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最殘忍的,不過是人心。
平凡的外表下,會不會隱藏著一張惡魔的臉龐?我們常說人不可貌相,單憑外表很難看到一個人的內心世界。2004年,曾獲多次“三好學生”稱號的馬加爵製造了引起全國關注的“寢室殺人案”,儘管事後很多人表示,對於這樣的事件,他們很難想到,畢竟馬加爵在平常的生活之中十分和善。也正是從馬加爵案開始,全國大學生宿舍的關係也發生了微妙的變化,人人自危更是社會常態。
2007年12月19日,雲南麗江公路管理總段施工隊專案經理、39歲的工程師木鴻章徹夜未歸。他的妻子多次撥打他的手機,但前兩次均無人接聽,到第三次撥打手機時,卻已經關機。妻子便詢問木鴻章的司機是否和他有關聯系,但司機表示自己並沒有和他在一起,也沒有和他聯系,在多方聯系無果的情况之下,木家人决定報案。
12月21日,警方通過仔細調查,在麗江城郊地玉河村發現了木鴻章的汽車,就停在距離麗江“天上人間”娛樂城300米處的一個僻靜村道。12月22日,警察在玉龍縣的護城河一帶發現了木鴻章的屍體,但此時的屍體已經被分成200餘塊,裝在了不同袋子裏多點拋掉。
根據相關線索,辦案民警發現木鴻章的銀行卡曾被人取走了10餘萬元,通過和其認識之人的調查,最終鎖定了具有重大嫌疑的人員——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經濟系工商管理專業大二女生張超及兩名男子。只是人們沒有想到的是,這起案件的主謀竟然是這位19歲的靚女。
在馬加爵案發生的3年後,雲南大學再一次受到了人們的關注,原因自然是其校園之內再次發生了一起引發轟動的案件,一比特19歲的靚女,夥同自己的男朋友等人,將包養她的當地大款木鴻章殺害、分屍,並用DV全程拍攝下來。事件一經發生,便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不管是這位19歲靚女的同學,還是社會上的看客,都很難想到,她怎麼會這樣地殘忍,並且她還是在讀大學的學生,這樣的行為又是如何發生的呢?
眾人眼中的“普通女孩”
張超,又名楊樂,1988年1月14日出生於北京市門頭溝區。她是2006年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招收的第一批北京生源中的一個。對於很多人來說,北京人的身份已經很容易在眾人眼中脫穎而出,但張超平時在校園裏的生活卻十分低調,周邊的同學也很少對她有所瞭解。
很多學生提起張超,也只是說她是“普通女生”。與她相熟的一名男生說,她並不是長得很漂亮或者在校園很活躍的那種,打扮像其他一些女生一樣比較時尚,但不“跳”、不是很前衛,很多人都是在事發後才知道張超這個名字。也就是說如果不是發生了這起轟動的案件,很少有人瞭解或者認識這個女生,誰也沒有想到,身邊的普通人會成為“殺人者”。
張超此前工作的地點“天上人間”,它與雲南大學大旅遊文化學院不到10分鐘車程,該店在開張之後開張後,張超與另一名女生經人介紹,來到這裡兼職,陪客人喝酒、唱歌。據“天上人間”的工作人員王鶯鶯的說法,張超在天上人間兼職2個月後,學校發現了,報告到當地文化部門,文化部門出面,娛樂城不敢再用兼職學生,張超便離開了。
也正是這短短兩個月的時間內,張超碰見了對她影響很多的兩個男人,一個是陪她作案的男朋友,另一個就是案件的受害者,最終成為刀下亡魂的木鴻章。
木鴻章與張超的“愛情”故事
“我們夫妻感情很好。除了出差,他從來沒在外面過夜,每次在外應酬,他都會主動打電話給我說,一般在晚上11點前他都會回家。”據木鴻章的妻子所說,他們夫妻二人感情很好,並多次在和友人相聚之時提到“木鴻章是絕對不會有情人的”。
但據知情人士稱,木鴻章在麗江城郊的一處高檔社區擁有一棟3層別墅,用來和情人幽會,張超僅是其中一個。也就是說木鴻章在妻子的面前表現得實在太好,奠定了自己完美男人的形象。
而張超在“天上人間”上班之後,認識了男友和情人木鴻章。據工作人員介紹,張超的男友是雲南德宏人,和張超認識時正二十七八歲,並且已經離異。並且因為他長得十分高大帥氣,為人低調、冷靜,穿著談吐也十分有品位,並且之前在雲南的一家夜店做經理,在2006年5月來到“天上人間”,但是因為人生地不熟,初來乍到,便從最底層的“男性服務員”做起。
張超和這名大她八九歲的離異男子相戀了,並發展到訂婚的階段,夜場的工作人員說道:“她大方,活潑,隨和,兩人挺相配的。”也就是說這個時候的張超已經有了一段愛情。但是至於張超到底是先認識自己的男友,還是先認識的木鴻章,沒有人能給出確切的答案,也正是這複雜的關係讓張超本人陷入了進去。
據木鴻章的妻子所說“他在朋友、親戚、父母面前,都是幾千幾千的花,身上常帶有1萬元以上現金。”他生前一名朋友說,每次應酬他總是主動買單,別人相爭,他就開玩笑說:“我是有錢的!”木鴻章曾在昆明一所理工科大學就讀,業務水準較高,是公司領導的得力助手,“在麗江做工程的人裏算是專家,因為其他人文化都不高,”也許正因如此,他在應酬中和朋友們並無很多共同語言,顯得比較孤獨。也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之下,木鴻章開始尋求新的人生慰藉,他特意為自己租好別墅,以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一面是刻意營造好的家庭形象,一面又極力尋求新的精神寄託。木鴻章本不是雲南人,他出生於農村家庭,後來考上雲南地區的大學,並留在了當地工作,因為出色的業務能力,很快受到領導的重視,也被組織所重用,每個月的收入十分可觀,也經常出入於夜場。和張超的相遇也正是在“天上人間”的消費過程中結識的,並逐漸發展成為了情人的關係。
據張超的一名同學說,木鴻章認識張超後對她很好,一個月給她3萬多元。知情人士表示,兩人經常在木的一棟3層別墅裏幽會。
有人在調查張超為何會做出如此瘋狂的案件時,也就是在尋求張超的作案動機時,發現了一些端倪。在一次麻將桌上,木鴻章手氣不好,便打電話叫來張超,張超幫他贏了12萬元,最後木只給她2萬元,這激起了張的憤恨。有消息說,兩人幽會時木對張有虐待行為。另有消息說,木曾在張面前炫耀他有一張300多萬元的銀行卡。
也就是說,在和木鴻章的情人生活中,張超逐漸有了不滿,甚至於木鴻章可能對張超有了虐待行為,當然還有一些人堅持張超等人是因為見財起意,才有了之後瘋狂的行為。
張超等人“殺人分屍”
作為一名都市背景成長的女生,張超為何如此殘忍?外界推測她是否有心理問題,對此,張超在雲南大學旅遊學院的班級主任張文逸介紹說,據校方調查,張超在北京讀中學期間“德智體是正常的”,“只有一點引起我們注意,她的家庭有些特殊情况。她父母所在煤礦沒有煤可挖了,處於倒閉破產狀態,父母都炒魷魚,經濟不太好。”也就是說從根本上來說,張超去往夜店兼職,甚至於甘願做情人,是因為家庭狀況的不善引起的,歸根結底,此時的張超是缺錢。
在確定好作案動機之後,張超遂與男友謝宏商議暴力劫取木鴻章財物。之後,謝宏的好友陳光呂接到謝宏的電話,也趕到麗江,並與謝宏購買了尼龍繩、橡膠手套等作案工具。一切準備就緒,張超等人便開始實施計畫,一開始謝宏等人是不知道張超還有殺人的計畫的,他們本以為這只是一次劫財案件,根本沒有想過之後的殺人分屍。
2007年12月19日夜,張超終於把她的憤恨與欲望發洩出來。她叫上男友和他的一個朋友,在木的3層別墅裏,把牙籤紮進木的手指甲縫裏,逼迫他說出銀行卡密碼。在疼痛之下,木鴻章最終屈服了,他說出了銀行卡的密碼,還幻想著張超等人會放過自己。
達到目的後,男友對張超說,就不要他的命了吧,但張超堅持要殺,並將碎屍裝進不同的袋子裏。據張超所述,碎屍有兩個目的,一是表達憤恨,二是以為這樣就不會被人發現是誰。
但最讓人難以接受的就是張超手持DV,將殘害、分屍木鴻章的過程全部拍攝了下來,曾經的情人關係就這樣成為了自己的刀下亡魂,可能木鴻章一開始根本沒有想到,自己選擇的這個學生,會親手結束自己的生命,他想要尋求新的人生安慰根本沒有得到,還搭上了自己的姓名。
在接到家屬報案之後,警方很快便開始調查行程,畢竟這樣的案件不是小事。很快他們就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原來張超等人在犯案之後並沒有跑遠,而且還拿著木鴻章的銀行卡取出了十萬餘元,也正是這個過程,讓警方迅速鎖定了嫌疑人,畢竟人已經死了,再有金錢支出就一定會是兇手本人了。
當警詧出現在張超面前之時,她十分淡定,並說:“我知道你們來幹什麼”,並且似乎已經預料到了自己的結局,她說:“能不能給自己注射死亡”,從本質上來說,張超還是有著一些“天真”的,畢竟只是19歲的靚女,對於人生還沒有過多的經歷。
法庭之上的審判
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認定的上述事實和相關證據,並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於2008年6月4日作出判决,認定被告人謝宏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張超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陳光呂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但張超、謝宏、陳光呂三人對此均表示不服並提出上訴。
在法庭之上,張超曾宣稱木鴻章曾“强暴”過她,並表示願意給她5萬元的賠償,但是自己在收到1萬元和一臺筆記型電腦之後,便沒有了後文,自己此舉本就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
謝宏在為自己辯護時,說到,自己在作案之前,從來沒有見過木鴻章本人,他找上木的原因是他欠自己女友的“錢”,想要給他一些教訓,之所以準備了那麼多的工作,是因為一起商量過,萬一出了“意外”,就只有把木打死。
至於張超所說,她曾表示“我不知道,我男朋友和陳光呂買作案工具的時候,我還在學校上課呢。”張超嗓音穩定、思維很清晰地說:當他們一起從木鴻章處討回了她應得的“債務”,她很害怕,不敢作出是否殺人的决定。於是,男友和陳二人便說她是女生,不要管這樣的事情,叫她躲進衛生間。等她出來時,木鴻章已經死了。但她表示她確實參與了切割的過程。
本起案件之中的第三位參與人則表示:“張超說了,怕放木鴻章回去報案,就把他殺死了,拋屍也是張超帶著我們去的。從木的卡裡取到錢之後,張超分給了我13000元”。也就是說他自己是受邀過來參與幫忙的,並不清楚事件的經過。
但無論如何,這起兇殺案件是三人都參與的。
但對於三人上述的內容,法官表示這些都是沒有證據能够證明的,也就是完全不可信的,但有一定可以確定的是,案件是由這三人完成的,謝宏、張超兩人發揮了决定性的作用,至於陳光呂則協助了案件的完成。
最終,檢察官認為,應該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三被告的上訴。
結語
19歲本應該是花季的年齡,但張超卻因為自己的一步之舉,慢慢陷入了泥潭之中,並最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這樣的人生是她沒有想過的,但卻值得我們警醒,在刻意強調學生成績的同時,是否應該關心他們的心理健康,在極大的壓力之下,他們能否保持自己的內心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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