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佈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確立了到2020年建設法治政府的行動綱領。為貫徹落實《綱要》,北京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製定下發了《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近年來,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從領導制度到工作機制,從理念培育到制度構建再到文化營造,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辦第一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地區和示範專案評估中,北京市推薦的3個示範區和2個示範專案全部被命名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和示範專案,北京成為全國入選示範地區和示範專案最多的4個省(市)之一,彰顯了北京的法治實力。
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衕誌為覈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全域和戰略高度定位法治、佈局法治、厲行法治,創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了《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對“十四五”時期統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了戰略部署,明確了到2035年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的宏偉目標。2021年8月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佈《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以下簡稱新《綱要》)。新《綱要》是繼2015年《綱要》後,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的新的法治政府建設綱領性檔案,是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舉措,是深入總結“十三五”時期法治政府建設成就經驗的重要成果,是“十四五”時期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路線圖和施工圖,對在新發展階段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更好發揮法治政府建設在保障高品質發展、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發揮法治政府建設在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示範帶動作用,具有重大意義。
在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進入“十四五”新發展階段的起步之年,對標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關於法治建設新的部署要求,製定《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繪製新時期北京法治政府建設新藍圖,對於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法治對首都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的保障作用,向著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的目標不斷前進,具有重要意義。
二、《實施意見》製定遵循的總體思路
堅持全面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
切實將堅持黨的領導、以人民為中心、抓住領導幹部“關鍵少數”、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覈心要義全面融入《實施意見》。
堅持對標對錶上位規劃綱要
全面梳理中央新《綱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規劃》相關部署和要求,把“兩個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要求、任務舉措予以細化完善,確保中央、市委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實。
堅持服務首都高品質發展大局
緊緊圍繞加强“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准,强化法治服務保障力度,緊扣“七有”“五性”要求增强民生法治供給能力,更好發揮法治政府建設在保障首都高品質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法治獲得感、維護首都安全穩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
針對黨和政府高度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比如,法治政府建設水准在區域間發展不均衡,依法行政能力在層級間逐級遞減等,著力補短板、强弱項,切實增强各項任務舉措的針對性、實效性。
三、《實施意見》總體框架和內容是什麼?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
對2015年以來我市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了概述,提出了下一階段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務
從“健全十個體系”謀篇佈局,重點提出了50個方面具體任務,包括:
健全行政權力運行體系,主要圍繞推進政府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等五個方面提出具體任務。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主要圍繞完善政府立法工作體制等六個方面提出具體任務。
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主要圍繞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五個方面提出具體任務。
健全行政權力制約監督體系,主要圍繞强化政府內部制約監督等九個方面提出具體任務。
健全衝突糾紛行政預防化解工作體系,主要圍繞發揮行政覆議化解行政爭議主管道作用等五個方面提出具體任務。
健全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培養體系,主要圍繞推進領導幹部學法常態化等四個方面提出具體任務。
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法治體系,主要圍繞完善突發事件應對法治體系等三個方面提出具體任務。
健全基層依法行政能力建設體系,主要圍繞建立健全街道(鄉鎮)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機制等四個方面提出具體任務。
健全法治政府建設保障體系,主要圍繞加强政府法治機构和隊伍建設等五個方面提出具體任務。
健全黨領導法治政府建設的制度體系,主要圍繞加强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等四個方面提出具體任務。
第三部分是實施落實
明確各區、各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的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舉措得到全面有效落實。
四、《實施意見》主要有哪些亮點和特色?
在目標設定上,堅持宏觀引領和細化要求相結合
既把“法治政府建設整體水準持續走在全國前列”作為宏觀總體目標,又強調發揮“三個作用”,即發揮服務高品質發展的保障作用,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的支撐作用,滿足人民群眾法治獲得感的供給作用,從中觀層面强化價值引領。同時,又提出在“十四五”時期要“力爭60%以上的區獲得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命名,更多項目獲得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專案命名”,從微觀層面推動任務落實。
在框架內容上,堅持規定動作與地方特色相結合
對標新《綱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規劃》,確保上位檔案已明確提出的任務舉措不缺項、規定要求不走樣、落實效果不打折,同時緊扣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實際,在新《綱要》提出健全八個體系基礎上,新增了“健全領導幹部法治思維、法治能力培養體系”和“健全基層依法行政能力建設體系”兩個體系,著重突出了“關鍵少數”和“强基導向”的首都地方特色和要求。
在任務舉措上,堅持嚴落實和微創新相結合
對中央和市委已經明確部署的任務,比如,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完善立法工作機制、發揮行政覆議主管道作用等,結合本市實際予以細化完善,同時通過多項“微創新”舉措,加强前瞻謀劃,在制度機制上尋求突破,比如,提出建立新出臺立法實施前準備機制,開展基層行政執法“定制式”培訓,支持行政機關設立首席法律顧問,健全街道(鄉鎮)法治機构主要負責人列席行政辦公會制度,建立基層“法治幫扶”機制等,力推首都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實效,邁上新臺階。
五、如何抓好《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
學習貫徹好中央新《綱要》和北京市《實施意見》,是各級政府和部門“十四五”時期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必須在以下6個方面著力推進:
堅持思想旗幟和目標任務的“雙引領”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深入推進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的行動指南,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是一項必須長期堅持的重大政治任務;中央新《綱要》和北京《實施意見》是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任務牽引和目標導向。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我們必須堅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思想旗幟引領,以中央新《綱要》和北京《實施意見》明確的要求作為目標任務引領,努力以思想旗幟和目標任務“雙引領”,推動新時代首都法治政府建設行穩致遠。
堅持體現服務保障和自身建設的“雙價值”
新時代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不僅要為構建發展新格局、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高品質發展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務和保障,同時,法治政府建設在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增强和滿足社會公眾法治安全感、幸福感、獲得感方面同樣具有重要的價值意義,就像黨的十九大報告所強調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新時代人民群眾的多種需求,都與法治緊密相關,可以說,法治已成為新時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標誌和標配,也成為人民群眾工作和生活的必需品,從這個意義上講,法治政府建設既要在發揮服務保障作用方面積極作為,同樣也要努力實現價值意義,在滿足人民群眾法治獲得感方面有明顯的成效。
堅持實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的“雙促進”
實現一體建設目標,既要發揮法治政府的關鍵和引領作用,又要發揮法治社會的基礎和支撐作用,讓法治政府與法治社會互動促進、協同發展。要努力在促進理念融合、行為參與和成果共亯三個維度上著力。堅持理念融合,讓規則成為全社會思想、行為的指引。讓法治真正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工作、生產和生活方式,實現從法規則到法秩序的轉變;堅持行為參與,有效發揮法治實踐平臺的文宣引領作用。讓社會公眾充分有效地參與到法治實踐中來,通過體驗式的法治實踐活動,得到實際的法治思維和法治管道操練,讓社會公眾在每一個行政行為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感受到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堅持成果共亯,凝聚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的持久動力。從一定意義上講,社會公眾的利益追求與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任務是一致的,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推進的過程,應該是政府行為更為公開透明,行政機關辦事效率會更高,社會公眾辦事也會更加方便。
堅持突出關鍵少數和基層基礎的“雙重點”
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要突出關鍵少數和基層基礎兩個重點。推動各級領導幹部切實增强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嚴格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做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引領者、組織者、推動者和示範者。要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堅持强基導向”的訓示要求,合力營造齊抓基層法治建設的導向和氛圍。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加强法治督察,傳導壓實責任;優化依法行政考核指標,發揮考核的引領作用;開展抓基層依法行政方法成效的示範評審,推動方法創新和經驗交流;加强街鄉司法所建設,切實發揮基層政府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
堅持實施制度構建和文化營造的“雙驅動”
要著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建立的前提下,要進一步提升立法的質量和效率。要推進開門立法,提升公眾參與實效,充分聽取不同利益群體意見,特別是利益相關方意見;要構建立法與執法互動機制,實現立法與執法貫通,使製定的法規規章更管用、更接地氣;要加强重點領域立法,注重立、改、廢、釋等聯動推進。另一方面,要更加重視法律的有效實施,真正使規則成為全社會工作和生活的指引,使紙上的法律成為工作、生活方式,成為法秩序。同時,要著力培育行政機關內部法治文化,要建設重視保障權利的文化,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過程成為保障公民權利的過程、成果共亯的過程、以人為本要求落實的過程;要建設尊崇正當程式的文化,規範和制約行政權力的合法行使;要建設踐行誠實守信的文化,切實提高政府公信力;要建設奉行權責一致的文化,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要建設宣導高效便民的文化,提高服務效率,增强人民群眾法治獲得感。
堅持發揮督察考核和示範文宣的“雙效應”
要發揮好法治督察作用,層層壓實各級領導幹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要發揮好依法行政考核作用。考核思路上,突出考核政府和部門的整體性工作、主要領導“關鍵少數”作用發揮及行政行為的規範和效能建設;考核方法上,深化政府內部考評,發揮專家參評作用,重視社會公眾參與;考核手段上,注重定性定量結合,重視運用數據說話,增强考評的可操作性、說服力和可信度。要用好示範創建抓手,積極參與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力爭更多的區進入全國示範行列;持續開展市級層面示範專案評審活動,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可借鑒的示範樣本。要重視加强依法行政文宣,傳播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文化,重視行政機關內部文宣,向領導和部門傳播法治理念、法治思維和法治管道,取得領導和部門對法治的認可和認同;重視對社會文宣,把政府守法、用法的理念、行為和做法及時傳達給社會,獲得社會對法治的認知和共識,帶動社會尊法、守法、用法;要落實好“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行政機關自身的自覺守法和嚴格執法就是對社會最好的法治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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