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訊1月15日,瀋陽市應急管理局正式對外公佈《沈陽市和平區太原南街10·21爆炸事故調查報告》。
報告顯示:瀋陽市和平區太原南街10·21爆炸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為王二牛燒烤店燃氣並網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在通氣後未對法蘭口進行嚴密性檢查,致燃氣通過法蘭口洩露爆炸,爆炸當量約80kgTNT。
該工程存在違規承攬管網改造、採購程式不合規,安全生產職責履行不到位,實際施工人員與合同備案人員不符,施工現場監督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事故發生後,該工程中標單位企業大連建工機電安裝有限公司曾干擾調查組辦案。
調查組建議:
據報告,大連建工機電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允許賈某利以本公司的名義承攬工程,建議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施工有關資質依法處理。
瀋陽燃氣有限公司落實工程招標、現場施工隊伍和人員資質稽核、並網施工監督等管理制度不到位,未發現“和平區管網改造工程”實際施工人員與合同備案人員不符問題在盛王二牛燒烤店進戶燃氣管線通氣後,未現場監督施工單位對法蘭的嚴密性進行檢查,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瀋陽市應急管理局給予罰款260萬元的行政處罰。
瀋陽城市燃氣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和平區管網改造工程”監理工作中,審查實際施工隊伍資質和人員資質不嚴不細,未發現進場施工專案經理、安全員等主要管理人員與合同約定人員不符問題,致使不具備施工資質和能力的施工隊伍及人員從事“和平區管網改造工程”施工工作。建議由瀋陽市城鄉建設局對其違法行為依法依規處理。
將大連建工機電安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瀋陽燃氣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員陳某等相關組織共10人移送司法機關;
建議將瀋陽燃氣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某宇、瀋陽市城鄉建設局局長石某、和平區政府區長張某等32人移交紀委監委;
建議給予大連建工機電安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瀋陽燃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劉某宇、瀋陽城市燃氣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張某科等6人行政處罰。
據悉,2021年10月21日,瀋陽市王二牛燒烤店發生管道燃氣洩漏爆炸事故,事故致5人死亡,3人重傷,49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約4425萬元。(李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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