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四男子為工錢跨省約架,腳底按摩店狹路相逢,結果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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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周世仁在寧德承辦了一項工程,並發包給小工頭唐富貴,工程完工後,唐富貴因另有活計趕往浙江溫州。準備妥當之後,兩人立即進入足療店找到了唐富貴兩人所在的包厢。警方到達現場之後,立即將周波送到醫院救治,另外三人隨後被控制。

人生就像一場戲,因為有緣才相聚。為了小事發脾氣,回頭想想又何必。

這是經典的勸世歌《莫生氣》裡面的句子,雖然充滿了江湖氣,但字字珠璣,完全在理,很是符合社會哲學。畢竟生氣不僅讓人傷心,而且還會引發一系列的問題,如果沒有把控好,可能還會觸犯法律。

這件事發生在福建寧德,因為薪水結算問題引發爭執,隨後在相互辱駡攻擊過程中,雙方竟然跨省約架,後來又在腳底按摩店狹路相逢,遂大打出手上演全武行,最終打輸的住院,打贏的坐牢,兩敗俱傷。

我是京子光,講述法治故事,普及法律知識,歡迎閱讀。

周世仁在寧德承辦了一項工程,並發包給小工頭唐富貴,工程完工後,唐富貴因另有活計趕往浙江溫州。按照現在這種模式,雖然唐富貴離開,但雙方結算也是可以通過電話或網絡進行的。

在交涉當中,唐富貴對周世仁的薪水結算方式和額度產生抗告,雙方在電話中發生爭吵。其實這種爭吵也算是十分正常的,畢竟都想多掙幾個錢,吵歸吵最終還是會結算的。

但令人沒想到的是,和唐富貴一起玩耍的表哥江東卻聽不過去了,於是讓表弟唐富貴打開手機免提,也參與其中與周世仁進行爭論。這下倒好,一張嘴肯定說不過兩張嘴,加上相爭無好言,各種方言障礙,爭吵開始逐漸陞級到謾駡。

周世仁的弟弟周波也正好在哥哥跟前,聽到電話那頭言語激烈,甚至罵娘,於是也忍不住參與其中展開謾駡。這可好,原本兩個人的協商變成了一場語言罵戰,那不堪入耳的叫駡真是把人肺都要氣炸了。

由於都不服輸,罵戰一度陞級,並展開了相互挑釁,直到後邊竟然“江湖事江湖了”,雙方正兒八經地提出約架,並把見面地點選在了雙方都不太熟悉的福鼎市,準備來一場大戰,算一筆總帳。

都說衝動是魔鬼,在生活中這樣的事比比皆是。其實像雙方這種爭論,很多年輕人可能都嘗試過,甚至也有約架的,而且都在氣頭上,更是有一種誓死不休的豪邁氣概,殊不知卻是一種愚蠢的選擇。

當天晚上,氣不過的唐富貴便約上表哥江東,隨身攜帶一把斧頭上了路。而周世仁也不甘示弱,在弟弟周波的支持下,也立即驅車趕往福鼎市約定的地點附近,準備和對方來個不死不休。

唐富貴和江東坐了幾個小時的出租來到了約定的福鼎市,並在附近量販店購買了一把菜刀隨身攜帶,爾後四處尋找周世仁但沒有結果。唐富貴認為周世仁怕了,於是又通過手機發語音進行挑釁,但對方並未回信。

一個小時之後,唐富貴認定周世仁沒有回音是不敢前來了,於是和表哥江東各自攜帶刀具斧頭進入附近一家足療店消費,準備洗去一天的疲勞,也換上一個好心情。但唐富貴和江東並沒有放鬆警惕,依然將刀具藏於各自的枕頭下麵。

其實周世仁兩兄弟一直在附近等候,也看到了唐富貴他們走進了腳底按摩店,認為這是個下手的好機會。但因為沒有合適的武器,加上原本兩兄弟也不想傷人,思考再三之後在附近商店購買了兩瓶啤酒,二人各持一瓶,準備給唐富貴兩人爆個頭來個下馬威就撤退。

為了防止反撲,周波還從車內拿來一根釣魚竿,準備在必要時與唐富貴兩人進行周旋。準備妥當之後,兩人立即進入足療店找到了唐富貴兩人所在的包厢。周波在進入包厢後立即展開了行動,將手中的啤酒瓶向躺在床上的江東扔去。

或許原本就有些膽怯,啤酒瓶根本沒有砸中江東,但為了控制住江東,周波又轉瞬之間欺身到江東床前,碗口大的拳頭就向江東身上砸去。這一下徹底激怒了江東,說時遲那時快,江東一把從枕頭下拔出菜刀,瘋狂地向周波身上招呼,反正這時候已經分外眼紅,只聽周波慘呼連連,頓時不支倒地。

這邊周世仁和唐富貴正準備動手,卻發現已經發生慘案。唐富貴本心也只是想要嚇唬一下周氏兄弟,好好結算薪水而已,並不想鬧出人命,這下可好,還沒有文鬥,表哥先把對方幹趴了一個。三魂嚇掉七魄的唐富貴趕緊叫住表哥,而此時周波的慘叫也引起了腳底按摩店的注意,隨後有人報了警。

警方到達現場之後,立即將周波送到醫院救治,另外三人隨後被控制。經鑒定,周波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在周波出院之後,江東的家屬與周波達成了賠償協定,一次性賠償周波經濟損失3萬元,並取得了周波的諒解。

周波倒是諒解了,但根據刑法規定,周波的傷情已經達到了刑事處罰標準,加上後面還查證江東具有吸毒劣迹,更是難逃法網。最終江東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而周世仁和唐富貴也分別接受了治安處罰。

其實話又說回來,薪水結算問題一直是讓人十分烦乱又氣憤的事情,但最好在協商不成的時候,尋求法律來解决,比如請協力廠商進行調解、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萬萬不可動手,因為一動手你就輸了。

眼看新年就要來了,也是各類糾紛頻繁爆發的時候,難免會發生打架鬥毆的事情,但在打架之前,一定要算算打架成本,到底是忍一時風平浪靜好一點,還是勇往直前用拳頭問題解决好呢?相信看了京子光算的這筆“打架賬”,很多人肯定會權衡利弊,作出正確的選擇。

首先,打架構成對方輕微傷,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基本的成本是5至15日的拘留加500至1000元的罰款,還得給對方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其他費用,算下來也不是一筆小錢,最主要的是還要浪費掉一段時間。

其次是構成對方輕傷,這可是要負刑事責任了,一般會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外加醫療費、誤工費等等各種賠償金,這可不是小數目,而且從這個等次以上都是要坐牢的,想想鐵窗相伴的日子是多麼痛苦,夜夜只能把淚流到天明。

要是把人打成重傷,只能說兄弟你真是中大獎了,因為這時候刑罰是妥妥的,根本無可辯駁,最起碼就要到監獄待上3年,如果比較嚴重的話,還有可能坐十年的牢。十年啊,一個時代過去了,人生能有幾個十年,想想都令人戰慄。

還有更為嚴重的,如果把人打成終身殘疾或者打死的話,那只能說兄弟你這一輩基本完了,要麼抵命,要不然就把牢底坐穿,這個損失,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承擔不起的。

所以說,莫生氣,莫衝動。看了以上打架成本,兄弟,你還敢打架嗎?歡迎在評論區告訴我。(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人物均為化名,請勿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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