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記者從自治區河長制辦公室瞭解到,廣西已全面建立“河湖長+檢察長”合作機制,實現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有效銜接,進一步提升河湖治理法治化水准。
據瞭解,2021年12月30日,自治區河長制辦公室與自治區檢察院已簽署《關於在河湖長制工作中建立“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意見》,明確在全區各級河長辦設立“河湖長+檢察長”聯絡辦公室,建立聯席會議、資訊共用、問題線索移送、調查合作和檢測鑒定技術支援、聯合專項整治5項工作機制,實現跨區域、跨部門案件協同辦理、執法辦案資訊共用、案件線索移交移送、調查取證協同合作、河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公益訴訟有效銜接。
“河湖長+檢察長”合作機制的建立將密切全區檢察機關與河湖長制工作的合作配合,為保護母親河,維護全區水生態安全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和司法保障。(周映 譚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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