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一男子酒駕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試圖讓妻子頂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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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醉(罪)在酒中毀(悔)在杯中可總有些人妄圖以身試法近日臨汾一男子酒駕肇事逃逸後竟然試圖讓妻子頂包真是膽大包天。接警後,警察田才紅立即帶領值班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顯示,劉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達141毫克,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隨後警察依法對其進行抽血送檢。

醉(罪)在酒中毀(悔)在杯中可總有些人妄圖以身試法近日臨汾一男子酒駕肇事逃逸後竟然試圖讓妻子頂包真是膽大包天

案件詳情

12月18日21時01分,堯都區警察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接“110”指令稱:“在喬李鎮北侯村附近發生交通事故,有行人被撞,生死不明,肇事車輛逃逸”。接警後,警察田才紅立即帶領值班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現場位於堯都區店西線北侯村路段,事故現場只有零星散落的汽車碎片,被撞行人頭部有大量血迹,經醫護人員確認已死亡。案情重大,警察田才紅立即逐級彙報,大隊領導高度重視,立即下達指令,迅速成立“12.18”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專案組,區警察局分管領導馬建平、大隊教導員張海湧、副大隊長陳鏡、事故中隊負責人李仁智第一時間趕到了案發現場,根據案情兵分三路迅速展開偵破工作;一組調閱事故現場周邊有效監控,尋訪目擊證人;二組負責現場勘查、選取物證痕迹等證據;三組負責調取案發路段監控視頻,排查發現肇事逃逸車輛和嫌疑對象相關資訊,為迅速破案提供有力證據。

經過案發現場車輛碎片分析及現場走訪,警察初步鎖定嫌疑車輛為一輛藍灰色“寶駿牌”小型轎車,追尋行車軌跡至喬李鎮王村社區,22時10分許,警察在王村社區內將藍灰色肇事嫌疑車輛晋L99** *查獲,車輛前機蓋損傷嚴重,經勘驗該肇事車損壞部位與事故現場遺留散落碎片基本吻合;警察在詢問劉某某夫婦案發過程一開始,妻子聲稱是自己開的車,企圖替丈夫“頂包”,然而事發現場監控視頻顯示,發生事故時肇事司機為一名男性駕駛人;警察轉而詢問劉某某時,發現劉某某滿嘴酒氣,且謊稱事故發生時是其妻子駕駛車輛;經過警察耐心勸說和普法教育,肇事司機劉某某(男、31歲、汾西縣和平鎮人)終於承認了當時駕車是其本人,並如實供述了自己飲酒駕車撞人後逃逸現場並試圖讓妻子頂替的犯罪實事。警察對其妻子企圖頂包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責備教育。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顯示,劉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達141毫克,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隨後警察依法對其進行抽血送檢。

至此,“12.18”交通肇事逃逸案經過警察們近兩小時的不懈努力成功告破。現時,該案正在進一步依法審理中。

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之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責任人要承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責任,但交通肇事逃逸的,則要承擔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責任,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承擔七年以上刑事責任。

堯都交警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要立即停車、搶救傷患、保護現場並報警,千萬不要選擇逃逸,“一旦逃逸,案件的性質就變了,處理起來必然加重罪責。”

喝酒不開車切勿報以僥倖心理不要讓喝的酒變成你悔恨的淚

來源|堯都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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