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慶,新疆“黑老大”。從1990年至2010年間,以其為首的涉黑幫派在塔城地區稱霸20年,進行了多起違法犯罪活動,有“新疆第一黑幫”之稱。
2011年5月17日,新疆吐魯番地區中級法院判處李忠慶等37人無期徒刑及18年至一年零6個月的有期徒刑。塔城李忠慶團夥最終覆滅。
在上世紀90年代初,李忠慶還是塔城的一名社會混混,他熱衷於打架鬥毆、拎包扒竊活動,並在當地有一定的“名氣”。
當時,塔城巴克圖口岸對外開放,李忠慶瞅准了這個機會,帶領手下敲詐勒索內地來疆做邊貿生意的老闆,從中非法斂財。
其中,就以非法手段獲取一鞋店老闆100餘萬元,還命其在塔城消失,否則下半輩子將在床上度過……李忠慶以此獲得了第一桶金。
1997年8月14日,李忠慶的“兄弟”佘斌等人與塔城另一個黑惡勢力唐軍團夥發生了衝突,佘斌被打的住進了醫院。事發後,李忠慶夥同牛寶江等人將唐軍的手下雙成剛、王春芳打傷。
隨後,唐軍到烏魯木齊雇請“殺手”,李忠慶聽說後,組織人員前往額敏、托裡等要道路口堵截“殺手”,最終在額敏縣二道橋附近,將唐軍的兩名“兄弟”拖進樹林進行威脅、毆打。
該事件發生後,塔城市人民法院以聚眾鬥毆罪對唐軍、佘斌等13人分別判刑,另有多人被勞教或治安處罰,而起到組織作用的另一個“老大”李忠慶卻未受到法律制裁。
1999年,塔城市文化廣場南部的住宅樓工地已經開工,李忠慶利用非法手段,毆打、驅趕施工人員,恐嚇建築老闆,令其無條件退出契约,强行奪取了這樁房地產生意。
2000年,塔城市南貿易市場被李忠慶以非法手段徵購,並騙楊某為此工程投入160萬元,工程完工後李忠慶以種種藉口趕走了楊某,讓楊某差點傾家蕩產。
此事件後,李忠慶逐步發展成塔都市最大的房地產開發商,並逐漸掌控了房地產開發市場。
2005年10月8日,李忠慶對塔城新開張的某歡唱城沒有請他到場很不滿意。於是,他與眾“兄弟”先後兩次到歡唱城尋釁滋事、打架鬥毆。
從2005年10月至2010年4月期間,李忠慶及其手下在該歡唱城敲詐勒索強制消費簽單3935筆,金額達75萬餘元。
2006年,李忠慶、徐文廣指使王圍等十餘人,在一家娛樂場所持刀行兇,用刀捅傷數人,一便衣員警也被捅成重傷。事後,王圍被抓進公安機關,卻被李忠慶等人花錢保了出來。
2007年7月,公安廳成立專案組對李忠慶、唐軍等人涉嫌違法犯罪情况開展偵查,李忠慶犯罪組織卻又一次逃避了打擊。於是,在混混們眼裡,李忠慶竟成為塔城真正的“老大”。
2008年10月,李忠慶團夥骨幹徐瑞生、譚驚俠將曾經的同夥李某拘禁、毆打,勒索現金1000萬元,李某無法忍受毆打,剁掉了自己的手指頭,離開了塔城。
2010年4月6日19時許,王圍指揮數十名“兄弟”持兇器與一方人馬火拼,手下潘柏霖用軍刺將對方郝某的胸部和頭部刺穿,郝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010年2月2日,“2·2”打黑專案組成立,一張天羅地網拉開了,塔城李忠慶團夥也最終迎來了自己的末日……
2010年4月,全國“打黑辦”將李忠慶團夥涉黑案列為2010年全國涉黑督辦案件。當月27日,抓捕行動在塔城市、各鄉場、額敏縣、烏魯木齊市等地同時展開,李忠慶等37名犯罪嫌疑人被一網打盡。
2011年5月17日,吐魯番地區檢察院向吐魯番地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李忠慶等37人分別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20餘項罪名。
同年6月,被告人李忠慶等37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及18年至一年零6個月的有期徒刑。至此,新疆最大黑惡勢力“塔城李忠慶團夥”徹底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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