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安徽經視報導.合肥一家公司遲到1次扣1000元。
據之前在公司工作的小程(化名)講,當月遲到了3次,就扣除了3000塊錢.公司給的回答是按照規章制度執行遲到1次扣1000元。
在跟公司溝通,該公司並稱小程的薪水只有1600元。並發出警告“再鬧就給臉不要臉了”。
記者去到公司採訪反被公司股東“徐總”怒懟“滾蛋,”隨後被公司工作人員拒之門外。
沒有辦法,小程只能選擇報警!
在警察局該公司“徐總”,向記者連連質問“你是哪個電視臺的?哪個欄目?有沒有備案?你們領導叫什麼名字?
第二天當記者再次來到該公司,發現公司已經人去樓空“跑路了”!
也有之前在該公司工作的前人員稱:“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基本淩晨才下班.還沒有加班費.更別提節假日什麼的了基本沒有,比登天還難”。
這家公司成立才半年的時間,屬於創業階段,並且在入職的時候也沒有入職契约,離職時更是什麼也沒有。
現時.勞動監察部門已經介入調查,要求該公司提供績效考核的標準。首先遲到1次扣1000元是肯定不合理的。
在1月6日“徐總”也是站出來回應了這件事,“不管是大家認為我們公司怎麼樣或者認為我人怎麼樣,我們希望恢復到法律軌道本身,而不是採取那些不好的陰謀”
各位看官老爺您聽聽,這……!
也不知道小編去了這家公司上班薪水會不會倒貼!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