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姦淫多名幼女被判死刑,改判死緩後出獄又作案: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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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張成功1985年至1987年期間所犯強姦罪、流氓罪再審案和2016年至2021年期間所犯強姦罪等作出判决,數罪並罰,决定判處張成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法院二審後改判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1998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三审,改判其有期徒刑15年。不料,在刑滿釋放後,張成功不思悔改,又於2017年到2021年期間多次犯案,最終被判死刑。

近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張成功1985年至1987年期間所犯強姦罪、流氓罪再審案和2016年至2021年期間所犯強姦罪等作出判决,數罪並罰,决定判處張成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據瞭解,1985年至1987年期間,張成功利用金錢、物質引誘等手段,先後强奸四名幼女、三名少女,還利誘十四名青少年女性與其發生性關係。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0年做出一審判決,以強姦罪、流氓罪等數罪並罰,對其判處死刑。

不過,張成功對此表示不服,於1991年提出上訴。法院二審後改判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1998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三审,改判其有期徒刑15年。不料,在刑滿釋放後,張成功不思悔改,又於2017年到2021年期間多次犯案,最終被判死刑。

對此網友們紛紛熱議:

“大部分人都看不起坐牢人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們“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一次次的悲劇都是聖母造成的,對壞人的善良就是對好人的犯罪,所以對壞人一定不能心慈手軟。”

“死緩就是死不了,一般都是無期服刑幾年改15-20年,所以你認為的那些死緩的最後基本都出獄了。”

不得不說,這樣的結局真的是一場悲劇,本來很早就能結束掉的罪惡,卻因為鑽了法律的空子,又讓壞人多活了幾十年,而且還導致更多無辜的人慘遭毒手。其實,法律讓壞人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可是,有些罪惡就是不可原諒,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對於這種强奸案件,我認為就算放過了死刑,也應該採取化學閹割,徹底“沒收”其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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