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裡女員工案,似乎已經迎來大結局:當事人之一的周某,被阿裡開除了!
12月9日,周某首次接受媒體專訪,並再次叫屈:我沒犯錯誤,阿裡無權開除我,不接受這個結果,後續將用法律手段維權。
筆者注意到,周某在本次叫屈時,又爆了三個猛料:
第一個是王某文是在取消打車軟件返回飯店之後才接到同事電話的;
第二個是自己從未主動邀請張某來飯店;
第三個是張某在飯店偷拍自己被發現,並且在張某手機上還發現有其他女性照片。
我們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來分析一下。為了有參照,我們對比的是8月14日濟南警方發佈的聲明。
先說第一個,周某稱王某文先取消了打車軟件到了飯店,後面才接到同事電話,並且自己從來沒聯系過他。但我看了當時員警叔叔的說明,說得很清楚:23時04分,王某文在飯店門口欲打車離開時,接到胡某敏電話告知……23時08分,王某文取消打車軟件訂單。
員警叔叔在查證過程中,不會想當然,通話有痕迹,微信有記錄,先後順序應該還是搞得清的吧?那誰在撒謊?
再說第二個,周某說張某根本不是自己邀請來飯店的,他到底是咋來的自己根本都不知道,否認得很堅決很徹底。但尷尬的是,同樣在警方聲明中,文字的描述如下:7月28日7時14分,周某與張某聯系,告知房間號碼……
有具體時間,有具體人物,也有具體事宜,很尷尬。
再說第三個,也是最重磅的一個:來到飯店房間的張某,不僅偷拍自己,還被發現其手機裏有其他女性照片!
因為事發時沒有第三人在場,兩人口徑天壤之別,我們只能靠邏輯推測:
張某鬼鬼祟祟來到周某的飯店房間,有沒有可能偷拍呢?有的。比如,趁對方睡覺時,趁對方洗澡時。
如果睡覺時被偷拍了,門是誰開的?如果是飯店服務人員開的門,員警叔叔聲明裏不可能不提及;如果是周某開的門,一個不是主動邀請的陌生男人進了房間,還能安心睡大覺?
那如果是洗澡時被偷拍呢?這更有點燒腦:陌生男人在房間裏自己還敢洗澡,這心得有多大?
那張某手機裏還有其他女性照片咋說?我覺得這是一個語言陷阱:一般人按照前後脉络,肯定第一時間想的是偷拍那種香豔照片,但這並不是周某的原話,周某只是說“有其他女性照片”,那有自己老婆、孩子、女同事等生活照、工作照,是不是女性照片呢?
如果真的有香豔照片,一個陌生男人,在什麼情况下會把自己的手機隱私毫不設防地給一個陌生女人看呢?
最最關鍵的是,如果這些都是真的,為啥當時不和員警叔叔說,而是被開除了和一個媒體記者說?
所以,前後矛盾,邏輯不通,我表示有點燒腦和費解。
另外,有意思的是,採訪過程中,記者問周某“8000字長文有沒有可能需要修正的地方”,潛臺詞就是那些強迫出差、強制灌酒等要不要道個歉,但周某始終沒有正面回答,反而是爆了上面幾個新料,匪夷所思。
綜上,你願意相信員警叔叔的調查取證,還是周某的滔滔不絕?
當然,周某在這個風波中也吃了苦頭,雖然8000字的小作文讓她先下手為強,但隨後的大反轉也讓她遭受各種網暴,還被診斷出了重度抑鬱和雙向情感障礙,也算是為這個鬧劇交了昂貴的學費了。
讓她深感安慰的是,事情發生以來,不管外面如何驚濤駭浪,老公始終不離不棄,自己也永遠記得第一見面時的怦然心動,或許這才是屬於她的小幸福吧?
阿裡開除周某後,估計也是長松了口氣:以後,再不會被人頻頻提起、把阿裡口碑架在火上烤了!
阿裡開除周某,你覺得是對還是錯?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