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市醫保局有關負責人對《關於調整城鄉居民住院報銷比例的通知》進行了解讀。按照《通知》,從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住院報帳比例提高。
“此次調整,旨在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進一步鞏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准。”該負責人表示。
具體來看,居民醫保一檔參保人員住院政策範圍內費用在基本醫保起付標準以上至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檔參保人在三級醫療機構報帳比例由原來的40%提高到50%;在二級醫療機構報帳比例由65%提高到70%。
二檔參保人在二級醫療機構報帳比例由72%提高到75%;在三級醫療機構報帳比例由50%提高到55%。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礎上相應提高5個百分點。
參保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的符合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帳的自付費用首次或累計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由大病保險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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