。
嶽飛遇害後,其屍體一度被遺棄在大理寺的監獄之中,沒有人敢去認領,更沒有人敢去收斂。因為嶽飛的家屬已經被發配到了南方邊陲地區,曾經的好友和部將則是懾於秦檜等奸臣的淫威,害怕被他們打擊報復。用當時朝堂上的風氣用一句話來形容就是:“嶽飛卒於獄,時廷臣畏禍,莫敢有言者。”如果長時間無人替嶽飛收屍,那麼最終的結果只能是被遺棄在荒郊野嶺。如果真出現這樣的狀況,不僅是愧對嶽飛精忠報國的忠魂,更會讓南宋的忠良之士徹底心寒。
也就在此時,一比特小人物挺身而出。說他是小人物,是因為他只是臨安城中一個普通的獄卒,就是一個無官無品靠微薄俸祿養家糊口的小吏,不僅出生年月不詳,身高長相也不為人所知,甚至在正史上都沒有留下記載。但是,就是這麼一個看上去不起眼的小人物,卻做了一件青史留名的大事,那就是將嶽飛的屍體從大理寺的監獄中“偷走”,並將進行了安葬,這個人就是隗順。
據宋人所著的《朝野遺紀》記載,“獄卒隗順負其屍出,逾城,至九曲叢祠中。故至今九曲王顯廟尚靈。順葬之北山之誑”。明末清初文學家張岱所著的《西湖夢尋》中同樣也只有一句,“嶽鄂王死,獄卒隗順負其屍,逾城至北山以葬。”
雖然記載只有寥寥數語,但是我們可以看出,隗順為嶽飛收屍歷經千辛萬苦。為了安葬嶽飛,隗順在夜裡背著嶽飛的屍體,躲過奸臣及其爪牙的監視逃出大理寺,然後連夜攀越高大的臨安城牆,來到了臨安城西北的錢塘門外的九曲叢祠,將其屍體安葬。為了日後好辨識,在安葬時隗順又把嶽飛身上佩帶過的玉環系在其遺體腰下,還在墳前栽了兩棵桔樹。
此後,隗順對於嶽飛的安葬地點守口如瓶,沒有對任何人提及。直到自己臨死之前,才告訴兒子說,“以後朝廷給嶽大人平反後,如果找不到他的遺骨,必定會懸賞來尋找,到時候你告訴官府:嶽大人的棺材上有一個鉛筒,上面有大理寺的勒字,那是我埋葬時所作的標記”。到了西元1162年,宋孝宗登基之後,馬上下旨為嶽飛平反,並以500貫白銀懸賞尋找嶽飛的遺體(“朝廷購求葬處”)。這個時候,“順之子以告。及啟棺如生,乃以禮服殮焉”。
朝廷將嶽飛的遺骨遷葬杭州西子湖畔棲霞嶺,即杭州西湖畔“宋嶽鄂王墓”,並立廟祀於湖北武昌,額名忠烈,修宋史列志傳記,讓後世之人絡繹不絕地於墓前憑弔。可以說,如果沒有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隗順,嶽飛的遺骸很可能會被遺棄而無法尋覓。
當然,後世也有人認為,想要在一夜之間將屍體從大理寺監獄搬運出城,並進行安葬,僅僅是一個隗順是辦不到的。所以,應該有很多人參與其中,隗順不過是其中起到關鍵作用的人。其實,不論是隗順一人所為,還是大家群策群力,足以證明嶽飛在南宋百姓心中是一比特頂天立地的大英雄,大家願意為他的身後事冒險。而隗順不懼風險,也受到萬眾敬仰。
那些殘害忠良的奸佞,只能被白鐵鑄成跪像,在嶽廟和嶽飛墓前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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