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採花大盜李軼覆滅記:14名農村幼童慘遭毒手,最小僅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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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很多人的眼中,老實人的稱號就是一個人可靠、誠信的象徵,但是在眾多刑事案件中,犯罪的卻往往就是“老實人”,在真相出來之後,連其家人和朋友全都覺得不敢置信,和外表表現出來的樸實相差巨大的是這些罪犯內心的醜惡,借用老實人的表皮來幹著魔鬼的行徑,他們並不是真正的老實。今天我們要走進的這個連續案件的製造者也是一個村民眼中的老實人。

在很多人的眼中,老實人的稱號就是一個人可靠、誠信的象徵,但是在眾多刑事案件中,犯罪的卻往往就是“老實人”,在真相出來之後,連其家人和朋友全都覺得不敢置信,和外表表現出來的樸實相差巨大的是這些罪犯內心的醜惡,借用老實人的表皮來幹著魔鬼的行徑,他們並不是真正的老實。

今天我們要走進的這個連續案件的製造者也是一個村民眼中的老實人。

李軼

李軼出生於湖南湘西的,因為貧困的家境,他沒有讀過書,只能勉强寫出自己的大名,他不識字,也不懂法律,在別人的牽線之下,他和一個同樣家境的女人結了婚,日子一直平平淡淡地過著。

在當地村民眼中他就是一個普通得不行的老實農民,但是只有李軼心中知道,自己其實和別人有點不一樣,他對女人根本就不感興趣,準確來說是對長大了的女人沒有興趣,能够讓其產生感覺的只有女童。

剛開始的時候李軼也知道自己的心理出現了極大的毛病,會注意壓抑自己,但是在後來情况愈演愈烈,他已經不再能够控制得住自己內心的欲望,終於一切的平靜都在他看見山路上那個單獨玩耍的女孩的時候被打破。

女孩子似乎並沒有感覺到絲毫危險,李軼直接跟了上去,確定沒有人之後,直接將小女孩抱到路旁的樹林中,對其進行了强行侵犯,女孩起初還不會知道這個叔叔究竟要幹嘛,只是覺得自己不太舒服,李軼和小女孩說這是在玩遊戲,不要回家和媽媽講。

孩子一般都藏不住事的,一回家就將自己和一個叔叔玩遊戲的事情告訴給了父母,在看見小女孩隱私部位的痕迹之後,小女孩的母親果斷選擇了報警,警方以强奸罪行將李軼逮捕,李軼最終獲刑10年。

在監獄中改造了十年的李軼,出來之後看似好像已經改邪歸正了,但是實際上他內心依舊藏著當初的心思,那次的小樹林事件似乎打開了其心中的潘朵拉魔盒,在妻子和他離婚之後,他就再也沒有顧慮一般,開始了自己的罪惡之旅。

知道自己只要在村子有一點動靜就會被懷疑的李軼選擇離開村子,來到縣城定居,他在縣城的農貿市場附近給自己找了一個輕鬆的活計,不為賺到多少錢,就因為這個活計接觸到的人最多。

李軼在農貿市場周圍塑造了一個勤奮老實人的人設,從其平常的行為來看,周圍人都覺得他很喜歡小朋友,特別是小女孩,每次別人一問起,他就說自己想要一個女兒,但是一直都沒辦法如願,所以一看見女孩就特別喜歡。因為他經常給周圍小女孩送小禮物,孩子們也很樂意和他一起玩,連孩子的父母對其也是讚不絕口。

2009年的暑假期間,住在市場旁邊的一個女孩父母因為臨時有事情要出門,家中的女兒沒有人照顧,於是就想到了李軼,知道他平時對孩子都很好,所有女孩父母將其很放心地托付給了李軼。

營造了這麼久人設的李軼,在這一刻終於展露出了自己的本性,剛滿六歲的小女孩落入他手中就像是砧板上的肉一樣,任其宰割,李軼毫無憐惜地將其强行侵犯,在孩子的哭聲中,李軼笑得很滿足。

在事後,李軼以糖果玩具為誘惑,哄騙小女孩,讓其不能告訴給家長,孩子也是單純,在利益的誘惑之下,竟真的沒有將事情告訴給家裡人。

從此之後李軼就以老實人、熱心腸的人設為依託,在父母不設防的情况之下,對當地眾多女孩進行了侵犯。最後胃口被養得越來越大的李軼竟然將手直接伸入了小學校園。

一直到2011年被抓,李軼已經對14名幼女伸出了他那罪惡的魔爪,在這14名孩子中,有一部分甚至被李軼多次侵犯,多數還都是6、7歲的孩子,在這個對於人性的醜惡一無所知的年齡,他們遭遇到了來自身邊人最大的傷害。

在得知自己女兒的遭遇之後,那些信任李軼的父母哭得歇斯底里,都在後悔自己的掉以輕心,讓這個埋藏在孩子身邊的惡魔對孩子發起進攻,而懵懂的孩子並不知道自己的母親究竟為何哭得這麼傷心。

李軼再一次以强奸犯的名義站到了法庭上,這一次等待他的就不僅僅只是十年有期徒刑那麼簡單,根據法律規定,犯强奸罪行的,應當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侵犯婦女情節惡劣的。

(2)侵犯婦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侵犯多名婦女,又可以是一次侵犯多名婦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婦女3人以上,又包括婦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場所當眾侵犯婦女的。

(4)二人以上共同侵犯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6)犯罪對象為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强奸論,從重處罰

李軼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侵犯孩子的個人利益,造成了極大的社會影響,且出獄後的第一次犯罪距離其上一次刑滿釋放,並未滿足五年,屬於累犯的範圍。在眾多因素的影響下,李軼的罪行只能重判,即便其在審訊期間確有積極自首行為,但是依舊不能滿足減輕或從輕處理的條件。最終這個惡貫滿盈的人在法院的審判下被處以死刑。

一個所謂的好叔叔、一個老實人的人設,就將孩子周圍所有的防備和保護機制全部瓦解,甚至有父母直接將孩子送進這個惡魔手中,這並不僅僅只反映了孩子對於自身保護意識的缺失,同時也反映出來父母保護意識的缺失。每個孩子都是一個家庭的寶貝,請不要隨便將自己的寶貝送到別人手中。

标签: 李軼 湘西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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