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封建社會是一個“男尊女卑”的社會,但當時女性的地位到底有多“卑微”呢?我們可能都沒有具體的概念,下麵這三個故事或許能給你答案。
一、被男人碰了一下手,就砍斷了自己的整條手臂!
清道光十一年(西元1831年)間,安徽桐城突發大水。一名女子躲避不及,水都快要淹到腰部了。一名男子看到這種情況,趕忙伸手救援,拉了女子手臂一把。
沒想到女子上岸之後嚎啕大哭,說:“我守了幾十年的貞潔,怎麼能讓你這個陌生男子玷污了手臂?”
說完,就搶過一把菜刀,竟將手臂給砍了下來。
你可能會覺得這名女子太過極端,但事實上卻恰恰相反。這其實是當時那名女子能做出的最優選擇,如果不這麼做,她可能連小命都保不住。
二、胸部潰爛,為了守住貞潔不敢看醫生,最後病亡!
大德七年(西元1303年),華北發生了一場大地震。像是有人在大地上劃了一道口子一樣,裂成溝渠。百姓死傷慘重,尤以大同和太原受灾最為嚴重。
這年十月,太原的婦女馬氏剛剛睡醒,就發覺身體不是很舒服。她的胸口常常會感到陣痛,不知道是何原因。
馬氏也沒有太在意,還是與往常一樣,和鄰居大娘在室內做針線活。可沒多久,這胸口處的疼痛卻愈發强烈了,沒一會兒,痛感便如鹽撒在傷口上一樣猛烈襲來。
大娘見到這種情況,趕忙扒開馬氏的衣服。一看,赫然發現她的整個乳房竟都潰爛了!
連忙就想去叫醫生,可馬氏卻抓住了她的胳膊,不讓她去。
只見馬氏滿臉淚水,哀求地對對大娘說:“您如果去叫大夫,我以後還怎麼做人啊?”
大娘愣了半晌:是啊,馬氏的丈夫早已去世。現在生了這種病,若是被醫生看到,豈不是失了貞潔?
大娘呆在原地,不知所措。過了好半天,才猶豫地問道:“可是,你這病若是不去醫治,恐怕…..”
她沒有說出“死”字,怕不吉利。
馬氏慘然一笑,兩行淚珠從她的眼裡流了出來。說道:“我也知道我的病會致死。可這不就是咱們女人的命麼?”
是啊,“貞潔”不就是女人的宿命嗎?
不久之後,馬氏便因病去世了。
三、被丈夫虐待也得强挺著給丈夫做飯
清朝有一個無賴,整天沉迷在煙花柳巷之中。他的夫人怕他闖禍,就整天規勸他,
勸著勸著。有一天他不耐煩了,大怒道:“老子就是喜歡玩女人,你只有我一個男人,難保哪天你不給我戴綠帽子!”
說完,就用錐子在媳婦的下半身兩邊打了兩個孔,用一把鎖給鎖上了,又對其痛打一頓。即使是這樣,她也還是不得不每天强挺著身體為其洗衣做飯。
沒幾天便氣絕而亡!
這是一個記者記述的親眼見過的真實案例。
據統計,宋代為夫或未婚夫殉節的烈婦、烈女共有60多人,明代為夫殉節的烈婦有111人,為未婚夫殉節的烈女有16人;而清代的烈婦居然高達918人,烈女167人;
這說明,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們對此事的要求竟然越來越嚴格!
如果你的丈夫或未婚夫去世,你卻沒有陪著死亡,反而成了一件不太正常的,需要被人在後背指指點點的一件事。
為了殉節,烈婦們不但不會考慮子女們以後的生活,有的甚至還會殺掉子女。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一個又一個為了貞潔前赴後繼犧牲的女人,像是祭品一樣,被工整地擺放在一方名為封建禮教”的祭壇上,壇上鮮血淋淋,壇下萬人敬仰。
她們真的幸福嗎?那些莊嚴的牌坊,冰冷的石碑,能給予她們慰藉嗎?
這些沒人關心!
總之,女人的性命被緊緊拴在了這條名叫“貞潔”的繩索之上。稍有變故,就必須要以死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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