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驛站遺失近萬元LV包無法找回,經營者無奈賠6000塊關了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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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湖北武漢,菜鳥驛站的陳女士遇到一件特別氣憤的事,一比特顧客來取快遞,結果卻發現快遞不見了,顧客買的是萬元LV包,陳女士查監控發現包裹被一個女人拿走了,聯系對方卻說包丟了,她沒保管義務,無奈之下陳女士只能賠6000塊。另外就是事件本身快遞公司肯定是有責任的,賠償3000塊也是應該,而對於驛站來說,陳女士覺得賠了錢委屈,但這件事究根結底還是驛站管理上的疏漏,自然也是要承擔一部分責任的。

湖北武漢,菜鳥驛站的陳女士遇到一件特別氣憤的事,一比特顧客來取快遞,結果卻發現快遞不見了,顧客買的是萬元LV包,陳女士查監控發現包裹被一個女人拿走了,聯系對方卻說包丟了,她沒保管義務,無奈之下陳女士只能賠6000塊。

顧客來取快遞時發現包裹不見了,調出監控査詢發現是被一個女人拿走了,陳女士當即跟對方聯系,沒想到卻碰了釘子,對方說包不見了,沒保管義務,儘管陳女士報了警,但這屬於民事糾紛,不屬於偷竊,警察也沒辦法幫她找回包,無奈之下只能賠了6000塊,快遞公司賠3000塊。

看到這裡不禁有個疑問:像這種價錢比較高的東西不需要著重關注或交接一下嗎?不應該送到顧客手裡嗎?即使是送到菜鳥驛站,不也應該跟驛站對接一下溝通好資訊嗎?這也是快遞公司的責任吧?

個人覺得首先這種價錢高的商品,包括包包、手錶、首飾等等這些都應該直接送到顧客手上,當面驗貨沒有問題後才算是完成了交易,沒有道理直接扔在驛站或其它代收點,畢竟一旦遺失,就是一筆不小的損失。

而且這種貴重物品,商家也應該盡可能的選擇品質比較好的快遞,比如某風這個級別,送貨上門是起碼的保證,還要確認身份,避免送錯了。

其次是這個包既然已經找到拿走的人,就應該要求對方還回來,雖然這不屬於偷竊,但也屬於不當得利,對方有義務還回包包,雖然開始可能是拿錯了,可以說沒有保管義務,但拿了東西是不是有退還的義務?

另外就是事件本身快遞公司肯定是有責任的,賠償3000塊也是應該,而對於驛站來說,陳女士覺得賠了錢委屈,但這件事究根結底還是驛站管理上的疏漏,自然也是要承擔一部分責任的。

網友們也紛紛吐嘈,為什麼現在的快遞都不送到家?網購本就是為了方便,現在弄個菜鳥驛站或者什麼代收點,快遞員根本連說都不說一聲直接扔在那裡就完事,反而麻煩了,每天取個快遞總要排半天隊,都不好意思當面打開,後面一排人等著,浪費大家的時間啊!

您是不是也遇到過這種搞錯快遞或遺失快遞的事情?您覺得快遞是不是應該送到顧客家裡?歡迎留言討論。我是煙火,和您一起聊聊社會百態、人情冷暖。

标签: 武漢 快遞 lv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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