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克家曾經說: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就像那些為了別人而犧牲自己的英雄,哪怕他們的身體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征,很多英雄甚至長埋於地下,但他們捨己為人的事蹟也會被世人所銘記,這些英雄就會一直活在我們的心裡,不會被歲月所抹去。但就算有些人失去性命保護了他人,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她也逐漸被部分人所遺忘,甚至弄丟了她用生命換來的勳章。
近期遼寧盤錦盤山縣法院開庭審理了一樁案件:因為父親憤怒將女兒生前所在的學校告上了法庭,原因則是學校弄丟了自己17歲女孩當年用生命換來的勳章,還死不承認,父親屢次詢問學校勳章去哪兒了?而學校卻一口咬定借給別人了,但在父親詢問借給誰的時候,學校卻沒有了回應,甚至連尋找勳章的舉動都沒有,就連當初改成自己女兒姓名的校名都改了,所以父親才憤怒的將學校告上了法庭,並且向學校索要20萬。讓我們回顧一下當時在他的女兒身上發生了什麼樣的事。
據瞭解這個父親有一個17歲的女兒,當時正在學校宿舍裏學習,但就在這個時候宿舍裏床進來了兩個手持兇器的不法分子,而這個17歲的女孩鎮定的將兩個舍友護在身後,讓兩個舍友能够抓準時機跑出去尋找救援,而這個女孩自己在攔著兩個不法分子的過程中,被他們在身上刺了5刀,刀刀致命,為了救下兩個舍友,獨自一人暴露在不法分子的面前,最後也因為受傷太過嚴重失去了生命。在他死後獲得了一枚“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的”勳章。而學校也因為這個女孩英勇就義的行為决定以這個女孩的名字為學校命名。
但是時隔幾年之後父親故地重遊,可能是出於對女孩的思念,想要去看看女兒最後給眾人留下來的物品,卻發現存放在學校裏的那枚勳章不見了,而本來以自己女兒名字命名的學校,也將名字改了,這個父親找到校長想要問問勳章去哪兒了?沒想到校長根本不正面回應他,後來沒有辦法了只能够用借給他人為藉口來敷衍這位父親,後來父親發現學校根本沒有對孩子用生命換來的勳章提起重視,也沒有去尋找的行為,無奈之下只能自己去尋找女兒的勳章,走訪了很多的地方,也求助了很多部門苦苦追尋了8年,最後實在沒有辦法了,又對學校的這種行為感到憤怒,所以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並且要求學校賠償自己20萬。
沒想到法院的判决並沒有達到自己的訴求,認為20萬虛高,只是讓學校賠償給這位老父親4萬元的損失費。不得不說學校的做法實在是太讓人寒心了,畢竟那可是捨己為人的女孩子用自己的生命換來的榮譽,卻被學校這麼不重視,甚至還將這種“榮譽”給遺失了,最主要的是學校還不作為,這是不是有些太過分了?而且這個學校還不講誠信,本來將校名改成了這個女孩的名字,時隔多年卻出爾反爾,才對英雄的父親極度敷衍,那麼誰還敢做好事呢?畢竟一不小心自己做的好事就會讓自己丟了性命,時間長了當時將自己捧得高高在上的那群人,也會翻臉不認人,甚至還不會善待自己的家裡人。這個學校的做法也觸動了很多網友的心弦,憤怒地在下麵發表自己的見解:
“那些人憑什麼拿孩子用命換來的勳章,怎麼好意思?”
“孩子用生命換來的勳章是用多少錢都換不來的,用錢難道能够彌補這位老父親嗎?勳章對於別人來說是一種榮譽,但對這個老父親來說那是女兒留下的,對他來說唯一的慰藉。”
“勳章在,父親還能通過勳章思念自己的女兒,勳章都沒了,這位老父親該有多麼的傷心。”
個人看法:
學過歷史的人都知道,歷史需要銘記因為我們現在的美好生活都是這些偉大的英雄用熱血生命換來的,這個女孩所做的事情雖然不如歷史上的那些英雄做的事情那麼偉大,但是她也用生命救了兩個無辜的人,那麼這個女孩就該經歷過當時那件事情的人銘記,希望相關部門能够對這件事情提起關注,讓學校負起他們應該負的責任,讓老父親能够感到的欣慰,當然如果可以的話,也希望這沒有意義的勳章重新回到父親的手裡,不要讓捨己為人的英雄家屬感到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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