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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阿德勒說:幸福的童年可以治癒一生,不幸的童年需要用一生去治癒。
家庭是每個人成長的第一環境,童年的種種經歷確實會對人造成一定的影響力,但經研究表明,人的性格、心理會根據環境的變化而變化。
每個人在人生的岔路口中,會遇到很多困境,這些挫折和困難會磨練一個人的心性,從而產生蛻變;所以說童年的悲慘遭遇,並不會真正地去影響一生,完全看自己願不願意跳出這個困境。
王某,江蘇揚州人,小時候患上了小兒麻痹症,雖然得到了治癒,但還是導致一條腿終身殘疾;這一條腿也註定他未來的日子會過得比其餘人更艱辛,王某並沒有放弃自己,他挑著擔子走街串巷,慢慢積攢了一筆積蓄,他又靠著這筆積蓄開了一家小賣部,生活走上了正軌。
王某並沒有因為殘疾而自暴自弃,反而更加的努力,他跟正常人娶妻生子,養育了一個身體健康的兒子小俊。
王某希望他能够好好讀書,以後能够考一個好大學,不要走他的老路;小俊出生時活潑可愛,並沒有意識到父親身患殘疾,後來上了學後,同學們都會用這件事來刺激他,久而久之,小俊開始疏遠父親,還讓王某不要來學校接他。
小俊在學校裡面的成績一落千丈,還染上了抽烟、上網的壞習慣,王某恨鐵不成鋼,在他的觀念當中只有棍棒教育,然而進入叛逆期後,小俊越來越反感父親,後來更是用翹課來“對抗”父親。
眼看小俊因為父親殘疾一事無心學習,王某的妻子吳某就提出帶孩子外出打工,讓小俊在大城市裡面接受教育。王某拿兒子沒辦法,只能讓兒子換一個環境,希望他能够有所改變。
然而換了一個環境卻讓他遭受了更大的打擊。
吳某跟王某結婚多年,生有一子,但夫妻感情並不和睦,小俊出生之後更是衝突不斷,小俊雖然換了一個環境,但惡習沒改,每天都會去上網,沒錢就跟吳某鬧,吳某對丈夫和孩子,對這個家庭心灰意冷,離開家鄉後,吳某認識了一個男人。
起初吳某跟這個男人偷偷來往著,私下來往幾年後吳某就將男人帶回了租房,並告訴小俊這個人以後會成為他的繼父。
小俊目睹母親出軌,徹底崩潰,他覺得父親對他不好,母親也不打算要他了,他變得自暴自弃,吳某跟王某離婚後再婚,小俊成了這個新家庭最多餘的一個人,他就整天鬧,心情就好就亂砸東西,吳某實在沒辦法將小俊送回了父親王某身邊。
王某的身體是一天不如一天,小賣部的生意也大不如前,他艱難維生;最令他難受的還是兒子小俊。
他都已經二十多歲了,可每天在家裡面都是吃了睡,睡了吃,家務活也不願意幹,說他幾句就會發脾氣,王某也拿兒子沒辦法了。
王某希望兒子能外出打工,他不求兒子能贍養自己,但至少要養活自己,王某現在靠著500元低保和小賣部維持著生活,等他老了,走不動了,兒子該怎麼辦,總不能餓死吧!
2019年,王某聯系了媒體,希望媒體能够勸說一下兒子,讓兒子走出自己的心理世界。
不過小俊一直都不願意出被窩,不管記者怎麼調解,小俊都不願意出來;媒體又聯系了小俊的母親吳某,希望吳某能够加以勸說。
但吳某已經組建了自己的家庭,她說前夫經常打她,兒子不給錢就鬧,她對這個家庭已經沒有任何眷戀了。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小俊已經屬於成年人,也沒有身體上的疾病,王某並沒有贍養他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又根據相關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王某年齡也不小了,加上身體殘疾,他才是需要照顧的一個人,小俊卻自暴自弃,不願意承擔這種責任,若是王某無力維持生活,小俊也不願意照顧他,完全可以通過法律的通路來喚醒他。
從小俊的成長環境來講,他的人生經歷確實有些艱難,但父母也給他創造了一個更好的環境,只是他沒有接受,始終不願意有所改變,二十多歲的他也應當要為自己的行為而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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