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收歸國有?恒大的海南海花島被責令10日內拆除!】
海南省儋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發佈了一個處罰通知:海花島2號島上的39棟樓限期拆除。網友議論紛紛,分為了兩派:一派反對,一派贊成。
反對者認為造成了極大的浪費,最佳方法就是沒收為國有,像深圳那樣,做為安置房,大海不填也填了,拆除還會造成重複污染;
贊成者則認為法律的尊嚴不容侵犯,違法建築必須拆除,否則其他開發商就會有樣學樣,不惜破壞生態,搞先斬後奏,四處亂建!
一派是贊成拆除:
“不拆就是合了開發商生米煮成熟飯的心思。不拆以後誰來維護?不就認可合法了嗎?支持拆了!”
“我認為應該要堅決處置。短期看起來對利益損失大,但始終是違法利益,如果不堅決,以後都有樣學樣,開發商與地方政府為了利益勾結一起違法先建後批,中央還怎麼管理,法律還如何實施?必須予以堅決拆除,恢復生態,追究相關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違建,還留著,這個口子要是開了,以後都是先斬後奏了,反正不過罰酒三杯!”
“法律追求的是公平正義,收歸國有是為了經濟利益。如果說不拆,那麼以後就會有名正言順的國有高檔富人社區,名正言順地住著很多富人。這樣的海景房,誰拍到都是落個大便宜,因為他不只付了錢,他還悄悄享受到正常商品房無法享受到的地段、景色、服務。不是說交錢了就合理了。要追求公平正義,不能只看錢。”
一派是反對拆除:
“深圳就沒收當安居房,海南為什麼不能?”
“都填了的海,而且填海全世界到處搞,大海很大!”
“不理解為什麼要拆,浪費社會財富又造成新的污染!”
“拆掉也會造成環境破壞,還不如重新合法化經營,資產收歸國有!”
“罰2倍,生米煮成熟飯結果被人吃了,有什麼用?”
“這跟十月革命後,一些傻子說’要拆掉沙皇建設的鐵路、因為是人民的土地‘有什麼區別?沒想到百年還這麼幼稚。直接罰款罰到死就行!”
我是反對派,沒收國有的了,開發商還學什麼樣?如果作為安置房,多好!或者開發成飯店,還可以創造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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