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43萬!男子“換肝後精神錯亂”跳樓自殺,法院:賠家屬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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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2月14號訊,上海一家醫院因為給病人換肝引發了糾紛,病人換肝手術後不僅沒有康復,反而引發併發症導致精神錯亂,從病房裏跳樓身亡,家屬認為是醫院的問題,要求醫院承擔責任,家屬索賠43萬餘元,法院審理後判决醫院賠償2萬,駁回家屬其他訴求。

很多時候,面對生和死,醫生常常只是安慰,畢竟醫學的發展還沒到起死回生的地步,縱然撿回來一條命,也不一定就會完好無損,病人的突發情况誰也不可預知,除了救命,醫院有時候還要面對家屬的索賠。

12月14號訊,上海一家醫院因為給病人換肝引發了糾紛,病人換肝手術後不僅沒有康復,反而引發併發症導致精神錯亂,從病房裏跳樓身亡,家屬認為是醫院的問題,要求醫院承擔責任,家屬索賠43萬餘元,法院審理後判决醫院賠償2萬,駁回家屬其他訴求。

胡某已過了不惑之年,是家裡的頂樑柱,但是6年前被診斷為肝癌,從此,他和家人開始了漫長的治療之旅,多次手術之後,胡某的肝癌還是復發了,隨著病情日益嚴重,換肝成了胡某最後的希望。

經過漫長的等待,胡某終於等到了匹配的肝源,他入住了上海某醫院,接受了肝臟移植手術,胡某的家人說,肝臟移植後的第一天上午,胡某就在ICU中躁動不安,出現精神疾病,醫院用了束帶和藥物約束治療。

移植兩天后,胡某被轉入隔離室內,他有明顯的恐懼和被迫害妄想症,晚上8點鐘左右,胡某趁護士不注意,自行拔掉身上的管子,從病房的窗戶直接跳了下去,當場死亡,胡某的家屬認為,這是醫院對患者監護和治療不力造成的。

胡某家屬說,醫院在沒有精神科會診的情况下,讓患者出ICU,入住禁止家屬陪伴,沒有醫護監護的隔離病房,對患者病情誤判,治療措施不力,嚴重違反規定,為此,家屬要求醫院賠償各項損失共計43萬餘元。

但醫院認為錯不在醫院,家屬的訴求是無中生有,醫院不存在診療過錯,也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肝臟移植手術精神併發症,個體差異較大,術前已經讓家屬簽了同意書,術後也採取了相應措施對症處理,胡某墜樓是不可抗,無法預判的問題,和醫院無關。

而且,提供肝臟是自動匹配分配,符合各項流程規定,提供肝源的醫院和患者沒有直接醫療行為,家屬不應該連供肝的醫院一起告,之後,胡某家屬撤回了對供肝醫院的起訴,但是對於做手術醫院還是進行了起訴索賠。

法院審理後認為,患者和醫院存在醫療法律關係,如果有醫療損害醫院就有賠償責任,但是本案中的醫療爭議經過鑒定,不屬於對患者人身的醫療損害,胡某家人要求賠償損失,缺乏事實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醫院在醫療活動中存在陪護人員數量不足的欠缺,雖然無因果關係,但是會引起患者家屬的質疑,繼而引發醫療糾紛,囙此判醫院補償患者家屬2萬元,並支付鑒定費3500元,對於患者家屬的其他訴求不予支持。

好不容易有了肝源,而且移植成功,卻不幸患上了精神疾病跳樓死亡,按照外人的理解,醫院唯一錯誤的行為是沒有24小時照顧,但這樣不現實,患者一家治病6年,花費都不止40多萬,醫院該不該賠了,對於這起事故你怎麼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觀點!

标签: 醫院 自殺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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