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23日,31歲的鄉村女教師魏淑敏騎自行車,帶著4歲的兒子前往離家不遠處的修武縣城裡趕集,順便給兒子買點藥。臨走之前,她還特意對家人說:“下午3點前就會回來,我還要給孩子們上課呢!”
可是,一直等到天黑,家人遲遲不見魏淑敏和孩子回來,她的丈夫和哥哥立即開始在村裡四處尋找。
在尋找的同時,他們聽到幾個村民提起,白天去趕集的時候,在路邊一個廢棄的機井房旁邊看到過一輛倒在地上的自行車。
案發的廢棄機井
於是,家人們急忙跑到機井房的附近尋找,但並沒有找到村民口中提到的那輛倒在地上的自行車。當他們拿起手電筒照在那口廢棄的機井裡面時,水面上飄著一具男孩的屍體,這正是魏淑敏年僅4歲的兒子。
見到這種情形,他們立刻向修武縣警察局報警。
當晚負責值班的警察是修武縣警察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範新河,接到報案後,他立即帶領警隊趕赴現場。
當警察把孩子的屍體打撈上來後,緊接著就是一具渾身赤裸的女屍漂浮了起來。經現場的家人確認,這個女子就是魏淑敏。
然而,在1991年那個年代,警察的辦案條件相對落後,甚至都沒有比較正規的屍體解剖室。
魏淑敏
為了第一時間弄清楚魏淑敏母子死亡的原因,法醫們只能在機井房旁邊的麥田地裏臨時找了一塊空地,進行屍檢。
經過檢查發現,魏淑敏和兒子的頭部都有嚴重的傷痕,初步斷定她們是頭部粉碎性骨折而死亡。此外,法醫還在魏淑敏的下體內選取到了男性的精斑,這就說明,她在死前還遭到了兇手的侵犯。
隨後,範新河在麥田附近發現一片倒下的麥穗,還有一隻女士白力士鞋。由此可以推斷,兇手極有可能是在魏淑敏趕集的路上將她攔住,然後拖著她經過一片麥地,直至到機井房裡面。在實施侵犯後,又將她們母子殺害,並扔進機井中。
由於案發當天去趕集的人特別多,範新河從幾個目擊證人的口中得知了一條重要線索:“那天中午,有一個1.7米左右的光頭青年在機井房附近來回徘徊。”
而也有村民曾經看見魏淑敏的自行車倒在機井房附近的路邊,但後來就不見了。範新河認為,兇手很有可能是在作案之後,騎著魏淑敏的自行車逃離了現場。
通過對現場自行車輪胎留下來的痕迹觀察,範新河和警察們發現,輪胎痕迹在一片田地前消失了,而旁邊就是一個小水塘。
於是,警察們用鐵鉤在水塘裏來回尋找,很快就找到了那輛自行車。
由於殺人兇器和魏淑敏的衣物一直都沒有找到,範新河心想,這些關鍵的物證會不會也被兇手一起扔進了這個水塘裡面?
為了能够儘快找到物證,範新河向村民們借來了抽水機。水塘裏的水抽光之後,警察們一個個脫掉鞋子,擼起褲腿,開始在水塘裏一寸一寸地用手摸。
直到傍晚,警察們在水塘裏苦苦摸尋了將近五個小時,也沒有找到任何線索。
除了找不到最為關鍵的物證之外,讓範新河感到困惑的是,魏淑敏母子的頭部都有很明顯的傷痕,但在機井房的各個角落裏都沒有發現任何血迹。不僅如此,就連機井房周圍的麥田裏也沒有發現任何血迹。
通過一系列的疑點,範新河認為,兇手能够在大白天將魏淑敏母子殺害,而且還不留下一點血迹,更是在作案之後帶走了最為關鍵的兇器和死者的衣物,還把魏淑敏的自行車扔進水塘裏。能够做到這些的,這個兇手一定是一個慣犯。
兇手逃跑的時候並沒有把自行車騎走,而是就近扔在了一個水塘裏,那麼兇手會不會就住在附近呢?
結合以上種種猜測,兇手的大致特徵浮現在了人們的眼前。
“身高一米七,剃著光頭,大約有30來歲,有作案前科,而且就住在附近。”
根據這些線索,警察們馬上鎖定了一批嫌疑人,那就是距離機井房不到一公里的地方關押著一批勞改犯,裡面的人幾乎都是剃著光頭。
巧合的是,在案發當天,正好有16名勞改犯出監勞動。村民們在機井房附近看到的那個光頭青年,會不會就是其中的一比特勞改犯偷偷溜出來作的案呢?
在當時,勞改犯外出勞動,大多都是採用相互監督的管道。為此,範新河親自前往監獄內調查走訪,調查的重點目標就是那16名勞改犯,並要求他們將那一天相互監督到的情况詳細寫出來。
看完了16名勞改犯的具體監督情况,範新河進行了仔細的對比,發現其中一名勞改犯梁某有很大的作案嫌疑。
在5月23日這一天的勞動期間,梁某說他一個人在睡覺,而且案發時正好是當天的午飯時間,監獄裏的人都外出打飯去了,沒有一個人能够證明梁某一直在睡覺。
除此之外,範新河還細心地發現,梁某的衣領上有幾滴疑似血迹的紅點,他本人也無法解釋清楚是從哪裡粘上的。
廢棄的機井房
在當時那個科技並不發達的年代,法醫們只能檢測就血型。經過法醫化驗之後,梁某衣領上的紅點確實是人血,屬於AB血型,並與被害人魏淑敏的血型相同。
面對這種情況,梁某始終都在為自己辯解,不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
於是,範新河又想到了另外一個辦法。通過當時從魏淑敏體內選取到的精斑,來檢測兇手的血型,只要和梁某的血型對得上,就能進一步確認兇手究竟是不是梁某。
在當時,法醫們也只能檢測出精斑的血型,並且還要送到北京來檢驗。
在苦苦等待了兩個星期之後,範新河終於拿到了檢測的結果:“魏淑敏體內的精斑血型為O型,梁某的血型為A型。”
囙此,這個唯一的嫌疑人也被排除在外了,一時間,辦案過程又陷入了僵局。
警察們並沒有氣餒,他們繼續在附近的村莊進行調查走訪,但都沒有得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直到1991年12月23日,此時距離案發已經過去了七個多月,偵查工作徹底陷入了僵局,範新河不得不將在案發地駐紮了半年多的專案組撤回局裡。
在此之後,範新河不止一次帶著團隊重新回到案發現場進行勘察,他們把之前的預想全部推翻重新梳理,但也都沒有任何收穫。
就這樣,這起曾經轟動一時的案件被擱置了下來。
而範新河和法醫王衛華一直沒有放棄過這起案子,畢竟這是自己調任後的第一起大案,他們精心地將這起案件的關鍵證據保存下來。
直至後來DNA科技的在我國的出現,並相繼建立起了DNA資料庫,範新河第一時間就拿著當年保存下來的物證去做比對,但仍然沒有結果。
2012年,隨著DNA資料庫的進一步完善,範新河再次拿著物證去做了比對,還是沒有任何發現。
直到2016年5月4日,範新河突然接到了河南省公安廳DNA資料庫的比對報告,報告中顯示,殺害魏淑敏母子的嫌疑人被鎖定為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的史某。
看到這個結果,範新河的心裡不免開始犯起了嘀咕,囙此此時的史某已經有75歲了,就是在1991年的時候,他也是50歲的年紀了,與當時村民看到的30多歲相差太大。
無論如何,還是要前往當地一探究竟,範新河立即帶人前往寧陵縣。
當見到75歲的史某本人後,負責偵訊的警察並沒有直接提起當年的那個案件,而是首先詢問了他以前的情况。
史某對警察說:“我這輩子都沒怎麼出過遠門,去過最遠的地方就是修武縣,是在25年前收麥子的時候去的。”
聽完這番話,與當年魏淑敏母子被殺害的時間大致吻合,範新河猜測,兇手應該就是眼前的這個老人了。
然而,商丘市警察局又傳來了消息,史某的DNA樣本和當年兇手的樣本不匹配,所以史某又被排除了,讓範新河和所有警察都感到非常失望。
但是,根據當時的DNA資料庫顯示,兇手就是他們家的人,既然史某已經排除在外,那麼或許是史某的兒子。
通過實驗檢測,史某的三個兒子也都相繼排除了作案嫌疑。通過對附近村民的走訪調查,警察得知史某還有一個兒子,他就是史某的大兒子史家周,但他已經死了10年了。
從村民的口中得知,史家周活著的時候坐了很長時間的牢,而且就是在修武縣的監獄。
在案發時,史家周已經在修武縣刑滿釋放,但他並沒有回到寧陵老家,而是留在了修武縣。史某所說的“他在25年前曾經去過修武縣”,其實就是為了看他的兒子。
為了進一步確認犯罪嫌疑人是否就是史家周,還需要通過DNA檢測來最終確認,於是警方提出要開棺選取。
儘管在史某的百般阻撓下,警察們還是扒開了史家周的墳,順利選取了DNA。
這一天,距離魏淑敏母子被害一案已經整整過去了25年的時間,由法醫王衛華的學生對史大的DNA做了鑒定。報告結果顯示,史家周的DNA和當年兇手在魏淑敏體內留下的DNA匹配度達到了99.999%。
也就是說,案件的兇手就是史家周。在苦苦等待了25年後,被害者家屬終於等到了結果。
儘管兇手已經去世了10年,逃脫了法律的制裁,但他生前是被病痛折磨而致死的,死後又被草草埋葬在糞坑旁邊,這也許就是上天對他的懲罰吧!
正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們永遠都要相信一句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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