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當街制服闖紅燈女子,致其10級傷殘被索賠8.3萬,法院判了!
當著交警的面無視交通規則,這事讓誰看見了都得說道兩句,可是雲南40歲女子孫美麗(化名)不僅如此,闖紅燈不說更是不服管教,最終逼著交警“出手”!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雲南昆明,女子孫美麗不僅騎電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還無視紅燈直接闖了過去,執勤的交警看到將其攔下教育,一頓責備下去女子面無表情,表示毫不在意你在說什麼,隨後交警决定對其罰款50元,孫美麗一聽罰款臉色大變,頓時脾氣上頭跟交警吵了起來。
女子孫美麗拒不接受處罰,交警决定扣車理論,要求孫美麗從電動車上下來,但是孫美麗此時又無動於衷,交警對其警告了10次,可是孫美麗就賴在電動車上死活不下來,交警無奈被逼的“出手”將其從電車上拉了下來,當街制服!可是在糾纏中孫美麗摔倒在地,結果經過醫院調查,肘關節、頭部、全身軟組織受傷,住院21天后鑒定達到了10級傷殘,這下女子將交警部門告上法庭,要求索賠包括賠償金、醫藥費等共計8.3302萬元。
大為律師認為,這事如何判定呢?根據司法實踐來看,孫美麗違反交通規則在先,交警有權對其進行處罰,孫美麗拒不受罰,交警可以依法扣留電動車,可是本案中執法過程中孫美麗摔倒在地,交警是否承擔責任?具體還要看強制措施的適當性,本案一審結果認為,交警在執行過程中沒有盡到對女子人身安全的保護,造成了女子的受傷,應當賠償,拿到一審結果,孫美麗很滿意,但是交警部門提出了上訴。
二審認為:交警在採用強制措施時,女子沒有任何肢體反抗,交警在將其拉下電車後,又採取了強制措施,將其按壓在地當街制服,這一行為超過了必要限度,交警的執法顯然已經違法了,所以最終結果維持了一審原判。對此大為律師認為,本案一碼歸一碼,女子違反交通規則,不對在先,但是交警執法更是需要遵守規則,不能過度下放權利,依法執法才能更好的保障人民的權益,交警當街制服闖紅燈女子,致其10級傷殘被索賠8.3萬,法院判了!對這個審判結果,大家滿意嗎?歡迎留言討論。
我是大為律師,對您大為有益。
本期編輯:獨教授
圖片來源:網絡(僅作說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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