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蘇
標題:租客生病意外去世,2月房租不要退押金,房東:讓本人來退
眾所周知,租房都是會簽訂租賃合同的,在租賃合同沒到期前想退房,肯定是屬於租客違約了,通常就是押金當成違約金。
如果還剩餘部分房租的話,大多數房東都是會退,但小部分房東是不會退的,就算是租客出了什麼意外,這類房東就只會盯著錢看。
在山東就有比特租客生病去世了,還剩餘2個月房租不要,家屬過來只要押金,結果房東就是不退,還讓租客本人去解决,我們一起來看看。
事情是這樣的,租客王某是8月份租房的,契约是簽訂1年時間,房租是交到明年2月30號,位置是在山東青島市北區安陽路143號。
在租房期間王某生病住院了,到11月15號就不幸因病去世,在處理完王某的身後事,家屬也過來青島收拾東西,想把他租住的房子給退掉。
家屬的要求也很簡單,既然王某沒有住到契约期滿,這是屬於違約了,但是還剩餘2個月房租,他們就不要房租了,只要退1600元的押金就行。
然而跟房東溝通挺不順利的,對方過來就是態度很不好,本來王某去世家屬就很傷心,提到退押金還被房東罵,還說讓本人過來解决才退。
無奈家屬也只能求助媒體了,只希望能把押金退回來,在接到家屬的求助後,12月27號記者也到現場瞭解情况,並給房東致電詢問能否退押金。
在電話裏房東是這麼說的,這個是算成租客違約了,按照契约押金是不退的,她也和家屬說了,到時就委託仲介轉租,到時再退剩餘的房租。
該房子也是租客和一比特姓盧的女子租的,雙方算是男女朋友關係,就在記者去採訪前,她剛好和盧女士談好,對方自願放弃押金了。
至於辱駡家屬的情况,主要是家屬過來房間抽獎,而房東的丈夫有腦梗、高血壓、高血糖、心臟病等等,聞不得烟味才和家屬吵架的。
在生氣時就說出了些不當的話,比如讓租客本人過來解决之類的,不過這都是無意說出的話,也是租客家屬方面引發的衝突。
對此記者也給房東丈夫致電詢問,對方接起電話就說自己有病,不要再給他打電話了,給盧女士致電詢問,對方的手機號一直打不通。
現時家屬還是沒能退回1600元押金。
小結
不管租客是否已經去世,按照租賃合同來說,只要付出違約的責任後,房東都應該要退還剩餘的費用,就算再黑心的仲介公司,頂多就是扣2個月房租。
類似於找個人租賃的房子,基本上就是押金當保證金,真要計較起來的話,房東還要退2個月房租才對,而不是說等轉租出去再給租客退押金。
以現時的情况來說,家屬是沒辦法待在青島的,就算真的轉租出去了,只要家屬沒能及時發現,基本也是難退錢了,這情况也不是沒發生過。
要我說,既然還剩餘2個月房租,房東又要本人來解决,乾脆把租客搬到房子裏,把剩餘的房租都給住完,相信房東就不會有理由不退了。
反倒會求助租客趕緊走,可能連2個月房租都願意退還,大家對此怎麼看?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