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市减灾委員會發佈《關於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在全市開展新一輪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通知》要求,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要加大對單位使用者入戶檢查力度,重點對組織食堂、餐飲、飯店、商業綜合體、學校等特殊場所、重點場所以及地下密閉空間、人員密集場所開展排查;各區縣要組織經信、住建、市場監管、消防、警察等部門,嚴肅查處單位使用者安全用氣主體責任不落實、用氣操作不符合要求等違法違規行為。
交通部門加强對公車客運、班線客運、旅遊客運等重點車型,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及非法改裝等重點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應急部門深化涉及易燃氣體、有毒氣體化工生產裝置、廠房、罐區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治理,深入排查粉塵爆炸、燃爆毒危化品使用等領域重大隱患;消防部門深化高層建築、“生命通道”、廠房庫房等專項治理。
各區縣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市級行業首長部門各司其職,組織本行業本領域專家深入區縣企業單位進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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