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內蒙夫婦留宿風流美女,豈料“引狼入室”,最終釀成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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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個人的命運如何,與其生活圈子的人際關係是緊密相關的。都說人有旦夕禍福,事實上,除去少數天降意外,大部分的禍福都與交際圈有關。2003年8月2日,內蒙古托克托縣警方接到報案,程梅和劉軍夫婦被人殺害在家中,當地村民都極為震驚,因為他們從來沒聽說過程梅、劉軍跟誰結了仇,為什麼兇手要對他們下此狠手,讓他們10歲的兒子成了孤兒?對於程梅夫婦的慘死,許甜也表示極為愧疚,說到底,程梅夫婦是受了她的連累。

一個人的命運如何,與其生活圈子的人際關係是緊密相關的。通過這個圈子,也許可以借人脈讓自己得到可貴的機遇,從此事業起飛,也可能因為一次交往的不慎給自己和身邊人招惹難以預料的禍患。都說人有旦夕禍福,事實上,除去少數天降意外,大部分的禍福都與交際圈有關。

所以無論何種人際關係,慎之又慎、小心擇選都很有必要,就像今天說到的這個案件中,如果能重來,當事人恐怕都會將自己交際圈裏的危險因素剔除掉……

(本案當事人均使用化名)

程梅和劉軍家住內蒙古托克托縣雙河鎮格圖營村,兩人結婚多年,育有一個兒子,生活很平靜。劉軍是一個鄉村大夫,村民們有什麼頭疼腦熱都找他,為人老實的劉軍很樂於幫大家一些忙,囙此在村裡口碑一向很不錯。

劉家還開了小賣部,妻子程梅大多數時間都要顧著小賣部生意。在村民眼中,這對夫妻都是比較本分的人,從來不會惹是非,待人熱情,誰也沒想到他們家會發生那樣讓人意想不到的慘劇。

程梅有個好姐妹叫許甜,許甜和她一塊兒長大、上學,關係一直很好,但許甜的婚姻就不像好姐妹這樣安穩幸福,她經歷了一段失敗的婚姻後,獨自帶著兒子生活,經濟上難免有些拮据,看到程梅和丈夫琴瑟和諧,許甜也常常流露出羡慕感。

對於許甜的遭遇,程梅還是比較同情的,所以許甜也會常到她家裡來做客甚至留宿,2001年的一天,程梅聽許甜說起她又找了一個男朋友,不禁多問了幾句,但許甜卻像是不願多透露似的,程梅覺得有點奇怪,但也沒有多想,只囑咐她這回要把人看准了,可別跟之前一樣遇人不淑。

程梅不知道的是,許甜不肯多介紹自己的“男友”是因為對方當時還是有婦之夫,那個男人叫王强,他和許甜相遇時不光有妻子還有了1兒1女,也就是說許甜是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者,王强和妻子感情一般,碰見許甜後便對她表示出極大的熱情,為她花了不少錢還說要與妻子離婚跟她在一起。

很快,王强就把離婚手續辦妥了,搬出來和許甜同居。許甜跟王强交往無非是想給自己和兒子找個依靠,但同居之後許甜才發現,王强這個人脾氣十分暴躁,喜歡用拳頭解决問題,甚至會朝她的兒子動手,有一次兒子跟他一起看電視,王强嫌他擋了視線,一脚就把他踹到地上,這讓許甜無法忍受。

許甜向程梅訴苦,當時程梅已經見過王强一次了,她也覺得王强這個人很不可靠,建議許甜早些離開。許甜左思右想覺得王强不是個適合結婚的對象,便趁著王强不在家悄悄搬離,王强發現許甜人跑掉了十分惱火,多次在路上把她攔住,聲稱要麼就繼續跟他在一起,要麼就把這兩年他花在許甜娘倆身上的錢還回來。

而許甜一來不想跟王强繼續糾纏,二來也沒什麼錢可以還他,於是兩人每次見面都鬧得不愉快,也正是這不愉快引發了後面的慘劇。

2003年8月2日,內蒙古托克托縣警方接到報案,程梅和劉軍夫婦被人殺害在家中,當地村民都極為震驚,因為他們從來沒聽說過程梅、劉軍跟誰結了仇,為什麼兇手要對他們下此狠手,讓他們10歲的兒子成了孤兒?

當警方將視線轉往報案人許甜身上時,疑惑才得以初步解開。程梅和劉軍是前一晚被王强殺死的,案發時,許甜就留宿在程梅的家中,和程梅睡在同一個炕上,但為什麼程梅夫妻倆被殺,許甜卻好好的呢?而且,既然案子是昨晚發生的,許甜又為何到了第二天才報案以至於警方錯過了抓捕王强的最好時機。

這一切隨著2017年王强在內蒙古自治區五原縣落網得到了答案。原來,自從許甜跟王强提出分手,王强便懷恨在心,他覺得自己因為許甜失去了原來的家庭又為她花了那麼多錢,到頭來許甜說分開就分開,自己虧大發了。

囙此王强產生了報復的念頭,還專門買了把刀隨身攜帶,2003年8月1日下午,喝了不少酒的王强又在街上到處找許甜的身影,結果發現許甜坐車去了程梅家,他當即騎著機車跟過去蹲點,由於程梅夫婦開小賣部,人來人往,他一直蹲守在附近,沒敢立刻下手。

直到晚上他們都熄燈睡下了,王强才翻窗進去拿起轉頭就砸向炕上的女人,沒想到砸中的不是許甜,而是程梅,程梅大聲喊叫讓許甜開燈,兩人發現是王强,程梅一邊和王强搏鬥一邊讓她叫劉軍過來,可劉軍還沒來得及救下妻子程梅便被王强刺倒在地,劉軍也遭了王强的毒手,只有許甜趁亂跑到了村民家中躲藏,躲到第二天才鼓起勇氣向警方報了案。

也就是說,程梅和劉軍夫婦是遭了池魚之禍,王强本來想殺許甜報復,結果誤打誤撞殺死程梅劉軍,他找不到許甜,又知道自己犯下了大罪,立刻逃走,心性狡猾的他多年來在外用假名掩藏身份躲避通緝,但托克托縣警方一直沒有放棄追捕這個人,最終還是將他繩之以法。

王强犯故意殺人罪後潜逃多年,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警方瞭解到,王强在潜逃時還曾經持刀捅傷了一名工友,涉嫌故意傷害,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程梅夫婦和劉軍與王强毫無恩怨,但王强因為與程梅閨蜜許甜的情感衝突便事先購買刀具蓄謀殺人,造成兩人死亡的嚴重危害後果,案發後也沒有投案自首而是潜逃多年,且在潜逃期間還有劣迹,等待他的將是法律之劍最嚴厲的懲罰,可即使如此,也換不回無辜的程梅、劉軍夫婦的生命了。

對於程梅夫婦的慘死,許甜也表示極為愧疚,說到底,程梅夫婦是受了她的連累。如果當初她能和王强保持距離的話,也許這樁慘劇不會發生,如果案發當晚她沒有留宿在程梅家,程梅和丈夫也不會遭飛來橫禍。可凡事都沒有如果,她的餘生將在無盡的愧悔中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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