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蓋房挖出銀元寶,卻要求無償捐獻給國家,法院最終判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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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上個世紀60年代,蘇州吳縣一個村落裏曾發生過一件引人注目的事,一戶村民蓋新房挖出了銀元寶。本以為就此可以大賺一筆,卻不料竟引發多方爭執,法院最終判決也有些出人意料。村民徐根泉翻建房屋時挖到了銀元寶,不料老房主徐承德知道後竟找上門來,强烈要求將挖出的元寶全數歸還出來。要求徐根泉將挖出的銀元寶無償捐獻給國家。

生活時常蘊含著許多驚喜與落空,要以平常心對待,縱使沒有跌宕起伏,减少欲望知足常樂也能將人生過得萬般精彩。

在上個世紀60年代,蘇州吳縣一個村落裏曾發生過一件引人注目的事,一戶村民蓋新房挖出了銀元寶。

本以為就此可以大賺一筆,卻不料竟引發多方爭執,法院最終判決也有些出人意料。

鄉村銀元寶引多方爭議

村民徐根泉翻建房屋時挖到了銀元寶,不料老房主徐承德知道後竟找上門來,强烈要求將挖出的元寶全數歸還出來。老房主上門討一元寶事還沒解决,文管部門就找到了徐根泉。

根據文物保護法規定,境內遺留的一切文物均屬於國家所有,他們

要求徐根泉將挖出的銀元寶無償捐獻給國家。

面對前來索要財寶的兩方,

徐根泉態度十分堅決,他認為房子現在是他的,元寶也應當歸屬於他

。驚現的銀元寶打破了鄉村往常的平靜,不論是徐根泉還是老房主徐成德,亦或是文管部門都各執一詞。一時間眾說紛紜,引發了人們的熱議。

許多關注此事的人都站在了徐根泉這一方,大多數人都認可在誰家挖出的就應當屬於誰

。甚至有不少人譏諷徐承德見錢眼開,覺得他不過是看到有好處,便想撈回自己手裡罷了;

還有一部分人認為這件事與徐承德完全沒有關係,徐根泉與文管部門之間的爭議才是應該關注的。

房屋買賣,追憶舊事

這場爭議還得追溯到在上世紀60年代,當時經濟尚沒有如今這般發達,各地時常會發生以物易物的情况。在蘇州吳縣西山島塘裡村,徐承德和徐根泉兩家是極為要好的鄰居,

由於徐承德一家要前往新疆發展,因而在老家的房子便空置了下來,

他們計畫賣掉老房子。

聽聞鄰居要賣房子,徐根泉正有擴建的打算,便計畫買下這棟房子。

徐承德想著留著老房子也沒用,倒不如送個人情,便與徐根泉商定用十擔紅薯來達成交易。

交易雙方都很愉快,那時他們不會想到,雙方再見時氣氛竟會劍拔弩張。

但在那個物資缺乏的年代,

徐根泉用十擔紅薯買來了房子後還欠下了一堆債務,在此後,他花了十年時間才將這些債務還清

,正式成為了房子的主人。

在徐根泉眼中,買來的這所舊房子雖然價錢不貴,但卻也是他搭進了半輩子才能掙得的錢才買來的。

舊房驚現意外之財

多年過去之後,起初徐根泉買下的老房子也到了年限,破舊不堪。

為了給兒子置辦婚事,徐根泉决定把徐承德的房子翻新給兒子當作婚房

。徐根泉拿出自己所有的積蓄置辦了資料,並請來了幾個親朋好友一起造房子。

先是推翻老房子,然後開挖地基、打牆身、砌圍牆……一切都在有序地進行著。

徐根泉在開挖地基的時候,突然用鋤頭刨出了一個奇怪的東西

,在泥土包裹下,這個物品隱隱呈現出白色。徐根泉小心地剝開泥土,

竟發現這是一個銀元寶

,元寶上還鐫刻著“咸豐”。

徐根泉激動地繼續向下挖去,

一共挖出了12錠。

怎麼也沒想到,看似不起眼的舊房子竟挖出如此多的銀元寶,徐根泉做夢也沒想到這種好運會降臨到自己身上。

原本徐根泉便是打算翻新屋給兒子娶媳婦兒,這回在建屋時又挖到了寶貝,可以說是雙喜臨門。面對記者的採訪時,

徐根泉樂得合不上嘴,覺得這全是自家的好運。

徐根泉蓋新屋挖到寶貝的消息也在村裡傳開了,許多鄰村的村民都趕到徐根泉家看熱鬧。

在聽說了徐根泉的事情後,許多媒體也紛紛前往徐根泉家要採訪他。

在記者的報導下,

徐根泉不僅登上了電視,而且在各大報紙上也出現了許多報導他的文章

。無數的村民、湧來的記者媒體以及許多文物收藏家們都來到了徐根泉家,他們紛紛想瞭解這些銀元的故事,甚至有人出20萬的高價,表示要收購這些銀元寶。

老房主現身,認定元寶為傳家寶

就在徐根泉感到十分驚喜時,一個意外之客找上了門。

老房主徐承德聽到了有關元寶的消息後,馬上前來找到了徐根泉。

徐承德家認為,這個老房子以前是屬於他們家的,那麼這些財寶也應屬於他們家。徐承德祖上在江蘇是一戶大戶人家,由於長年經商,他們的生意曾遍佈整個蘇州。

徐家曾出過一比特湖南長沙首富。那時,徐家可謂是風光無比,有當鋪、錢莊數十處,家底殷實。雖然後來家業沒落了,但畢竟曾經富裕過

,徐承德認為徐根泉挖到的這些銀元寶都是他的祖上為後來的子孫留下的

,所有銀元寶都應該歸還於他;

况且這房子原屬於他們家族所有,徐承德認為自己便是繼承人,

這些銀元寶均是他們的傳家寶

。在文物保護法第六條規定能證明屬於祖傳或其他歸自己所屬的證據的,國家不會強制收走。囙此他認為徐根泉必須將銀元寶歸還給他。

“戰後埋錠”,法院一錘定音

由於三方一直爭執不下,最終他們决定將此事交由法院處理。法院在接到了這起事件後相當重視,僅是調查取證便用了長達一年時間完成。

法院根據元寶埋藏的時間判斷符合這些銀元寶符合“戰後埋錠”的特殊情况,雖然是在徐根泉房子下挖出的,但諸多證據均表示這些財物是徐承德先祖留下的。囙此,

即使是在徐根泉自家挖出的,也不歸他所有。

能够證明這些銀元寶是有歸屬的,如此一來便不符合文物保護法所規定的上交要求。由於元寶的埋藏時間是在房屋售賣前,所以應當歸屬繼承人,

最終經過法院審理判定銀元寶應歸屬於徐承德所有,駁回了徐根泉和文管部門的訴訟。

法院判決結果出來後,徐根泉和文管部門均感到十分意外。但在法律面前,徐根泉儘管不忿卻也只得作罷。文管部門如若想到這些元寶可以向徐承德購買。

法律是公正的,不會偏向於任何一方,對法院的判决結果最終爭議三方均表示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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