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在從蘭州開往溫州的K306次列車上,一對夫婦因為孩子的奶粉不够,向乘務員求助。乘務員、列車長和乘警在幫助他們的過程中發現疑點,並最終證實:這對夫婦並不是孩子的父母,他們手中的男嬰是剛剛花11萬元買來的。這條新聞在新年伊始受到關注,總臺記者進一步採訪得知,蘭州鐵路公安已經聯系男嬰的老家河南南陽的民政部門,做後續的安置。
2021年12月31日,從蘭州開往溫州的K306次列車在行程的最後一天進入浙江境內。從金華南站開車後,軟臥9號車廂的兩名旅客向乘務員求助,說自己幫別人照看的孩子奶粉不够了,乘務員高靜霞沒有找到適合嬰兒的奶粉,和列車長申慶雨一起去當面回復,並進一步瞭解情况。在交談中,申慶雨發現了一些異樣。
申慶雨介紹:“奶粉罐子拿出來一看,一小瓶,上面就有一勺。然後我就問他奶粉小孩每次喝多少,他們也含糊不清,說是有時候多有時候少。進去的時候小孩正在哭鬧,女方把小孩抱在懷裡,我就問男方,孩子父母是誰?他說他是孩子他爹。我說那母親是誰?他指著這個女的說這是孩子母親。”
“我感覺他之前跟我們乘務員說的是他幫朋友照看小孩,怎麼又變成他自己的了。於是我就詢問小孩的出生年月,含糊不清說不上來,也提供不了小孩的出生證明。隨後就對他們的乘車人資訊進行核對,在核對過程中,我覺得前後語言不搭,而且神色比較緊張。”申慶雨說。
事件交給乘警進一步調查。蘭州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刑警大隊偵查員李興東介紹:“當時我們看到這個女嫌疑人的身份證是1973年(出生)的,男嫌疑人是1984年(出生)的,我們懷疑他倆可能不是真正的夫妻,年齡差距稍微有些大。但是經過調查,他倆確實是夫妻,這個女的是第二次結婚。”
警方調查得知,男嫌疑人是江西上饒人,女嫌疑人是河南鄧州人。他們承認,孩子不是自己的,而是剛剛從別人手中買來。
李興東介紹:“根據嫌疑人吳某和沈某的交代,他們2021年12月29日在河南省鄧州市一個公園內,根據其他人的介紹,在李某處花11萬元購買了兒童,準備攜帶兒童到溫州自己的家中撫養。”
警方還掌握到買賣雙方在公園接頭,以及支付款項的證據。總臺記者進一步採訪得知,兩名賣掉男嬰的嫌疑人,分別是男嬰的外婆和舅外公。男嬰的母親楊某還沒有成年。
李興東說:“楊某是非婚生子,又是未成年人,經濟來源比較少,撫養能力不行。她的母親李某收入也低,所以就將這個孩子交給了舅外公李某。男嫌疑人李某通過多次的尋找,找了一個出價最高的買家,就將孩子賣掉了。孩子的母親楊某不知道舅外公和外婆將孩子賣掉的事情。”
乘務組先將男嬰帶回蘭州。蘭州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刑警大隊警察何花介紹:“接到嬰兒,我們打開檢查的時候,看他挺可憐的。在小包被裡面,包被也是比較潮濕。小孩身上衣著比較單薄,僅僅是穿了一件跟自己身形很不符的上衣,胳膊都在裡面這樣蜷縮著,腿基本上就是光著,沒有穿褲子。按照醫院對他身體各方面的推測,也就剛滿月的樣子。”
“因為首先這個孩子是非婚生子,他的母親是未成年人,沒有撫養能力,其次他的重要的一些家人、親屬都是涉案人員,所以現時不能把他交給他的家人。我們已經聯系了河南省南陽市的民政部門,對這個孩子的後續的一些撫養問題,包括一些法律手續,比如說戶口問題,我們都會持續跟進。”何花表示。
河南南陽的知情人士告訴中國之聲,這名男嬰的外婆、涉嫌賣掉男嬰的李某,並不是男嬰母親楊某的親生母親,而是她的養母。現時還不清楚男嬰父親的身份。南陽警方已經控制兩名嫌疑人,正在進一步工作。
今年春運的旅客人數預計將比去年有較大幅度增長。鐵路部門落實防疫措施,强化安全管理。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青島客運段管內動車隊黨總支書記林峰介紹,對於旅客中的兒童,乘務人員會有特別的關注和照顧。
林峰介紹:“列車長和乘務員在日常的服務工作中,特別是巡視車廂時,及時關注旅客動態,尤其注意觀察帶孩子的旅客動態,如果發現孩子哭鬧不止或者穿著打扮明顯與季節不符,身上有傷,眼神畏懼等情况,車長會及時與乘警一起前往詢問瞭解情况,查看孩子和家長的身份證件。如果發現孩子有被拐賣的嫌疑時,由公安部門出面妥善處置。對於單獨乘車旅行的兒童,車長會第一時間與孩子溝通交流,聯系孩子的家長,瞭解孩子單獨出行的具體原因,旅行目的地等情况。在孩子坐席掛放重點旅客中國結,指定專人負責看護孩子,並且在途中為孩子提供優質服務,比如接熱水,陪孩子上洗手間等,並提前聯系孩子的下車站,開通綠色通道,將孩子順利送到家人的手中。”(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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