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措施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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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市將高度重視社區社會組織的群眾性,做到需求由羣衆提出、活動有群眾參與、成效讓羣衆評判。

根據日前發佈的《天津市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十條措施》,我市將利用3年時間,大力培育扶持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到2023年,每個農村社區要打造不少於一支發揮作用明顯、彰顯本地特色、群眾參與度高的優秀社區服務隊伍。

據介紹,社區社會組織是由本社區為主的社區居民、駐區組織發起成立,在城鄉社區開展為民服務、公益慈善、鄰里互助、平安建設、文體娛樂和農村生產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社會組織。

從現在起用3年時間,我市大力培育扶持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引導社區社會組織在社區服務供給領域、社區協商共治領域、平安社區建設領域、社區精神文明領域發揮作用。我市將高度重視社區社會組織的群眾性,做到需求由羣衆提出、活動有群眾參與、成效讓羣衆評判。

此次出臺的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十條措施主要包括:堅持以黨建為引領,以居民需求為導向,以政府購買服務為牽引,發揮社會工作的專業優勢,賦能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志願者和社區居民,發掘和利用社區公益慈善資源,提升社區治理效能;按照《志願服務條例》有關要求,各區民政部門要為社區志願者提供注册登記、活動發佈、供需對接、服務記錄、誠信記載等服務;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源向農村社區社會組織和涉農服務專案傾斜,大力培育發展生產互助、文體娛樂、應急救助、扶老助孤、心理疏導等社區社會組織;各街鄉鎮樞紐型社會組織要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充分發揮管理服務協調作用,負責培育孵化社區公益性社會組織,提供政策諮詢、志願服務、交流培訓、公益創投、組織運作等綜合性服務;推進社區社會組織品牌建設,引導優秀社區社會組織完善發展規劃、加强項目文宣,提高品牌辨識度和社會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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