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服務的十條具體措施》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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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優化服務環境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的便民服務水准,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進一步精簡貸款辦事材料、優化貸款稽核流程、提升貸款服務水平,防範貸款業務風險。

  一、檔案出臺的背景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優化服務環境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的便民服務水准,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進一步精簡貸款辦事資料、優化貸款稽核流程、提升貸款服務水平,防範貸款業務風險。

  二、檔案的主要內容

(一)辦事資料進一步精簡

1.辦理貸款申請時,不再提供存量住房首付款收據和售房人不動產權證書;不再提供還款卡和存量住房售房人收款卡,借款人和售房人提供還款帳號和收款帳號,通過系統校驗確認,無法系統校驗的,工作人員錄入後由借款人和售房人簽字確認。

2.辦理貸款申請和貸款變更時,能够調用電子證照的,不再提供身份證和婚姻關係資料;無需核對借款人戶口情况或能够調用電子證照核實的,不再提供戶口名簿原件。

如無法調用電子證照或調用的電子證照與當前實際情況不符的,仍需提供相應資料的原件。在不影響風險防控和貸款稽核的前提下,可以容缺先行,允許借款人後續再補充相應資料。

3.辦理貸款還款時,能够通過人臉識別完成身份認證的,不再提供身份資料。

(二)審批時限進一步壓縮

壓縮稽核時限,資料齊全的申請,由公積金中心負責的初審、複審和面簽3個稽核環節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稽核流程進一步優化

减少借款人聯系開發商取得《關於同意銷售和解除抵押權的證明》、《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不動產權證書>收證合同》和《售房人銀行開戶情况說明》的環節,改由擔保中心或銀行聯系取得。

(四)服務體驗進一步提升

1.通過大數據平臺資訊調用和部門資訊聯網等管道,實現數據自動採集,减少人工資料錄入項。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申請錶》等單據上啟用電子印章和電子簽名,减少借款人簽字數量。

2.上線自助機具,借款人可以在自助機上辦理貸款的申請、面簽、變更和還款類業務。

3.通過北京公積金微信公眾號,智能化的向借款人推送貸款資訊提示。

(五)風險防範進一步嚴密

調用全國婚姻關係電子數據資訊,聯網核查借款人真實婚姻情况,防範個別借款人提供虛假婚姻關係套取貸款的風險。

受託銀行和擔保中心對抵押登記的真實性和合規性負責。

  三、檔案開始執行時間

本《措施》自發佈之日起開始實施,發佈日之前受理的貸款申請仍按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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