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就義前提出三個條件,李鐘嶽准了兩個,第一個卻死活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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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秋瑾是一個個性非常張揚的人,她雖是一個女兒身,卻能騎馬擊劍,而且,性情豪爽,不拘小節,豪氣沖天。說來也奇怪,秋瑾曾祖、祖、父三代仕清,父親秋壽南,更是官湖南郴州知州。但秋瑾內心卻有强烈的反滿排滿願望。面臨被“取締”的命運,留學生們分成了兩派。秋瑾認為魯迅等人是貪生怕死,大罵這他們,並拔刀威嚇。1907年7月15日淩晨,32歲的秋瑾就義於紹興軒亭口。李鐘嶽上吊之時,距秋瑾被害之日,不過百天時間。

秋瑾是一個個性非常張揚的人,她雖是一個女兒身,卻能騎馬擊劍,而且,性情豪爽,不拘小節,豪氣沖天。

說來也奇怪,秋瑾曾祖、祖、父三代仕清,父親秋壽南,更是官湖南郴州知州。

但秋瑾內心卻有强烈的反滿排滿願望。

她曾賦詩興歎“莽莽神州歎陸沉,救時無計愧偷生。博沙有願興亡楚,博浪無椎擊暴秦”,恨不得效仿漢初張良,拿個大鐵椎去椎死清帝。

秋瑾東渡日本留學,結交到魯迅、陶成章、黃興、宋教仁、陳天華等一批反清志士仁人,意氣相逢為君飲,結秘密會,以“反抗清廷、恢復中原”為宗旨,創辦《白話報》,加入洪門天地會。

特別要說明的是,在天地會,秋瑾還被受封為“白紙扇”(軍師)。

再後來加入同盟會,被推為評議部評議員和浙江主盟人。

這個時候,秋瑾的詩作越發慷慨激昂,她經常一手執酒杯,一手提刀,大唱“危局如斯敢惜身,願將生命作犧牲”,“拚將十萬頭顱血,須把乾坤力挽回。”

……

不難看出,秋瑾對於反清活動,是熱情高漲、信心百倍的。

有人勸秋瑾低調一點,內斂一些,立刻被她斥為膽小鬼、鼻涕蟲。

周作人在《魯迅的故事》中記敘了一段秋瑾斥駡魯迅的史實。

當時(1905年)日本政府為了限制中國留學生在日本從事革命活動,在這一年的十一月二日頒佈了所謂《清(韓)國留學生取締規則》。

留學生們群起罷課,以示抗議。

湖南留學生陳天華甚至投海自殺以勉勵同學們進行鬥爭,維護愛國的權利。

面臨被“取締”的命運,留學生們分成了兩派。

一派主張回國實行革命,另一派主張忍辱負重,辦學救國。

秋瑾屬第一派,魯迅屬第二派。

《魯迅的故事》中寫:“《取締規則》發表後,留學生大起反對。秋瑾為首,主張全體回國。老學生多不贊成,因為知道‘取締’二字的意義並不怎麼不好。囙此,這些人被秋瑾在留學生會館宣告了死刑,有魯迅、許壽裳在內。魯迅還看見她將一把小刀拋在桌上,以示威嚇……”

秋瑾認為魯迅等人是貪生怕死,大罵這他們,並拔刀威嚇。

在場的徐雙韻在《記秋瑾》中寫:“秋瑾發言,力主回國,詞意激昂,隨手從靴筒取出利刀,插在講臺上說:‘如有人回到祖國,投降滿虜,賣友求榮,吃我一刀’。”

秋瑾回國後,果然和徐錫麟等人積極謀劃起義反清。

他們約定:農曆六月初十在安徽浙江同時發動起義。

這徐錫麟也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人物,他在1907年7月6日行非常之事,刺殺了清廷安徽巡撫恩銘。

但在隨後奪取安慶槍械庫的戰鬥中,徐錫麟不幸被捕,英勇就義。

秋瑾在7月10日收到徐錫麟失敗的消息,但拒絕了要她離開紹興的一切勸告,表示“革命要流血才會成功”,她遣散眾人,毅然留守大通學堂。

由此可知,秋瑾已抱定了必死之心,目的是要喚起世人的覺醒。

這一點,和維新英雄譚嗣同的死頗為相似。

對於秋瑾的死,魯迅是非常沉痛的,他在《娜拉走後怎樣》一文中歎息說“我們無權去勸誘人做犧牲,也無權去封锁人做犧牲。况且世上也盡有樂於犧牲,樂於受苦的人物。……只是這犧牲的適意是屬於自己的,與志士們之所謂為社會者無涉。”

也就是說,慷慨就義,正是秋瑾求仁得仁所想要的結果。

但是,卻讓送秋瑾上刑場、並負責監斬的山陰知縣李鐘嶽精神上受盡折磨,最終不堪忍受,自盡以求解脫。

李鐘嶽是安丘縣輝渠鄉謀家河村人,自小刻苦讀書,18歲中秀才,39歲中舉人,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中進士,先是代理浙江衢州府江山縣縣令,190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正月調任山陰縣令。

李鐘嶽的人生軌跡是自科舉考試誕生以來,成千上萬貧苦讀書人走向仕途、走向自己人生輝煌的艱苦奮鬥歷程。

如果說,李鐘嶽出生的時候早一點,是在康熙、乾隆甚至道光時代,他應該是個好官,造福地方、效忠朝廷,幸福地度過一生。

但他生活在清末,又偏偏遇上了秋瑾,而他又是個想當好官,心地善良。

在審問秋瑾過程中,他覺得秋瑾講的東西好有道理,慚愧自己為滿人效忠,不想讓秋瑾死。

但,這怎麼可能?

一來,秋瑾堅決求死。二來,頂頭上司浙江巡撫張曾楊及紹興知府福貴一再嚴令處決秋瑾。

那麼,秋瑾就只有一死了。

這其實也不能怪浙江巡撫張曾楊及紹興知府福貴的,他們沒有李鐘嶽的覺悟,他們食君之祿,就必須為君分憂,從階級立場來說,他們必須要秋瑾死——無論在哪朝哪代,造反都是死罪,甚至是株連九族的大罪。

1907年7月15日淩晨,32歲的秋瑾就義於紹興軒亭口。

對比一下徐錫麟就義後的遭遇——心肝被殘忍挖出炒菜吃。

秋瑾也有自己的擔心。

在就義前,她向監斬的山陰知縣李鐘嶽提請三件事:

1、准寫家書與親友訣別;

2、臨刑不脫衣物;

3、勿以首級示眾。

由於清廷沒有明確提出在秋瑾死後“脫衣物”和“首級示眾”的要求,所以,李鐘嶽爽快地答應了後兩個要求。

但對第一個要求,他沒法應允。

明擺著,秋瑾一心要推翻清王朝的統治,是個名副其實的“政治犯”,怎麼可能讓她在死前留有書信?

而且,秋瑾也是傻,您留這書信下來,豈不是要牽連入自己的家人?

所以,李鐘嶽就“死活不同意”了。

饒是如此,三天之後,李鐘嶽還是被清廷以“庇護女罪犯”為由革職。

離任後的李鐘嶽一直烦乱於自己是殺害秋瑾的兇手而內疚,不久就上吊自殺了。

李鐘嶽上吊之時,距秋瑾被害之日,不過百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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