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王女士和丈夫在外打工多年,但為了每次回老家有個住處,就在株洲某社區買了一套房。可有一次,她回家發現門禁卡不能用了,並且鑰匙也無法打開家門。
王女士對此疑惑不解,於是找到了記者。王女士說,這套房子買了10年,自己和丈夫一直在外打工,很少回來,囙此沒有裝修。
這次回家事出有因,有人給王女士打電話,希望租她的房子。不料,剛到家門口就發現無法進入。而且已經閒置10年的空房被人貼上了對聯,這可真是太奇怪了。
記者建議王女士找物業詢問,是否他們換了鑰匙?王女士說:“我的房子裏就是物業辦公室。”聽到這話,記者當場懵了。
隨後他們進入房間,記者質問物業工作人員:“你住到她家裡是違法行為,明白嗎?”工作人員說:“我沒有違法,只是出於無奈,有苦難言!如果給我錢,我這就走。”
物業霸佔業主的房子,居然還理直氣壯,該無奈的應該是王女士才對。記者發現,王女士的房子被物業裝修過,還分了幾個房間——董事長辦公室,財務室、會議室應有盡有。
現在可以確定,物業未經允許,私自佔用王女士的房子。後來物業工作人員說明了原因,王女士一家欠了6年的物業費,他們無奈之下才鳩占鵲巢。
王女士則表示,自己確實很久沒有交物業費,這是由於他們夫妻常年在外地,不方便回家。但不管欠了多少錢,物業的人也不應該私闖民宅,占為己用。
物業工作人員說,他們可以歸還房子,但王女士必須繳清物業費以及滯納金。而他們之前之所以那樣做,只是為了逼王女士現身。
後來,王女士交清了所有物業費及滯納金。物業入住王女士家7個月,願意補償一些租金給她。但王女士對此不認可,最終決定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縱觀整件事,王女士和物業都有責任。王女士不該欠繳6年的物業費,讓物業承受損失。但物業的做法更不對,私闖民宅是違法行為,不應該用錯誤的行為去懲罰錯誤。
王女士選擇用法律維護自身利益,是一個很好的辦法。因為在法律面前,人人都能得到公平與公正,都能為自己爭取合法的利益。對此,大家支持王女士還是物業?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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