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兩地生態環境領域第一部協同立法——《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重慶市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協同保護的决定》(以下簡稱《决定》),將於2022年1月1日起同時施行。12月23日,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同步召開《條例》和《决定》實施座談會,提高思想認識,明確任務要求,推動貫徹實施。
會議指出,嘉陵江在長江流域生態系統中佔有重要而獨特的地位,開展嘉陵江流域保護協同立法,是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重大戰畧中流域立法、區域生態環保協同立法的首次積極嘗試,對於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促進長江經濟帶高品質發展、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保障流域各地生產生活用水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充分認識開展嘉陵江流域保護協同立法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强貫徹實施《條例》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要深入學習領會,全面準確把握《條例》的重要內容和突出特點,嚴格對標對錶,在貫徹實施上下功夫、出實招,切實履行好各自法定職責,全面落實政府法定職責、充分發揮人大職能作用、加强《條例》學習文宣,共同推動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依法助力長江大保護。
據悉,明年川渝兩地人大常委會將對《條例》和《决定》開展聯合執法檢查,進一步督促《條例》和《决定》各項規定貫徹執行到位。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洪波出席會議並講話。副省長陳煒就貫徹落實《條例》進行了安排部署。 (記者 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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