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我市出臺2021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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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我市出臺了《2021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實施辦法》。

近日,我市出臺了《2021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強調,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是堅持和加强黨的全面領導、推動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重要舉措,是激勵全市幹部擔當作為、促進榆林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的有力保障。
《實施辦法》指出,2021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届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陝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為主線,重點考核推動服務高品質發展、縣域經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重點專案建設、招商引資、生態環境保護等目標任務完成情况,突出考核18項重點任務、平安建設、六項小切口改革、民生十件實事等重點任務落實成效。將不發生重大金融風險事件、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失信事件等作為底線紅線名額。對黨風廉政和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一票否决”。
改革創新是高品質發展的內生動力。《實施辦法》提出,緊盯改革創新任務,提高縣市區深化改革、市直部門改革創新工作的分值權重;緊盯重點工作,對獲得“榆林市改革創新獎”一等獎和對“六項小切口”改革工作落實不力的組織,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綜合分中予以加分或减分;緊盯關鍵少數,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述職報告中有專門篇幅報告改革創新工作成效。
《實施辦法》明確,要堅持考用結合,將考核結果運用於等次評定、幹部選拔任用、發放考核獎金、晋昇薪水級別和級別薪水檔次等方面。

标签: 榆林 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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