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有了薪酬分配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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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指引》從“崗位等級管理”“薪酬管理”“績效考核管理”三項制度進行引導。《指引》建立了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確了員工績效考核的週期、內容,以及員工月度及年度績效計算管道。

從市人社局獲悉,《天津市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制度篇)》日前發佈,引導企業健全人才培養、使用、評估、激勵等制度,推動建立多職級多層級的技能人才發展通道,形成以技能價值為導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體系,不斷發展壯大我市技能人才隊伍,為天津製造、天津創造、天津發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撐。

《指引》從“崗位等級管理”“薪酬管理”“績效考核管理”三項制度進行引導。

建立崗位等級管理制度。建立與職業體系對應的用人育人制度,將員工崗位等級共設定為8級,其中:1級為最低,8級為最高。每個等級分別有7個薪酬檔次,其中:1檔為最低,7檔為最高。崗位等級根據所在具體工位確定,根據條件分別適用對應等級。實習期員工原則上為工位對應等級的最低薪檔,實習期結束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可按照相同、相近條件的員工等級水准,確認具體的等級和薪檔。

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建立與崗位價值和業績表現掛鉤的激勵機制。除依據員工崗位等級標準核定按月發放的基礎薪水、月度績效和年度績效外,提出了根據員工主崗以外額外儲備的符合上崗要求的多項技能確認多技能薪水,具體公式為:多技能薪水=多技能A對應標準×1+多技能B對應標準×0.5+多技能C對應標準×0.2,員工多技能種類最多不超過3種,多技能薪水最高值為800元。同時對績效工資公式、績效基數、員工月度績效係數等均作出詳細說明,並明確了特殊薪酬如計件薪酬和協定薪酬的構成及核定原則。

《指引》建立了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確了員工績效考核的週期、內容,以及員工月度及年度績效計算管道。

企業可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中參攷採用,也可在經營管理人才、專業科技人才等其他人才管理中舉一反三,建立健全符合自身生產經營實際的勞動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我市還將整理匯總一批技能人才薪酬管理典型做法,以實例的形式印發,供借鑒和參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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