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毒猪肉殺人事件:被遺忘的毒猪肉引發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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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樁詭異的案件,一整個家庭的悲劇。粗心的弟弟將帶回來的毒猪肉給姐姐誤食後致其死亡,是故意謀殺還是間接致死呢?今天這起發生在內蒙古的奇案,牽動了整個內蒙古商都縣警方的心。杜芳的死若真的是中毒所致,那整個案件或許就成了一樁故意殺人事件。當天,兩人將毒藥放到了猪肉裏,準備用毒猪肉誘惑毛驢。回家後,杜鑫將下了毒的猪肉放到自己冰柜裏後就去睡了,期間並未告知家裡人猪肉有毒。

導語

一樁詭異的案件,一整個家庭的悲劇。粗心的弟弟將帶回來的毒猪肉給姐姐誤食後致其死亡,是故意謀殺還是間接致死呢?

今天這起發生在內蒙古的奇案,牽動了整個內蒙古商都縣警方的心。

突然暴斃:是疾病還是中毒?

2016年3月初的一天,一個六旬老漢來到了商都縣警察局。在警方的招待之下,這個名叫杜德才(化名)的老人將來意娓娓道來。

事情發生在兩天前,也就是2月28日下午四點左右。當天下午,自己的女兒杜芳(化名)帶著她的兩個孩子到牧場中玩耍,晚上回家後,幾人都累的夠嗆。看著兩個孩子一直在喊餓,杜芳便到廚房中給一家人炒了菜,還烙了糖餅。

本以為是正常的一頓晚飯,但沒想到吃罷飯不久,問題就出現了。當天晚上吃過飯不久,杜芳便開始覺得有些腹痛,本以為只是急性胃病,喝點熱水睡一覺就好了,但當晚由於實在是腹痛難忍,杜芳便打通了父親的電話,叫父親帶著自己去醫院。

接到電話後,父親杜德才趕忙叫上了自己的兒子杜鑫,開車將杜芳帶到了縣中醫院中。讓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一個小小的胃病竟讓杜芳丟了性命,由於病情嚴重,中醫院無法醫治,幾人又連夜將杜芳送進了市中心醫院,而就在轉院的過程中,杜芳失去了生命體征。

當晚,得知女兒死訊的杜德才又震驚又悲痛,想來女兒一直沒有疾病,且死亡一點徵兆都沒有,杜德才便想當然地認為女兒是突發急性心臟病離開的人世。儘管心生悲痛,但杜德才還是張羅著將女兒的屍體埋葬了。

第二天,一想到女兒已經離開了人世,杜德才的心中就升起了一陣悲痛,看著冰柜裏女兒昨天炒剩的飯菜,杜德才簡單收拾了一下便將飯菜拿出去喂了狗。當天晚上,杜德才出門回來後卻發現吃了剩菜的自家狗竟然暴斃了!

這樣的發現讓杜德才一下子緊張起來,一陣不祥的預兆突然籠罩上了他的心頭。女兒是在吃過飯後突發疾病而死的,狗也是在吃過剩菜後就死了,難道這菜有什麼問題不成。

迷霧追凶:兇手竟是親弟弟

當晚,經過許久的思想鬥爭,杜德才終於决定報警。在警局裡,他將事情的來龍去脈講述清楚後,也引發了整個警局的重視。

杜芳的死若真的是中毒所致,那整個案件或許就成了一樁故意殺人事件。帶著這樣的猜測,警方開始分批行動,一部分來到了死者家中進行勘察,一部分來到了中醫院中進行詢問。在詢問中,警方得知杜芳在被送往醫院後就出現了渾身抽搐,口吐白沫的症狀,看起來十分嚴重。不僅如此,警方還發現死者家中門窗全都完好無損,基本可以排除有人入室投毒的情况。

有過一點醫學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能造成杜芳這種症狀的,基本就是狂犬病、破傷風以及中毒等情况,而杜芳既沒有狂犬病也沒受過外傷,那麼最有可能的情况便是中毒了。

帶著這樣的猜測,警方將杜芳和死去的家犬的胃內容物分別送去了檢查,很快檢查結果出來了。不出所料。二者的胃裡都含有一種劇毒成分,這種成分的毒性十分強勁,只一點便可致人於死地。

既然確定了死者的死亡原因,那麼接下來警方便將視線轉移到了毒物來源上。他們將杜家上下幾乎所有食物原材料全部拿去檢查,結果卻並沒有發現任何不妥。不僅如此,在杜芳中毒那天,一家四口人吃過同樣的飯菜,為何杜芳會出事而其他人安然無恙的。

問題的關鍵就在於當天杜芳還吃了什麼,一定有什麼東西是只有杜芳食用過而其他人沒有的。正當案件進展到關鍵時期時,杜芳的大女兒卻向警方提供了一個關鍵資訊,當天晚上,杜芳在家中炒了一道蒜薹炒肉,由於當晚的猪肉實在是有些肥膩,整個家中只有杜芳一個人吃了,或許這些猪肉就是影響整個案件的關鍵資訊。

這一線索無疑推動了整個案件的進展,警方在死者家中的垃圾桶中找到了剩餘的猪皮,帶著這點猪皮來到了實驗室中,經過科技檢測,警方確定問題就出現在猪肉上。

一塊小小的猪肉,竟成了整個案子的始作俑者。這塊猪肉,由杜芳的弟弟杜鑫帶回來的,那麼杜鑫一定知道猪肉上為什麼會有毒。

在聽聞姐姐是吃了毒猪肉而死的,杜鑫再也忍不住,他將事情的整個經過全數交代了。

死者杜芳的弟弟杜鑫,男,案發當時處於無業的狀態,整日遊手好閒的他甚至還會做些偷雞摸狗的事情。案發之前,他和同村的好友强子(化名)一同盯上了村裡一家農戶的毛驢,準備找個好時機便下手將毛驢占為己有。當天,兩人將毒藥放到了猪肉裏,準備用毒猪肉誘惑毛驢。然而到了兩人行動當天,卻因為一些事情耽擱了計畫,最後兩人空手而歸。

回家後,杜鑫將下了毒的猪肉放到自己冰柜裏後就去睡了,期間並未告知家裡人猪肉有毒。案發當晚,看到冰柜裏有剩餘猪肉的杜芳並不知道那時弟弟下了毒的,於是釀成了慘案。

儘管杜鑫並沒有打算殺掉故意殺人,但他的行為確實造成了難以挽回的悲劇。2016年12月,杜鑫被內蒙古商都縣警察局移送到了法院中。像杜鑫這樣間接致人死亡的行為屬於過失致人死亡罪,這一罪則指的是因行為人的過失疏忽導致了嚴重的後果,並致人死亡的結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僅如此,由於杜鑫之前出現過盜竊他人物品的行為,屬於盜竊罪,根據《刑法》規定,犯盜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

這一家庭悲劇的發生,讓所有人唏噓感歎。或許,正是因為杜鑫經常小偷小摸,最終才讓他的姐姐間接死於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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