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羣衆看病首選基層
——我省《關於促進基層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解讀
基層醫療衛生機构是保障羣衆健康的第一道防線。如何讓老百姓就醫首選基層,就近得到安全、有效、便捷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擴寬基層醫務人員晋昇通道、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构績效工資政策、加大醫保政策對基層傾斜力度……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基層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基層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進行政策强化和調整。1月8日,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採訪了省衛生健康委基層衛生健康處相關負責人,就《意見》進行解讀。
明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財政保障”,加大醫保政策對基層傾斜力度
近年來,國家和我省有關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接續出臺、不斷完善,但受多種因素影響,部分基層醫療衛生機构服務能力難以提高、運行較為困難,難以滿足羣衆就近就醫需求。
《意見》再次強調,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构為公益類事業單位,實行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財政保障。各地財政和衛生健康部門要按政策規定落實人員經費和組織正常運行經費。
如何釋放政策活力?《意見》從破解當前阻礙基層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瓶頸出發,加大醫保政策傾斜力度、完善藥品配備政策、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例如,完善特殊門診定點資質管理辦法,至2025年底基本實現建制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特殊病種門診統籌定點全覆蓋;與家庭醫生簽約的參保對象選擇基層醫療衛生機构首診,並通過簽約醫生轉診(含上轉和下轉)的,其住院起付線可連續計算,報帳比例在原基礎上提高5—10個百分點。
《意見》指出,在縣域醫保費和醫療費預算範圍內,完善醫保支付方式,對於上一年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构住院醫保基金預算支付總額占縣域住院醫保基金年度預算支付總額的比例低於20%的縣市區,不再對其設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构年度住院人次總數、年度住院醫保基金總額等控制指標,逐步將縣域基層醫療衛生機构住院醫保基金年度預算支付總額占比提高至45%及以上;對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构新開科室,或者新實施的醫療服務科技所產生的住院醫保基金費用實行單列管理,引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构提高醫療服務能力。
“這意味著,基層醫療衛生機构在規範診療的前提下獲得的醫保額度將持續增大,可根據轄區疾病譜和羣衆醫療需求開展特色專科建設、引進新技術新項目,提高醫療服務能力。”省衛生健康委基層衛生健康處相關負責人介紹。
基層醫療衛生機构藥品保障也將進一步加強。《意見》指出,符合臨床用藥各項管理規範、省級醫藥集中採購平臺中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掛網藥品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构採購範圍;允許納入鄉村一體化管理、配備執業(助理)醫師的村衛生室用藥範圍與鄉鎮衛生院的用藥範圍相銜接。
提升基層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能力
近年來,我省加强了基層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醫療設備配備,實現了行政村村衛生室全覆蓋、每個建制鄉鎮衛生院2名全科醫生全覆蓋。但這僅僅是基礎,與滿足羣衆就近就醫的需求相比,基層醫療服務能力仍是短板弱項。
如何持續提升基層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能力?《意見》指出,强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构基本醫療服務基礎性地位。結合居民需求,發展康復、口腔、婦科(婦女保健)、兒科(兒童保健)、精神(心理)等專業科室。允許基層醫療衛生機构在實施備案管理的基礎上,按照《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等規章及相關檔要求,開展限制類醫療科技臨床應用,實施三級及以上手術。加强基層全科醫生、專科醫生、公共衛生醫師、藥師、護士等醫技人員培訓,提高基層醫療服務質量水准。
基層醫療衛生機构如何提檔陞級、實現能力提升?未來,我省將建立適合基層衛生特點的等級評審評價體系,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构一、二級醫院等級評審工作。基層醫療機構評審成為一、二級醫院後,保持現有財政投入和補償、醫保待遇保障水准不降低,人才梯隊、專業科技崗位總量和結構、醫療科技、藥品配備等方面,按照相對應的一、二級醫院的相關政策標準執行。
同時,《意見》還對完善公共衛生服務、豐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涵、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等方面提出要求,開展縣域次中心建設,加强基層醫療衛生機构的特色科室、數位化預防接種門診、疫情防控能力建設和設備配備,推動資訊化建設,不斷提升系統連續的基層衛生健康服務能力,改善羣衆就近就醫的環境條件。
擴大基層醫務人員晋昇通道,提高基層醫療衛生崗位吸引力
受執業環境、待遇保障、生活條件、職業發展等多種因素影響,人才引不進、留不住是基層醫療機構面臨的難題。
《意見》提出拓寬基層醫務人員晋昇通道。實施以縣市區為組織“打捆”統一進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构崗位設置,統籌使用崗位數,參照相關規定按照中級新增5個百分點、高級新增3個百分點調整鄉鎮醫療衛生機构專業科技崗位結構比例;對長期在鄉鎮衛生院工作的人員晋昇專業技術職稱,可不作外語、電腦和科研方面的要求;對引進的高層次衛生專業科技人才如無相應等級的空缺崗位,可不受組織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的限制,通過設定特設崗位予以聘用。
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构績效工資政策。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构突破現行事業單位薪水調控水准,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選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的要求,在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构的績效工資總量時可突破現行績效工資調控水准,給予重點傾斜,不斷提高基層醫療衛生崗位的吸引力,進一步促進人才向基層流動。
(文/段涵敏張春祥鄭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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