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是經濟增長的力量載體,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制度是市場主體開展經營活動的基礎性制度。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了《天津市市場主體登記管理若幹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規定》聚焦我市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立法需求,從簡化流程、優化服務角度精准切入,回應市場主體的呼聲和期待,確保市場主體登記更便利,滿意度和獲得感更强,更大程度激發市場活力和競爭力,培育發展新動能。”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一處處長武志說。
為優化登記流程,降低辦事成本,《規定》明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推行市場主體全程電子化登記,逐步實現網上登記系統自動比對、自動核驗、智慧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主動提供市場主體登記檔案線上查詢服務,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可以通過互聯網依法査詢和使用市場主體登記檔案。同時,還規定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能够通過市資訊資源統一共亯交換平臺獲取的市場主體登記相關資訊,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供。
為强化簡政放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規定》明確:市場主體可以自行下載電子營業執照,也可以領取紙質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市市場主體在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外有多個符合規定的實際經營場所,可以自主選擇在登記地或者其他實際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多址資訊,免於設立分支機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市場主體跨登記機關轄區遷移登記,應當優化程式、减少環節、壓縮辦理時限、提升登記便利度。
此外,《規定》還規範了資訊公示,宣導誠信自律,强化資訊透明和信用約束,維護交易安全和保障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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