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遠親不如近鄰,這也體現在相鄰車位的業主身上。停車時要儘量考慮到相鄰車位車主的需求,不能强行佔用對方車位,否則會產生衝突。自己花錢買的車位不能舒服地停車,是一件很不舒服的事情。
近日來自山東的一比特車主劉先生就表示自己停車上下車的時候幾乎車門不能開,當大家都以為困擾他的是邊上車位的車主停車太靠他這邊的原因時,真正的原因竟然是劉先生旁邊上的車位靠近他這邊上豎立了8根約60釐米高的鐵柱。
從圖片上看,雖然八根鐵柱是立在另一邊車位上的,但是卻給劉先生上下車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劉先生表示自己下車必須極其地小心,只要開多了一點點的距離就會撞到鐵柱上面。劉先生的車位另一邊是一面牆,所以沒有辦法避開這個鐵柱。
那這個車位的主人為什麼會在自己車位上立八根柱子呢?他和劉先生到底有什麼恩怨呢?劉先生表示,這位車位的車主曾經跟自己發生過衝突,因是自己有一次在停車下車的時候不小心開車門刮到了他的車,後來他們兩人沒有溝通好,發生了衝突。所以這位車位車主就在他的。
社區物業說,這位車主有幾個車位,他就在自己車位上安了柱子,也不影響自己停車。這個柱子已經在這裡立了足足有兩個月了,這期間張先生先後和物業,社區,派出所報案,雙方也多次溝通,但是都沒有解决,對方表示這是自己的車位,自己在自己的車位上李東西,也沒有侵占別人的空間,所以堅決不拆除。
物業表示對這種事非常的頭疼,他們也嘗試多次調解雙方的衝突,但是都沒有解决,物業覺得沒有必要因為這一件小事而把鄰居鄰里的關係鬧得這麼僵,對於這件事其實很好解决,需要雙方都放下火氣,心平氣和的來商量。
這件事物業還是非常的上心的,他們多次給車主打電話,張先生說他聯系了相關的律師,說自己這種行為是沒問題的,所以堅決不拆除。那位車主甚至還說,如果劉先生認為自己的行為有問題,完全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法院說自己錯了,也就把解除拆除,如果他的行為沒問題,那就繼續堅持自己的原則。
對此物業專門聯系了律師,律師也做了相關解釋:對於不動產所有人來說,行使自己的權利的時候,要秉承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則,但是這位先生顯然對李先生的生活帶來了麻煩和障礙,應該拆除並恢復原樣。此外律師還說不建議此次去法院進行判决,因為他覺得鄰里關係很重要,完全沒有必要為了這一點小事而鬧得這麼大。
隨後,李先生表示,他也與車主握手言和,車主也將鐵柱拆除。對於這種衝突,其實只要雙方坐下來冷靜地討論,認清自己的錯誤,承認自己的錯誤,其實是很容易解决的。雖然業主的行為並沒有侵犯他人的權益,但不推薦這種比較極端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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