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硫酸案,兒子被害兇手拒絕賠償,母親將整瓶硫酸潑向仇人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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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次兩個孩子的打鬧,變成了悲劇。一場失手的殺人,變成了兩家的恩怨。恩怨糾葛釀成了無法挽回的後果,兩家人的傷心、一死、一傷、兩人入獄,這就是北京硫酸銨的始末。在警察的調查取證發現,亮亮並不是溺水身亡。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張平均夫婦也被韓浪以監護失責為由起訴到法院,法院根據案情給出判决作為强强的監護人,張平均夫婦也被判處賠償韓浪15萬元人民幣。

一次兩個孩子的打鬧,變成了悲劇。一場失手的殺人,變成了兩家的恩怨。恩怨糾葛釀成了無法挽回的後果,兩家人的傷心、一死、一傷、兩人入獄,這就是北京硫酸銨的始末。

母親的遭遇

1995年迫於生活的壓力,韓浪嫁給了比自己大15歲的單身漢。婚後不久韓浪就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兒子,有了孩子的家庭生活變得异常的艱難。

韓浪的老公作為一家之主在家裡最需要的時候,卻整日遊手好閒,無所事事,每天會因為一些小事和韓浪爭吵。兩人的生活也變得支離破碎,最後走到了婚姻的盡頭。

為了給孩子更好的生活,韓浪帶著年僅兩歲的孩子隻身來到北京的房山區一個農村居住和生活。

兒子成為了韓浪在這個陌生都市的全部,而亮亮從小非常懂事,知道母親一個人撫養他不容易,他從來不會向母親討要玩具和零食,有時候還會幫助母親幹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

由玩鬧變成大禍

這樣懂事的孩子生命永遠定格在6歲,一次意外讓這個孩子永遠地離開了自己的母親。2005年4月24日,忙碌一上午的韓浪發現自己的孩子不在家,平時這個時候懂事的亮亮都會在家裡午睡,韓浪的心裡有些不安。

韓浪出門尋找自己的兒子,怎麼尋找都沒有找到自己的孩子,他發動全村的人幫助尋找孩子。可是經過全村人的一夜的尋找都沒有找到亮亮,第二天清晨韓浪意識到了孩子可能遇到了危險,她馬上前往派出所報案。

在報案返回的途中,村裡的小孩告訴韓浪在村口的井中發現了疑似韓浪的身影,韓浪顧不得疲憊馬上跑到村邊的水井旁。

當她看到那雙新鞋的時候,韓浪知道這個周圍堆滿石塊的屍體就是自己的兒子。韓浪一時無法接受事實的暈死過去。

在警察的調查取證發現,亮亮並不是溺水身亡。在公安機關的努力下當天下午就將殺人兇手找到,13歲的强强正是殺害亮亮的兇手。經過警詧的盤問,也終於知道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强强和亮亮當天上午因為玩耍起了爭執,兩個小孩打了起來。年長的强强因為一時的失手將年僅6歲的亮亮掐死,意識到自己殺人時,13歲的强强也知道自己闖了大禍。

為了不被人們發現自己的錯誤,强强將錯就錯把亮亮扔進了附近的井中。為了掩人耳目他把井口用石頭堵死,處理完這些强强若無其事地返回家中。

回到家裡的强强並沒有向父母說起這件事情,直到公安機關找上門來,張平均夫婦才知道自己的孩子闖了大禍。可是令人沒有想到的是張平均夫婦還替自己的孩子辯解,但法律不會輕信他們的謊話,最後强强也被公安機關帶走,立案偵查。

法院判決

因為當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不滿14周歲的孩子犯法以教育為主懲戒為輔,强强才13歲也囙此躲過了法律的制裁,他被未成年教育學校學習三年。

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張平均夫婦也被韓浪以監護失責為由起訴到法院,法院根據案情給出判决作為强强的監護人,張平均夫婦也被判處賠償韓浪15萬元人民幣。

這樣的判罰或許給韓浪這位孤獨的母親些許的安慰,可是面對著15萬元的賠償款,張平均夫婦卻並沒有出錢的打算。

後續起因

無奈之下,韓浪多次尋求法院強制執行。每次執行張平均夫婦都以孩子坐牢、讀書為由哭窮躲過法院的制裁。

瞭解實情的人知道張平均家裡是有些積蓄的,張平均在2000年左右就可以掙到2400元的月薪水,張平均自己就有一臺小轎車,他們兩人完全有能力償還這部分賠償。

兩個人就是不願意賠償韓浪,並且還在冷嘲熱諷,自己的兒子三年就能出來。這樣的言語也徹底傷透了韓浪的心,最後韓浪只提出1萬元的喪葬費的賠償也被張平均夫婦給拒絕。

韓浪屢次討要賠償無果,這讓失去孩子的她產生了報復心理。她也想讓張平均夫婦體會到失去孩子的痛苦。

伺機報復

經過瞭解張平均夫婦有三個孩子,大女兒學習優异。韓浪也把報復對象選擇到大女兒的頭上。為了這次報復韓浪前往城裡買了5公斤濃硫酸,放在家裡準備報復。

韓浪最後一次討要喪葬費被拒絕時,她也徹底被復仇的思想沖昏了頭腦。在調查張平均夫婦大女兒行踪之後,帶上濃硫酸前往大女兒放學回家的公車上等待。

2006年11月25日,中巴車像往常一樣從城裡返回村莊,等待復仇的韓浪已經早早地坐上了這趟車,等待著張平均夫婦大女兒萌萌上車。

當車輛行駛到村口時,韓浪突然將自己手中的濃硫酸潑向同坐的萌萌,不知發生什麼的萌萌也被濃硫酸傷到。

車上慌作一團,韓浪卻非常淡定地等待著警詧的到來。在經過醫院的搶救下萌萌的生命卻保住了,眼睛和臉部18%的燒傷,也徹底葬送的這個孩子的美好未來。

韓浪深知自己已經犯了大錯,她沒有後悔,利用這樣的管道向張平均夫婦報復。無辜的萌萌成為了這場沒有硝烟戰爭的犧牲品。

一個18歲的孩子就是因為韓浪的衝動行為付出的代價,固然韓浪有她的錯誤之處,可是張平均夫婦卻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2007年,北京法院對韓浪做出有期徒刑13年的判决,她也因為自己的衝動付出了代價,並且賠償萌萌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36萬餘元。

失去孩子、失去自己的韓浪已經沒有能力去賠償萌萌的費用,等待韓浪的只剩下13年的監獄生活,她的後半生或許都會在自責中度過。

而作為孩子的父母張平均夫婦也會因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了代價,她們的後半生面對自己的錯誤行為也會惶惶不可終日。

雙方都有自己的錯誤,最後最受傷的只是無辜的人。哪怕張平均夫婦能給賠償那15萬,或許後來的事情不會發生。失去孩子的母親,面對這樣的無賴父母最後選擇了一條不歸路,沒有解决事情的同時還傷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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