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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刑罰是非常的殘忍,最嚴重的是死刑。一個人犯了死刑,直接被砍頭算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有些死刑讓犯人生不如死,比如說淩遲。
淩遲是古代刑罰中最殘忍的做法,犯人在受刑的過程中,生不如死,在折磨中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古代的刑罰分為五大類,分別是“笞、杖、徒、流、死”,其中死刑是最殘酷的。
死刑之後,當屬流放最殘忍了。古代流放的距離是非常的遠,從北流放到南,從東流放西,哪裡人烟稀少,犯人就往哪裡流放。
宋朝大文學家蘇軾就曾經被流放過,從開封一直流放到海南,跨越了大半個中國。現代人從開封到海南很簡單,有飛機,有高鐵,幾個小時就到了。
可是在古代,沒有交通工具,沒有高速公路,犯人就靠著自己的“11號摩托”走路。
有些人在過程中實在是受不了了,被活活的折磨而死。你可以試想一下,讓你從開封走到海南,你能受得了嗎?
古代路上也沒有飯店讓你住宿,也沒有餐館讓你吃飯,吃喝拉撒睡都在路上解决。
囙此,流放是一件非常痛苦的差事。流放看起來是一個“苦差事”,但是流放對於衙役來說卻是一件“美差”。
古代押送女囚犯的時候,來回幾千裡路,風餐露宿,食不果腹,即便是這樣,衙役還都爭著去,這究竟是為啥呢?
儘管衙役押送女囚犯走幾千裡路,但是其背後的“油水”卻是非常大。
第一,女囚犯在流放之前,家人肯定找到押送她的兩位衙役,讓衙役幫忙照顧照顧。家人為了表示誠意,往往會給衙役一些錢財。除了這些錢之外,家人還會給衙役一些錢,讓他們在路上給女囚犯買點好吃的,別讓她餓死了。
可是一旦上路之後,衙役就把這些錢沒收了,只要餓不死女囚犯就行,哪裡還會伺候她們。
囙此,衙役就變相的收了兩份錢,這筆錢可不是小數目,抵得上他們半年的收入了。
第二,衙役押送女囚犯屬於出差,既然是出差就比較自由了。衙役在縣衙的時候,每天幫助王大娘找遺失的狗,幫李大爺買菜,每天都在跑腿,沒有休息的時間。
可是衙役出差之後,時間就非常的自由。儘管衙役要走幾千裡路,但是看到褲兜裏沉甸甸的銀子,眼前的苦都不算什麼了。衙役儘管每天也在受苦,但是他們的心裡卻是甜的!
參考文獻《史記》、《古代刑罰》、《中國文化簡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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