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鄭州中院”發佈消息:2021年12月9日,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缺席審理了“百名紅通”人員河南省漯河市委原書記、豫港(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程三昌貪污一案。
鄭州市檢察院指控:2000年12月7日至2000年12月15日,被告人程三昌利用擔任豫港(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款港元、新西蘭元、美元折合人民幣共計308.88萬餘元。程三昌於2001年2月7日逃往國外。2002年2月8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報。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請適用缺席審判程式,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50人旁聽了庭審。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此時的程三昌名字早已沒有當年大。據漯河市接近程三昌的人士說,他當年在曾經有內陸特區之稱的漯河市隻手遮天,被民間稱為“程賣光”,主營賣廠,經手賣掉國有企業100多家,個人獲利上千萬元。之所以走到今天,情婦招搖,妻子舉報成為壓倒他精神的最後一根稻草。
程三昌是許昌鄢陵人,到漯河是,是大貪官王有傑(已獲刑)任書記時的市長。1995年,王有傑升遷後,他接任了漯河市委書記一職。
在漯河市長任上時,他住在當地赫赫有名的藍天飯店,一來二去,一直為自己相貌自卑的他竟然喜歡上了一比特女服務員,在權力和金錢的誘惑下,女服務員投懷送抱,成為了他的“小蜜”。不僅如此,這名女子還為他生下了孩子。
看著窈窕美女和新生命的出現,讓程三昌不知不覺中發生了變化。為了給二房和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他的胃口也越來越大;在緊張的工作中,為了陪二房與髮妻不斷發生糾紛。在恬不知耻的生活中,一步步把妻子逼上了舉報的道路。
東窗事發,他帶著情婦潜逃到紐西蘭。
《半月談》曾發文提到,程三昌在紐西蘭的奧克蘭購有豪華別墅和汽車,有關部門曾專門派幹部到紐西蘭找他,勸其回國,樂不思蜀的程未予理會。他說,“最好不要回去”“錢存在我的個人戶頭裏,你們拿我也沒辦法”。
在紐西蘭,他還恬不知耻地“著書立說”,披露當年在出售國有資產中,如何與不法奸商暗中勾結、中飽私囊,致使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種種內幕。
12月9日,鄭州市中院公開開庭缺席審理了程三昌貪污一案。該案開庭時,程三昌80歲。據官方透露,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將傳票和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程三昌後,程三昌未按要求到案,他的近親屬委託辯護人代其宣讀了最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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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决後他被抓了回來了怎麼辦?
我國刑訴法規定:對於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時進行審判,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民法院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符合缺席審判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决定開庭審判。人民法院審理後,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應當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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