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賓士車,沒想到竟被”搭售保險”!市民戴先生向幫忙君反映了自己遭遇的煩心事。
買車時我的“舊車置換”補貼被扣留了1000元,現在不“強制續保”就不能用、更不能退。
強制續保
被扣1000元補貼
戴先生告訴幫忙君,去年1月初,他在賓士4S店購買了一輛賓士GLC260L四驅豪華型SUV,同時將自己的舊車在該店“折舊置換”。
戴先生購買的賓士GLC260L四驅豪華型SUV
購車發票
雙方在簽訂購車契约後,4S店代理保險人員告訴他,根據北京賓士汽車公司“限時購車方案”的規定,需要扣留“舊車置換補貼”6000元中的1000元,可以用來抵沖第二年的續保費用。對方稱:
這是“舊車置換補貼”,與國家補貼項目無關,必須扣留;只要2022年續保太平洋車險,這1000元可以抵沖。
戴先生表示:
當時我想續保太平洋保險公司也沒有問題。
於是,他當場簽訂了“汽車銷售契约補充協議”,其中“廠方置換/重購保險支持”一項注明“置換:新保5000元+續保1000元”。
戴先生簽訂的《汽車銷售合同補充協議》
今年臨近續保期限,戴先生對比多家保險公司的車險報價後發現:同樣的情况下,4S店給出的續保價格高出很多。而保險推銷人員則表示,只要戴先生續保後,可以贈送購物卡或加油卡等。
再次反復計算優惠和總價後,戴先生還是覺得續保費用“不划算”,便向銷售員提出:
被扣留的1000元續保費用能否退還?
對方立刻予以拒絕:
1000元只能用於抵扣太平洋保險續保!
對此,戴先生難以理解:
當初並沒有說明不續保就不能拿回被扣留的補貼。我只想拿回自己的1000元,或者4S店提供與外面同樣優惠的續保方案。
雙方多次協商後,品牌方仍然不肯讓步。期間,戴先生先後兩次撥打北京賓士熱線電話諮詢反映,但依然沒有結果。於是,戴先生只能無奈放弃被扣留的1000元,另覓其他保險途徑。
捆綁銷售
消費者“很受傷”
幫忙君與賓士4S店取得聯系,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向戴先生清楚解釋:
■購車時的“限時購車方案”及扣除1000元用來續保,這一規定是北京賓士廠方的規定,4S店只是執行方;
■銷售人員推銷的險種也都是國家新的保險政策規定的。現時情况下,必須續保太平洋車險才能享受抵扣。
對於這樣的回復,戴先生實在無法接受:
本來就是沖著大品牌去買的車,沒想到卻遇到了這種事!捆綁搭售、強制續保,是不是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這樣的規定,是不是“霸王條款”?
為此,幫忙君諮詢了上海道朋律師事務所合作人李如沁律師,她認為:
■首先,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况的權利。品牌方在與消費者簽訂《汽車銷售合同補充協議》時,沒有將“續保1000元”的適用條件明確、詳細地告知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其次,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品牌方在消費者兌換續保額度時,強調消費者必須通過其指定保險公司,購買指定類型的險種,方可獲得1000元的續保補貼額度,侵害了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
維權艱難
都是滿滿的套路
據瞭解,2020年5月底,銀保監會向各銀保監局下發《2020年保險中介市場亂象整治工作方案》,在這方案中,銀保監明確說明:重點整治車商強制搭售保險。
幫忙君從12345市民服務熱線査詢發現,類似戴先生這樣的投訴屢見不鮮:
■部分汽車品牌方通過收取“續保押金”來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
■有的品牌方為了獲取更大利益還強制購買許多不必要的保險,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汽車消費市場一直以來都充滿著各種複雜的優惠政策、貸款服務,而這許多“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活動背後往往隱藏著各種各樣的“套路”,讓人難以防範。汽車保險就是問題比較突出的一項,經常會被加上許多“強制條款”,如果不滿足品牌方開出的條件,就可能拿不到“原本就該屬於自己”的優惠。
業內人士指出:
汽車購買過程複雜,流程繁瑣,每個環節都可能被“巧立名目”,保險、上牌、檢測、提車、金融服務等,這一大串不合理甚至荒唐的費用,往往在“不知不覺”中成了消費者“不得不交”的錢,甚至成為行業的“潛規則”。但由於汽車生產、銷售、金融、售後等涉及不同的監管部門,消費者投訴時,處理環節多,花費時間長、投訴解决難。
對此,業內人士提醒:
■購車時不要輕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一切要以契约內容為主;
■對於主契约、附加契约的每一個條款都要細細查看,有疑惑的部分一定要在簽字前確認;
■遇到續保“押金”問題,或約定退款條件,或當場拒絕。
汽車銷售中的一個個“深坑”何時能被填平?消費者的權益如何能真正得到保障?幫忙君將繼續關注。
幫儂忙工作室
策劃|錢俊毅
文字|陸常青
圖片|受訪者
編輯|胥柳曼錢俊毅姚儲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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