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試點交通違法“學法减分”參加網上學習考試一個記分週期最多减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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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傳聞已久的交通違法“學法减分”功能,終於在上海試點實施。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後,機動車駕駛人符合减免記分條件的,在其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减,每個記分週期內通過“學法减分”可累計最高减免6分。

  傳聞已久的交通違法“學法减分”功能,終於在上海試點實施。符合條件的持上海警察交警部門核發駕駛證的駕駛員,打開“交管12123”App,在業務中心裏找到“學法减分”業務,即可參加網上學習和考試,考試成功後就可减1分,一個記分週期最多可减6分。

  2020年1月,公安部開始實施“學法减分”政策,機動車駕駛人可通過參加網上學習考試、現場學習考試、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三種途徑减分,已在湖南、甘肅、廣東、浙江等部分地區試行。現時上海已正式納入試點範圍。

  “學法减分”的學習課程由省級警察交管部門設定,涵蓋安全行車常識、緊急避險常識、交通違法行為判斷等12個方面的內容;考試題庫以全國統一題庫為主體,各地自主題庫為補充,每次考試隨機抽取20道題,答對18道題及以上為合格。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後,機動車駕駛人符合减免記分條件的,在其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减,每個記分週期內通過“學法减分”可累計最高减免6分。

  值得注意的是,有以下情形的,不能申請“學法减分”,包括:本記分週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2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計記分達到12分;最近三個記分週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或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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