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北大學子吳謝宇“弑母案”一審宣判。
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並罰,决定執行死刑。
一個優秀的北大學子,一個親屬眼中孝子,為何走上弑母這一條道路了,親手殺害母親之後,吳謝宇又憑著自己的高智商開始了瘋狂的逃亡生活,直至落網。
吳謝宇,1994年出生在福建南平一個知識份子家庭,父親出身貧寒,他靠著自己一步步努力打拼出了一份事業,母親是一比特教書育人的教師,在家庭的影響下,吳謝宇的成績一直都非常好。
爸爸是家中的頂樑柱,也是吳謝宇心中的一塊基石,父子兩人的感情一直以來都非常的不錯。
但是上了國中之後,一場變故發生了。
吳謝宇的父親患上了肝癌,面對著突如其來的癌症,全家都是手足無措。原本相對富裕的家庭因為癌症變得一貧如洗,縱然砸鍋賣鐵還是沒能留下父親,在父親去世的那一天,吳謝宇還在學校裡面讀書,他從學習趕到醫院,哭了一路。
或許從那一刻開始,吳謝宇的另外一個世界“誕生”了。
一個可以讓吳謝宇逃避的虛幻世界。
而母親在父親去世之後,也遭受了很大的打擊,她將心思都傾注到吳謝宇身上,眼看母親這麼痛苦,吳謝宇就想著“幫她解脫”。
吳謝宇的另外一個世界就是擁有爸爸的世界,一家三口其樂融融的世界,也就是死亡後的世界。
這個念頭一直在他的腦海當中,在他弑母之前,他也嘗試了很多辦法讓她開心起來。
一個學生能想到的辦法十分有限,最直接的表現就是一張一張的成績單。
吳謝宇就讀中學時,他的成績就非常好,2009年中考全校第一,憑著這份優异的成績,他先敲開了福州一中的大門,又闖入了北大校門,即便在高手如雲的北大,吳謝宇依舊多次拿到獎學金,還很熱心的幫助同學,人際關係也好,看不出有什麼异常。
按照正常的軌跡來講,吳謝宇從北大畢業後,很有希望能出國留學,即便不繼續深造,吳謝宇同樣可以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擁有一份光明前程,然而吳謝宇卻走上了另外一條路。
圍在吳謝宇身邊的人能看到他好的一面,卻無法看到他的另外一面,吳謝宇從不談及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父母,有時候還會站在天臺上思考自殺的問題,但是仔細一想,自己死了,母親又該怎麼辦。
她愈發覺得母親是他人生當中的一個牽絆,吳謝宇落網之後,寫了很多的弑母前後的一些自述,前前後後加起來有上百頁之多,而他在自述當中將“幫母親解脫”修改成了“協助母親自殺”。
吳謝宇的親屬認為吳謝宇弑母是怕自己死了,母親一個人活在世上孤零零的。
2015年6月,他通過網購獲取了作案工具,7月份離開了北大,並在7月11日用啞鈴將母親殺害,但是吳謝宇並沒有自殺,他處理了好了母親的屍體,並用活性炭層層包裹,還在案發現場安裝的監視器,通過遠程監控,來查看案發現場。
母親死後,他還以出國留學為名義,騙取親友144萬開始了三年潜逃生涯。
在這三年中,他將騙取了140多萬元揮霍一空,沒錢的日子吳謝宇當過私人老師,晚上就在一家夜間娛樂場所當男模,每當聞到一點風聲,吳謝宇就利用購買的假身份證進行潜逃。
2019年4月21日他在重慶江北機場準備潜逃時,被當場抓獲。
吳謝宇落網後,寫下了很多的自述以及作案經過,從修改“協助自殺”來看,吳謝宇的作案動機是否跟心理有關有待商榷。
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吳謝宇的行為先後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罪。
“協助母親自殺”和“幫母親解脫”從故意殺人罪的角度來講有很大的區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但是“協助殺人”在主觀意志上傾向不同。
法律規定:犯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說如果是“協助殺人”被採納,輕判的可能性很大。
吳謝宇實施詐騙特別金額巨大,構成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法庭並沒有採納“協助”的說法,認為其悲觀厭世,產生自殺之念,又認為其母對生活失去了生活意義,故其殺人念頭,吳謝宇在實施故意殺人,經長時間的謀劃、策劃,主觀意志深,手段殘忍,違背家庭人倫,到案後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輕判,數罪並罰,判處死刑。
不過對死刑判决,其親屬表示不滿,在還未宣判之前,家屬就已經出具的諒解書,他們認為吳謝宇無法正確對待,才引發悲劇,孰是孰非,也不是他們說了算,法律必須公正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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