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馴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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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鷹獵文化作為一種古老民俗,已處在與法律現實相衝突的衝突之中。這是一項古老的習俗——早在幾千年前,古羌族人就將鷹馴化為狩獵的助手和工具;元朝忽必烈管理鷹犬的部落曾在這裡留下足迹;這也是一項非物質文化遺產——201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鷹獵文化”作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列入名錄;2021年,馴鷹術作為一項人類活態遺產被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錶作名錄》;

鷹獵文化作為一種古老民俗,已處在與法律現實相衝突的衝突之中。

紅星新聞記者任江波

編輯張尋

這是一項古老的習俗——早在幾千年前,古羌族人就將鷹馴化為狩獵的助手和工具;元朝忽必烈管理鷹犬的部落曾在這裡留下足迹;

這也是一項非物質文化遺產——201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鷹獵文化”作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列入名錄;2021年,馴鷹術作為一項人類活態遺產被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錶作名錄》;

這更是一個充滿爭議的敏感話題——“雲南麗江,玩鷹人眾多,玩的鷹全部依靠野外捕捉或買賣”“被捕到的鷹眼皮會被縫合,若真愛鷹,真想保護,又怎忍心縫合它的眼皮?”

“……絲線縫起了它的眼睛,獐皮栓住了它的雙腳,犀牛角板扣在了它的尾羽……”這是納西族一首古老的情歌。

“納西族馴鷹習俗”是流傳至今的一項民間傳統活動,它以團隊合作活動為特徵,講求人、鷹、犬三位一體,以大自然山水叢林為場所,體現了納西族對自然、對生活的熱愛。

以往每到金秋時節,漫步在麗江古城的大街小巷,人們經常能看到納西族男子手臂上架著形體剽悍的獵鷹,或悠悠散步,或圍坐在古橋石欄上高談闊論,成為一道獨特的風景線。

如今,在保護野生動物和環境的背景下,傳承了幾百年的民族文化,遇到了越來越多的挑戰。那曾經的風景線,當地人也很難說得清楚消失於哪一個具體的時間。

在那首古老的情歌中,有了對縫鷹眼、栓皮腳絆、扣尾板等納西族馴鷹技藝的專用名詞術語,也成為納西鷹獵文化遭到詬病的口實。

資料圖。2020年9月24日,動物保護機构北京猛禽救助中心將5只康復猛禽放歸自然。圖據視覺中國

最近幾年,外界對鷹獵文化的責備一直沒有停過。在野生動物保護志願者看來,在現今將馴鷹習俗列為非遺項目,是不妥當的。“馴鷹過程中以對個體猛禽的佔有為前提,也會刺激非法捕獵及貿易行為,對野外種群造成傷害。”

相關業內專家表示,鷹獵文化若想繼續傳承下去,關鍵一點是人工繁育馴化科技為野生動物保護所用。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進行隼形目猛禽人工繁育馴化,既可使鷹獵文化不因非法獵捕而面臨傳承難題,也可對隼形目猛禽進行積極的保護。

“如果規範地進行鷹獵活動,能够將對環境生態的影響降低為零,鷹獵文化遺產是否能傳承下去,取決於我們鷹獵人自己。”一比特麗江納西鷹獵文化傳承人表示。

圖騰:民族歷史的獨特記憶

幹幾幹幾勝玉龍橋冷土(走著走著到了玉龍橋)

汝汝工工本可冷哇休(暈暈乎乎就過了半天)

日特好子科克我克(喝酒吃飯放鷹放狗)

律不此美堆羅喜余江斥友妹(看起來人生真是美好啊)

在這首納西族的傳統民歌中,“我克”,漢語稱為“放鷹”,和“喝酒”“吃飯”“放狗”一起,被列為人生幾大美事。

這樣的人生美事,73歲的和躍根度過了三十多年,用他自己的話說,十幾歲在省城汽校學開車,後來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商海浮沉,雖也得到過淘金的愉悅,但也來去匆匆。

“五十歲剛到,碰到了好政策,就從組織退了下來,好在身子骨硬朗,便重操自己喜愛的上山鷹獵。從此一發不可收,每年一到秋分令節,就熬鷹遛犬,待時機成熟,就走遍了麗江的拿摩六臺(泛指麗江的各個角落)。”

作為古羌人的後裔,納西族世代居住在青藏高原與雲貴高原橫斷山脈之間。古羌人將他們狩獵到的野生動物馴化為羊、牛、馬、雞、猪等家畜家禽,也將馴化的狗和鷹作為狩獵的助手和工具,逐步形成原始鷹獵文化形態。

在此過程中,處在長江、瀾滄江、怒江三江並流地帶的麗江有著得天獨厚的自然地理條件。自古以來,這裡形成了一條候鳥遷徙的通道,每到秋季,從北方飛來的各種猛禽,先後飛臨麗江上空,給麗江的納西族創造了鷹獵文化的先決條件。

納西東巴教將猛禽中的大鵬鳥,提到至尊神鳥的地位。

作為古城內土生土長的納西人,和躍根從小就跟隨父輩們上山放鷹。16歲時,他自己一個人去昆明學開車,30歲那年回到麗江,開始跟著朋友一塊兒“玩鷹”。後來和躍根靠賣汽車零配件等買賣賺了錢,九十年代曾花18萬元買了麗江第一輛桑塔納。經濟上的寬裕讓他選擇提前退休,此後便全身心地投入到鷹獵活動中。

30年的時間裏,和躍根先後馴養過30多只蒼鷹,每年有近半年的時間外出放鷹,以麗江為中心,足迹遍佈方圓500公里內的山頭。在他看來,世上玩的方法與種類頗多,但玩的那麼自然,玩的那麼趣味,玩的那麼刺激,非“鷹獵活動”莫屬。

鐫刻在納西族文化中的鷹獵活動。

據當地學者考證,納西族鷹獵活動始於西元1253年,明代地理學家徐霞客編著的《徐霞客遊記》附編《麗江記略》中提到,當時蒙古族首領忽必烈率大軍南下征服南宋時,其隨大軍而來的一個管鷹犬部落,曾落藉麗江周邊地區。

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納西族相繼吸收了多民族的鷹獵技能,結合本地區的自然環境條件,創造了本民族較為系統、完整的鷹獵文化,並延襲至今。

習俗:遵循自然生態的平衡

在納西族的生產、生活當中,也有著對鷹的崇敬。據文獻記載,在納西民族的東巴經書中,納西東巴教將猛禽中的大鵬鳥,提到至尊神鳥的地位,被稱作大鵬修曲,表明自然界中的鷹雕,被納西族先民當做神只圖騰而受到頂禮膜拜。

傳統的納西族鷹獵活動可分為如下環節,即:捕鷹、馴鷹、馴犬、放鷹、放生。捕鷹一般從每年九月中旬到十一月初結束。每年秋季,從北方遷徙過來的鷹途經麗江的玉龍雪山、老君山等幾座大山。捕鷹人透過窩棚靜觀天空,若有鷹飛臨上空就拉動繩子,以鴿子為誘餌吸引它們的注意,鷹飛下來捕食時收網。捕鷹人偶有參加鷹獵活動,但是鷹獵人卻不參與捕鷹,只是從捕鷹人處購買鷹後馴養用於捕獵。

鷹獵手套等用具。

捕到鷹之後,捕鷹人會將鷹的眼皮縫上,他們認為這樣可以避免鷹受到驚嚇,否則難以馴服。在以前,捕獲的鷹主要在麗江古城四方街的大石橋進行交易,大石橋囙此也被叫做“賣鷹橋”。後來隨著古城的開發保護,交易一度轉移到古城外的忠義市場。這些年,由於野生動物保護法文宣普及,捕鷹和交易的行為已經絕跡。

鷹獵所使用的鷹種類很多,由於麗江地區多山地,納西族主要是利用的是蒼鷹。每年捕獲的第一隻鷹往往最為搶手,在遷徙過程中經歷了幾千公里的飛行,無論是速度、力量還是捕獵技能無疑是最優秀的。

“要馴好一隻蒼鷹,最少需要五年的時間。鷹不認人,野性也比較大,馴得不好,鷹一放就飛走了。有的人馴了二三十年都馴不出來,我馴鷹最長十三天,快的時候七八天。”在和躍根看來,馴鷹是一項極為考究的科技活兒,不是人人都會,整個麗江能讓他佩服的馴鷹人也就10個左右。

馴鷹過程包括開眼、開食、上手、叫遠、兌膘等一系列步驟。馴鷹人將鷹買來後,戴上牛皮手套,將鷹架在手上開始“熬鷹”。“熬鷹”是馴鷹的第一步,一般是將鷹的眼線解開後,幾個人輪班把鷹架在手臂上,哪裡人多就帶它到哪裡,晚上也不睡覺,為的是馴服鷹的野性。

馴鷹的一系列步驟

兌膘是放鷹前準備活動中最關鍵的一步,往往决定鷹獵活動的成敗。馴鷹人根據鷹的情况,酌情投喂脂肪量較少的牛肉。“每次喂到什麼程度,今天能不能餵食,明天能放不能放,最關鍵的還是要看膘水。膘水小了,放飛時鷹就落在樹上歇息,半天都不會下來;膘水大了,往往一出拳(指放鷹)就飛走了,再也不會回來。”和躍根說。

按照以往的慣例,每年十月中旬鷹獵季開始,一直持續至次年的二月。期間,在麗江周邊的各大山頭,經常可以看到三五成群的鷹獵愛好者組成的小團體,駕馭著獵鷹和獵犬來進行狩獵活動。

關於鷹獵的場景,當地愛好者是這樣描述:蒼鷹捕獵時,總是先落在一棵視野寬闊的大樹上尋找獵物,一旦發現目標便急沖而下,鷹獵者正是利用蒼鷹這種捕食習性。蒼鷹捕獵的成功率很高,因為它有獵人和獵犬幫助驚動獵物,當獵物驚慌失措時,蒼鷹便迅速出擊,一舉抓獲獵物。這時獵人要及時趕到,奪下獵物,給獵鷹餵食以示獎勵,否則,獵物就會成為蒼鷹的美食。

在納西人鷹獵文化中,尊重和遵循自然生態的平衡與和諧重點體現在放生環節。每年的春節前就到了放鷹的季節,納西人就把獵鷹放飛,讓其返回我國北方以至俄羅斯西伯利亞。這是古時候傳下來的規矩,目的是讓鷹去繁衍後代。

遺產:在納西族地區較完整地保留

“在中國,鷹獵文化可追朔到近四千年前。遺憾的是,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該文化始終僅僅流行於王公貴族間,這一狀況延續至十九世紀末。如今,在幅員遼闊的中國大地上,這一珍貴的人類文化遺產已是鳳毛麟角。從個別地區存留至今的狀況來看,鷹獵文化已失去了完整性,傳承性更是岌岌可危。然而,其在納西族地區則形成了一種民俗,並較為完整地保留至今。”

今年70歲的李實,是麗江納西族鷹獵傳人之一。他的爺爺、父親都是鷹獵愛好者,而外公桑嶽生更是納西鷹獵圈中的傳奇人物。桑嶽生癡迷於鷹,一輩子做的事就是養鷹、放鷹、玩鷹、觀察鷹、畫鷹。相傳他為了解鷹的生活習性和種類,於1903年曾隻身一人,帶上一隻鷹、一條狗從麗江徒步翻閱高黎貢山,沿瀾滄江南下,途經緬甸、老撾、泰國、越南,直至湄公河入海口。生前曾繪製《鷹譜》和《百鷹圖》等圖譜,詳細描繪了鷹在各種不同環境下所表現的體態,共繪各種鷹類280只。

受到阿公及長輩們的影響,李實從小也對鷹獵文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為此他放弃了家族金銀首飾工匠的傳統,將大半生的精力放在傳承納西族鷹獵文化上。從1988年起,他開始根據自己和當地鷹獵愛好者馴鷹、放鷹的經驗,有意識地將納西鷹獵這項習俗整理為文字,希望能通過這樣的管道把這項古老的文化保留下來。

2007年,李實受邀參加了在英國舉辦的首届國際鷹獵節。通過與國外鷹獵愛好者的交流,給他最大的感受就是英國鷹獵者的環保意識很强,英國用人工孵化的科技育鷹,並且成立了專門的協會頒發鷹獵執照,這些經驗給李實對傳承和保護納西鷹類文化帶來了啟發。

資料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柯爾克孜族人馴鷹。圖據視覺中國

2010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肯雅首都奈洛比召開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會議。在這次會議上,比利時、法國、西班牙、蒙古國等11個國家發出提案,將“鷹獵文化”作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列入名錄並獲得批准。2011年5月2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合奇縣申報的“柯爾克孜族馴鷹習俗”經國務院準予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上對該項目的介紹指出,馴鷹作為柯爾克孜族的生活習俗,在過去的遊牧生活中起到了捕食的重要作用,現在政府極力改善農牧民的生活條件,加之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同時現代的狩獵手段也產生了極大的變化,使得這一傳統生活習俗瀕臨失傳。

在上述背景下,2012年,經麗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和麗江市民政局批復同意,李實與麗江正龍實業公司的董事長楊四龍等人發起組建了“麗江市鷹獵文化保護傳承協會”。李實曾表示,鷹獵愛好者推動成立協會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和傳承納西族鷹獵文化,另一方面是為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建立一個機构。

2012年,麗江市鷹獵文化保護傳承協會成立

2016年10月,麗江鷹獵文化基金會成立。基金會宣稱以保護與傳承鷹獵文化為宗旨,同時與英國國際猛禽中心簽訂了合作備忘,共同在麗江建設猛禽繁育救護科研基地和麗江納西鷹獵文化保護與傳承基地,從事猛禽的保護、救護、繁育、科普教育、文化交流與推廣等公益活動。

2017年6月,在當地文化部門和麗江鷹獵文化基金會的共同努力下,納西非遺文化項目“納西族馴鷹習俗”入選雲南省第四批省級非遺保護傳承名錄。

爭議:“非遺傳承”還是“玩鷹特權”?

另一方面,鷹獵文化作為一種古老民俗,時刻都處在與法律現實相衝突的衝突之中。按照前面提到的納西人鷹獵文化,每年的春節前納西人就把獵鷹放飛,讓其返回北方繁衍後代。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原本的習俗發生了變化。

一篇發佈於2012年關於麗江納西族放鷹活動的傳承與保護論文中提到,由於馴養鷹的目的從最初用於捕獵,演化成將鷹當作寵物餵養或者提供給遊客合影拍照收取費用等用途,加之鷹在市場上的價格飆升,越來越多的馴鷹人不再尊重習俗。在2008年時,沒有馴好的蒼鷹市場價在八百元左右,已馴好的在兩千元左右,而到2010年時,沒有馴好的蒼鷹市場價已達到五千元以上,而馴好的更高達一到兩萬元之間。

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所有的猛禽都屬於國家二級以上保護動物,嚴禁捕捉、販賣、購買、飼養及傷害。《刑法》對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相關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違法狩獵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李實的印象中,隨著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普及和相關部門執法力度的加强,2014年以後麗江鷹獵愛好者人數開始逐年下降。協會也開始配合相關部門制止當地非法捕鷹和非法買賣的情况。

“2012年我們成立協會就一直在規範這個事情,有些鷹友也不理解,覺得你們才可以玩,我們不能玩?其實不是這個意思。畢竟我們叫鷹獵文化保護傳承協會,不是放鷹協會。我們當時也按照野保法做宣傳,告訴大家鷹獵文化要依法有序傳承,必須經過審批,不能直接買賣。”李實說。

作為一項活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納西鷹獵文化中所需要的蒼鷹,難免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捕捉和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

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因科學研究等特殊情况,需獵捕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向應當向省一級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首長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因科學研究、人工繁育、公眾展示展演、文物保護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應當經省一級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首長部門準予。

2018年,麗江鷹獵文化基金會以“教學和申遺影視資料製作為由”申請到捕獲4只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蒼鷹的行政許可。相關檔顯示,麗江鷹獵文化基金會於2018年4月6日—27日,在麗江市古城區信團俄羅村境內,獵捕2只雌性蒼鷹和2只雄性蒼鷹。然而,這4只蒼鷹隨後引發了一場風波。

2020年11月6日,一則麗江鷹獵文化旅遊風景區項目開工的新聞,因刊播了麗江鷹獵文化基金會工作人員帶著蒼鷹參與活動的畫面,引起了野生動物保護志願者的注意。他們認為項目投資方及建設主體組織涉嫌非法捕捉、買賣、利用、飼養猛禽蒼鷹,該項目審批合法性值得懷疑,隨即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

監管部門對群眾舉報調查核實後認為“情况部分屬實”。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志願者提供的一份2021年4月的《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况一覽錶(第八批辦理情况)》檔案顯示,官方調查結果認為對蒼鷹的利用存在不當,麗江市古城區林草局對鷹獵小鎮投資方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同時,在鷹獵文化基金會需要終止人工繁育蒼鷹行為時,督促其嚴格按照相關程式向省林草局提出申請,並依法依規指導鷹獵小鎮投資方將蒼鷹放歸野外。

此後,動物保護志願者對捕獲4只蒼鷹的具體情況提出質疑,對此,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顯示,市、區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第一次蒼鷹獵捕,但未獵捕到蒼鷹。因誘捕過程較長,後續時段的蒼鷹獵捕過程,市、區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未能全程參與監管,採用捕獲後由市、區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對蒼鷹捕獲地、物種、性別、年齡核查的管道進行監管。

對於有關部門的回復,野生動物保護志願者仍然表達了他們的擔憂,“國內所謂鷹獵使用的猛禽基本靠野外捕捉,很多人說搞鷹獵搞人工繁育能保護猛禽,實際多數都是給自己合法玩鷹找藉口罷了。我們看到很多拿到證件的人根本不遵守法律法規,甚至搞商業利用,他們對猛禽保育和繁育也是一竅不通,真正搞保育和救助是很燒錢的。”

對於此次事件引起的風波,李實回應稱,野外捕獵四只蒼鷹是經逐級依法審批,全部程式合法合規,依法捕來的四只蒼鷹都已成功野放。現時,李實已沒有在麗江鷹獵文化基金會擔任職務,只保留麗江納西鷹獵文化非遺傳承人的身份。

兩難:合法合規人工繁育是出路?

在2021年12月13日至18日線上舉行的年度會議上,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將4項遺產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並將39項遺產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其中,馴鷹術作為一項人類活態遺產被列入此次新增項目,包括阿聯酋、奧地利、比利時、克羅地亞、法國、德國、韓國在內的20多個國家入選。

2004年,我國正式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非遺保護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據新華網2012年報導,時任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副主席曹保明在吉林省文聯授予九台市滿族民俗文化及鷹獵文化傳承保護基地的儀式上曾表示,中國鷹獵文化將在“十二五”期間衝擊世界非遺名錄。

資料圖。2021年1月11日,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烏拉街韓屯霧凇島,鷹把式汪經宏正在進行馴鷹表演。滿族獵鷹文化已於2008年列入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只要我們的非遺還有一口氣,就不能進到博物館。”文旅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原巡視員、國家非遺展示保護基地專家委員會主任馬盛德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不能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看成一成不變的,非遺要活在社會生活裏,社區群體和群眾中間,一旦進入到博物館就失去了活態的生命力,就像在博物館可以欣賞一些靜態的文物一樣,但是它已經遠離我們鮮活的生活了。

作為麗江納西鷹獵文化傳承人,李實對鷹獵文化在現時的活態傳承發展狀況感到憂慮。多年前,李實曾提議希望在古城內建立一個鷹獵文化的展示基地,將麗江的鷹獵文化展示給世界的遊客,並且通過規範的管理將這一寶貴的文化遺產傳承下去。“民族文化需要傳承,人類遺產需要保護,同樣,野生動物也需要保護。如何化解這一衝突?這是個棘手的課題,國際社會也面臨這種局面。”

西南林業大學教授、國際自然和自然資源保護聯盟(IUCN)雉科專家組成員韓聯憲曾對麗江納西族鷹獵活動進行過專項調研,在他看來,傳統的納西鷹獵活動由於遵循自然規律,對自然界猛禽的群體數量影響較小。此前,他曾查閱國外文獻,發現在俄羅斯有學者提到在西伯利亞的蒼鷹身上發現類似鷹獵中使用的鷹鈴,韓聯憲教授看過圖片,從鷹鈴的形制和花紋來看,應該是納西族鷹獵活動中使用的鷹鈴。

“IUCN有一個野生動物救護和運輸、康復飼養指南,該指南認為在人工馴養條件下如果超過90天的野生動物,再次放到野外很有可能不具備野外生存能力。如果人工飼養超過90天,原則上不建議放飛。大多數納西族人捕鷹、熬鷹和放鷹狩獵的時間,基本上在3個月,第二年的二月就把鷹放歸自然,我們認為納西族的這種鷹獵管道,與其他鷹獵管道比較,對自然種群的影響是最小的。”

韓聯憲教授認為,生物多樣性的三個宗旨之一保護生物多樣性,並不是說要把所有動物都放到野外讓它們自由生活不加以任何的人工干預,這不是一種科學理智的保護野生動物的態度。“從專業角度來看,我們是保護的是有活力,能在野外正常繁衍長期生存的種群,而不是關注某一個個體的具體情況,這只是問題的一個點。”

據他瞭解,此前麗江鷹獵文化基金會依法捕獲的四只蒼鷹在2021年採取人工授精技術,成功孵化出兩隻雛鷹。得知現時四只被馴養的蒼鷹父本和母本已經野放後,他認為從科學研究的角度來看,是很可惜的事情,“這4只蒼鷹人工飼養時間已經好幾年了,野放後可能不具備野外生存能力,而且人工授精繁育的蒼鷹後代也很健康,如果把這4只蒼鷹保留下來,繼續做一些人工繁育個體的野化和野放科研工作,對於保護蒼鷹這個種群是非常有意義的。”

有觀點認為,鷹獵文化若想繼續傳承下去,關鍵一點是人工繁育馴化科技為野生動物保護所用。有業內人士在此前接受採訪時表示,人工繁育馴養隼形目猛禽科技,現時也已相對成熟,關鍵是要得到法律的許可,“如果我們也能經相關首長部門的同意,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進行隼形目猛禽人工繁育馴化,既可使鷹獵文化不因非法獵捕而面臨傳承難題,也可對隼形目猛禽進行積極的保護。”

但上述觀點也遭到了部分野生動物保護志願者的反對。在他們看來,根據我國現時實際情況,無法保障每一宗非法捕獵及貿易,都能被及時發現並追責。能够被公眾發現和舉報的,很可能是事實中的冰山一角。這樣的現實環境,提示了“人工繁殖種群供應市場需求能够緩解野外種群遭遇盜獵”這一觀點,是缺乏根據,很不負責的。

玩鷹三十多年,和躍根回首往昔鷹獵漫長的追逐遊樂過程,如過眼雲煙一逝而去。如今,年逾古稀的他已沒有太多精力去山裡放鷹,更多的時候思考的是如何文化保護傳承下去,使其後繼有人。但尊重自然,保護生態,仍不失為前提。

有時,他會想起20年前帶著蒼鷹去大理和朋友們一起鷹獵,當地村民向他求助,山雞太多把地裏的糧食都吃光了,邀請他們到地裏放鷹捉山雞。那樣的日子讓他感到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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