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天津建立了中西醫協同防治新冠肺炎工作機制,為國家中醫藥抗疫“三藥三方”貢獻了“一藥一方”,天津中醫藥大學張伯禮院士成為中醫藥抗疫的典範和代表。為進一步鞏固我市中醫藥工作的成功經驗,推動中醫藥事業創新發展,市十七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了《天津市中醫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堅持人民至上,明確發展中醫藥的根本目的在於通過提高中醫服務能力和中藥產品品質,造福廣大人民群眾。《條例》明確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构和有條件的專科醫院應當設定中醫藥科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應當設定國醫堂。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中藥製劑和中醫服務的需求,進一步明確建立健全醫療機構中藥製劑調劑使用制度;鼓勵開展中醫健康監測、諮詢評估、養生調理等個性化、便捷化的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同時,對人民群眾擔憂的中藥品質問題、假冒中醫進行虛假宣傳問題等,作出了相應的禁止性規定。
法規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條例》施行以後,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緊緊抓住這一契機,迅速行動,扎實貫徹實施這部法規。以《條例》為準繩,市衛生健康委抓緊制定出臺法規要求的配套規定。如:《天津市中醫藥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緊扣《條例》內涵,從八個方面28項重點內容對中醫藥工作作出部署。為推進醫療機構配製中藥製劑及醫療機構間調劑,將聯合市藥監、醫保部門共同出臺天津製劑工程實施方案。為貫徹中西醫結合工作方針,我市中西醫結合方案將於近期發佈。關於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人才培養、科研平臺建設等多方面規定也將在“十四五”期間陸續出臺,以保證《條例》的各項規定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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