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昆明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預案(試行)》,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昆明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方法和要求,保證緊急情况下醫療廢物得到有效收集與處置,有效應對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疫情期間昆明市醫療廢物處置量呈上升態勢,及時收運、無害處置,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質量。
該預案包括目的、依據、適用範圍、工作原則、應急處置組織機構、響應機制、應急回應、響應終止、應急保障等內容。
預案提出,各級政府與生態環境、衛生健康、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應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做好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等各項工作,同時加强資訊溝通,共同研判特殊情形,製定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方案,有效應對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確保緊急情况下醫療廢物得到及時、有序、高效、無害化處置,防止醫療廢物二次污染,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
預案中,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劃分為運力滿負荷響應、處置能力滿負荷響應、處置能力無法保障醫療廢物處置響應3個類別。
該預案適用於昆明市各醫療機構、各類隔離點(社區、飯店、觀察站等)、採樣(檢測)點(站)醫療廢物及納入醫療廢物管理的垃圾,在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等環節開展的有關應對準備及應急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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