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一場婆媳爭夫引發的荒唐倫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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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經營好一段感情是一門學問,經營好一段婚姻則是一門很難的考核,可惜的是做好了學問的人不多,通過考核的人更是少之又少。王軍在外地打工賺錢,麗麗在家撫養兒女,王大勇與李淑芬對這個兒媳也很滿意,所以婆媳之間也沒有發生過爭吵。他們三人約定,此事瞞著王軍,且在王軍在家期間,麗麗與王大勇不得有逾矩行為。麗麗的做法已經違背了夫妻忠實義務,夫妻雙方在共同生活中應當互相踏實以維護婚姻關係的專一性和排他性。

經營好一段感情是一門學問,經營好一段婚姻則是一門很難的考核,可惜的是做好了學問的人不多,通過考核的人更是少之又少。男女之間的感情既單純又複雜,包含了很多欲望,佔有欲、保護欲、分享欲……所有這些東西,說起來不重要,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確實不可缺少。

不過光是有這些因素,一段婚姻也難以維持,因為相愛容易相處難,生活中還有很多瑣碎的事情需要面對,如果能解决好這些問題,婚姻安穩家庭幸福,而這些問題如果解决不好,家庭衝突就會爆發,特別是有些特殊而又敏感的問題,一旦進了雷區,想要解决就很困難了。(人物均為化名)

在湖北丹江口市,有一個家庭就因為一個尷尬而又令人震驚的原因鬧得不可開交,這一家人的行為在村裡引起了不小的轟動,成了大家茶餘飯後津津樂道的話題,說起他們這一家子,以前其實也是大家都很羡慕的家庭。

王軍是村子裏有名的勤勞小夥,小時候就特別懂事聽話,對待長輩非常有禮貌,看到認識的長輩必定親切問候,路上遇到不認識的大人也會禮貌問好,不過儘管他學習很用功,但是學習成績一直不見拔尖,處於中等水准,由於他的父親王大勇和母親李淑芬都不怎麼重視教育,所以在讀了國中之後王軍也就沒有繼續上學了。

王軍一直在外打拼,眼看著到了適婚年齡,在村裡,男女只要到了適婚年齡就應該結婚,所以王大勇火急火燎地給他找媒人說了一個對象,那女孩就是隔壁村的,名為麗麗,正是應了那首歌,她有一雙美麗的大眼睛,辮子粗又長,王軍本來還不想結婚,但是看到麗麗如此美麗動人,王軍心動了,對麗麗開始百般殷勤,使出渾身解數,最後終於將麗麗娶進了家門。

兩人結婚之後感情非常好,如膠似漆,濃情蜜意,王軍對麗麗是百般疼愛,一雙兒女出生之後,這個小家庭的幸福指數可謂是越來越高。王軍在外地打工賺錢,麗麗在家撫養兒女,王大勇與李淑芬對這個兒媳也很滿意,所以婆媳之間也沒有發生過爭吵。

可惜天有不測風雲,王軍在外工作時不小心出了意外,雖然性命保住了,其他方面也沒有留下太大的問題,但是他卻從此之後不可再與麗麗過夫妻生活了。麗麗一開始不相信,但是過了一段時間之後,麗麗不得不接受這個事實。夫妻生活雖然不是婚姻的全部,但是它就像夫妻相處的潤滑劑,麗麗知道並不能責怪王軍,但是她心裡還是感覺憋屈。

王軍對自己也感覺失望,但是又無能為力,感覺無顏面對妻子,王軍乾脆不回家,一年到頭就在家裡待幾天,生理上已經遭遇了冷落,情感上還遭到了冷遇,麗麗不堪其苦,决定離婚。本來事情發展到這裡也是不幸但合理的,接下來李淑芬的操作卻讓事情的走向越來越離譜。

李淑芬強烈反對麗麗要離婚的决定,因為她不想讓自己的孫子孫女沒有一個完整的家庭,但是麗麗也確實有難處,一番思想鬥爭之後,李淑芬同意讓自己的丈夫多陪陪兒媳。王大勇也沒有理智,欣然接受了這個提議。他們三人約定,此事瞞著王軍,且在王軍在家期間,麗麗與王大勇不得有逾矩行為。

三人之間就保持著這麼一個秘密的約定,由於王軍在家的時間少,所以大家也都相安無事,直到2016年5月8日,王軍在家,但是麗麗在半夜還是悄悄溜進了王大勇的房間,李淑芬怒了,明明說好的王軍在家不過來,就這麼幾天也忍不住?再想到王大勇自從和兒媳有了關係之後對自己的態度就有了極大的變化,有時候說話還只幫著兒媳說,李淑芬當時腦子一熱,隨便抄了個傢伙就打起了麗麗。

王軍被這聲響吵醒,看到眼前的一切時以為自己的母親無理取鬧。麗麗當時感覺很委屈。馬上打了電話給娘家人,娘家人一過來,兩家人就又發生了更大的爭執,最後鬧到了警察局。不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警察自然也無法進行調解,所以最後麗麗才將這一切說了出來。

王軍當時震驚得說不出話來,麗麗的娘家人聽到這荒誕的事情之後也是感覺坐立不安,麗麗與李淑芬大眼瞪小眼,王大勇在一旁默不作聲。

麗麗的做法已經違背了夫妻忠實義務,夫妻雙方在共同生活中應當互相踏實以維護婚姻關係的專一性和排他性。夫妻忠實義務是保護被侵權者的利益,夫妻必須都愛情專一、感情忠誠、互相忠實於對方。她與自己的公公發生不正當關係,違背常理,不講倫理,背叛了婚姻。

事已至此,王軍最好的選擇就是訴訟離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王軍與麗麗本身就已經感情不好,在麗麗有了這種行為之後更加不可能心無芥蒂,所以法院會準予兩人解除婚姻關係。

在古代,《唐律》規定: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明刑律》規定:“凡和奸,杖八十,男女同罪。”通姦在現在看來不屬於犯罪,但是是一種被強烈譴責和唾弃的行為,因為文明的進步以及社會的道德約束使得大家都對這種不正當行為嗤之以鼻,不再用刑法來懲戒,但是這不是有些人為所欲為的理由,對婚姻不忠誠,何异於一種退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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