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裸屍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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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是一場簡單的撞車逃逸案件,因為兩個作案現場,把事件搞得有些離奇複雜,看後讓人感到意外。2003年5月,一場傾盆大雨剛過,警方接到了一個前來投案自首的男子,男子22歲,名為洪火社,昨晚酒後駕駛撞人,逃竄過程中車子溜進了一條水溝裏,思想前後,决定自首。屍檢後表明女子因創傷而休克死亡,沒有被性侵迹象。警方馬上找到了洪某的堂哥,他遂全部交代了案件經過。

引言

本是一場簡單的撞車逃逸案件,因為兩個作案現場,把事件搞得有些離奇複雜,看後讓人感到意外。

莫名男子前來自首

2003年5月,一場傾盆大雨剛過,警方接到了一個前來投案自首的男子,男子22歲,名為洪火社,昨晚酒後駕駛撞人,逃竄過程中車子溜進了一條水溝裏,思想前後,决定自首。

警方趕忙前往出事地點,在路旁的水溝裏找到了洪某的車,當時車已側翻,車頭髮黑,有明顯燒過的痕迹。警方在勘查現場過程中,發現離車不遠處,有一具面部向下的女屍,屍體全裸,且纏繞了一圈黑色橡膠。

洪在報案時,壓根沒有提及女士的事情,所以當被警方問時,他一臉蒙圈的樣子,低頭不語。

兩個相同的離奇車牌

警方突然聯想到前天發生的一起撞人逃逸事件。當時警方在現場(甲處)撿到了一個車牌,與洪某的車牌完全一樣,他們感到這是一個疑點。

現場除了破碎的玻璃、車牌,還有一雙女人鞋子,可是令人驚異的是,被撞的人不見了。經過對兩處現場的情况相比照後,他們得知被撞的就是洪駕駛的貨車,而被撞女子,就是在洪報警現場(乙處)的女士。

帶著疑問展開調查

甲、乙兩處相距近5公里,女子是如何是從甲地到了乙地呢,且被脫光了衣服,難道是強姦殺人?警方一時陷入了迷惑。

後來,警方接到一名姓郭的男子尋找女兒的資訊,經過認屍,女子正是他的女兒。

警方在隨後的走訪中瞭解到,一名報警的理髮店人員曾目睹現場,他當時看到貨車撞到了女子後逃跑了,但是被撞女子瞬間也不見了。

屍檢後表明女子因創傷而休克死亡,沒有被性侵迹象。但是對於女屍為何裸體,一直沒有得到明確答案。

女屍為何裸體

警方進一步推測:洪發現被撞的女子死後,將其搬至車上,為了逃脫罪惡,便扒掉了女子衣服,造成女子被奸殺的現場,後來自己再弄翻車輛,把屍體丟在了車旁。但是很快警方又否定了自身的推論,因為既然如此,他為何不乾脆將女屍掩藏起來呢?而且他們也一直沒有找到死者的衣服。

為此,他們沿著貨車行駛的路線仔細尋找,終於找到了女子的衣服,而且還在翻車現場找到了她的手機。

當時,據目擊者稱,的確有一輛車行駛的速度不快,但瞬間鑽進了水溝裏,車也側翻過來。

一個電話引起的思考

警方分析,從甲處至乙處,共駕車行駛了近10分鐘時間,路途中他有沒有拋弃女子衣物的可能?而且是否洪火社的朋友潘某也在車上,兩人一人開車一人將衣服拋掉了呢?

據洪火社說,他翻車後,他的朋友潘某開車來接他。然而,他們對潘某調查一番後,覺得其不具備作案的時間。後來,他們發現潘某當時給洪火社的堂哥打了很長時間電話。

柳暗花明現案情

警方馬上找到了洪某的堂哥,他遂全部交代了案件經過。並對女子為何裸體進行了猜測,通過實驗後他們的猜測被驗證。

當時車的橡膠圈脫落後,一頭恰好套在了女子身上。

被撞後的女子被捲進了車底,腰上則纏上了橡膠圈,在洪火灶驅車奔跑中,女子一直被吊在車底拖車奔跑,這也是解釋了為何洪火社覺得開車特別費力的原因。

标签: 洪火社 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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