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城
標題:停車5分鐘4960元!山東女子被堵在停車場,要求管理方賠1000元
眾所周知,在停車場都是有起落杆的,通常都是要一車一杆出去,一方面是擔心起落杆會砸到車,一方面是為了能收到停車費。
要是跟著前車一起出去的話,這行為也就跟逃單性質差不多,沒有把停車費給交上就走了,這樣也是容易會出現系統上的問題。
比如車輛沒有出場的記錄,系統就會默認一直停著沒走,下回再來停車的話,可能就會出現了天價停車費,進而和管理方起衝突。
在山東就有比特女子有多次逃單記錄,結果又進去一次後,5分鐘就顯示收費4960元,她反倒要管理方賠1000元,我們一起來看看。
12月9號晚上的時候,位於山東青島市北區的新業廣場,有比特車主和警衛發生了衝突,雙方還一起進了派出所,到晚上11點才各自回去。
聶女士就是那位當事的車主,按照她自己的說法,當時進去一家量販店買東西,僅僅停車5分鐘7月25分要出去,結果系統顯示為收費4960元。
警衛就和她說要去核實一下,結果過了挺久都沒核實好,由於自己8點要去接孩子比較著急,但是警衛說什麼都不開門,8點左右就打電話報警。
警察過來調查後也給出結論,聶女士是剛進去停車場的,不過警衛還是不給她開門,後面雙方就一起進了派出所調解,到11點才從別的門出來。
在聶女士看來不是自己的錯,全是停車場的系統出錯了,白白的耽擱到自己好幾個小時,也錯過了接孩子的時間,應該要賠精神損失費和誤工費。
她提出1000元的索賠訴求,但是管理方不同意賠錢,她就找來媒體曝光此事,在接到她的求助後,12月12號記者也和她找了管理方詢問情况。
現場管理方也做了解釋,當天也沒有對她態度不好,而是她先動手打警衛的,聶女士否認自己有打警衛,不過管理方稱派出所有記錄也有監控。
下圖就是管理方提供的監控畫面,不過嚴格說也不能算是打,而是用手機連著戳好幾下警衛的頭,後面雙方才會鬧到派出所裡面去。
除此之外,管理方也解釋了天價停車費的問題,原因是7月3號中午12點多進停車場,接著就沒有車輛的出場記錄,管理方猜測是跟前車逃單的。
這樣就導致系統默認車在停車場裏,此後進場記錄就會被7月3號的覆蓋,而聶女士也不是第一次了,在7月2號前也有多次沒有出場的記錄。
對此聶女士是這麼解釋的,戳警衛頭不是重點,重點是警衛不讓她出去,她也不認為是自己逃單,而是系統沒識別出來不能怪到她身上。
在聽完雙方的說法後,記者也勸說她要賠償太過分,畢竟也就耽擱了半個小時,其餘的是去了派出所調解,不過聶女士不是很樂意放弃賠償。
現時雙方還是沒有談攏,管理方稱是她多次逃單導致的糾紛,聶女士反駁是系統的問題。
整件事情看下來,還是聶女士自己的問題,要是好好的開車出去,把停車費給交上了,肯定也就不會有這麼多事,更何况還是她先動手的。
後面不動手去戳警衛的頭,也不會到派出所協調到11點,該警衛沒當場倒地上,讓聶女士賠個幾百上千元就不錯了,還想著讓停車場來賠她錢。
至於不知道自己是逃單的情况,說實話也就是在狡辯罷了,自己有沒有交停車費,想必她是心知肚明的,畢竟也不是一次逃單出去了。
要我說,做人還是得有點道德底線,自己的過錯就自己承擔,事後反倒要別人賠錢,還找來媒體曝光自己,這操作也是够秀够不怕丟臉的。
大家對此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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